第十四回 朕赐你个老婆(1/2)
这一夜,浈献王抱着翊王府传去的信,睡得很香甜。
这一夜,兰渐苏躺在翊王身旁,睡得不那么香甜了。
王府这般大,大大小小的空厢房,没有上百,也有数十。不知为何,翊王独觉身旁空位是块圣地,还是块他亲皇侄应该来躺一躺的圣地。
夜里二人薄衣同床,虽然分衾而卧,一人一枕,到底还是身体碰身体。
此兰渐苏非彼兰渐苏。彼兰渐苏待他就是亲皇叔,哪怕一起泡个澡可能都觉理所当然。此兰渐苏心里待他同其他男人无异,作为一条响当当弯男,这下难免拘谨和尴尬。
合上双眼,他听见翊王在他耳旁规律的呼吸音,像条柔棉轻搔他的耳朵。于是兰渐苏回想起今夜,翊王紧握他的手腕,眼中那条深藏猎兽的暗河。蓦然,身体凛了一凛,他睁开双眼,侧过头,看见被如纱黑夜包裹住的翊王的睡颜。
兰渐苏小心起身下榻,披上外套,往门外走去。
他悄声来到书房,点燃一盏油灯,决心在此地挑灯夜读,及至天色清明再回去躺下。
桌上的书摆得工整,兰渐苏抽出最中间一本游记,闲读起来。可作为前世理工出身的兰渐苏,似乎有点高估自己的文化水平,一本游记翻读下来,除了知它写的是什么字以外,几乎读不透意思。
兰渐苏打了两个呵欠,翻书翻得愈发随意,页上墨字在他眼中形同一只只快速游过的蝌蚪。
翻至页中,兰渐苏手陡一停,但觉此页书页异常的厚。他将这一页反复摩挲,观察,发现近书脊处有一道小口。
他的手指试着探了探那道口子,从里面抽出了一张叠起来的信纸。兰渐苏敞信来看。这一看,好似一块巨岩从天而降,砸了他一个措手不及,当场痴呆。
他虽不太认识文言文,也明明白白看得懂信中这一句:翊王非帝裔,乃摄政王与康贤后所出。
兰渐苏起先是呆呆怔愣。慢慢的,那惊恐才大海涨潮,铺天盖地,滚滚漫过他的胸间。
康贤后,即现在的贤昭太后,皇帝的养母。信中的摄政王,如无意外,正是皇上名义上的表娘舅,也就是太后的亲表弟。皇上亲政以后,这位摄政王因结党营私和圈吞民地入罪下狱,未两年病死狱中。
可是这一刻的兰渐苏,分不清他到底在惊恐什么。是惊恐翊王居然是太后偷情表弟生下的私生子,是惊恐他发现了这个掉脑袋的秘密,还是惊恐翊王和他,并没任何血缘关系?
屋外脚步声响,府中巡卫巡查到此地。兰渐苏匆忙将这封信叠好藏回,吹熄了灯火。然而他发现的秘密,却无法随这灯火熄灭。
皇帝平日下了朝,如无在北书房批阅奏折,就是在御花园嗑瓜子赏景。他这些行程,是有规律可循的。
御花园一片梅林以外是流音阁,皇室看戏听曲的地方。平时没有表演,伶人们就会在台上练功。
这些伶人个个水灵如珠,清秀可人。皇上有个看美人的爱好,但又比较怕老婆。所以晴天的时候,他就会借着“想一个人在御花园静静”之由,待在御花园的会仙亭里,捧着一盘瓜子遥观流音阁的伶人唱曲。
阴天他是不来的,因为他觉得阴天光线不好,流音阁看起来像阴间大舞台。
宫里不受宠的贵人,有心要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宫女,偶尔会找太监买皇上的行程。买得多了,她们也就摸透了皇上这行程的规律。
为了偶遇皇上,她们会早早在御花园里埋伏。有假装在这唱歌的、捞鱼的、准备失足坠河的,有排出一场精心意外戏码的宫女。
于是放晴的日子,御花园总是危机四伏。不是跳舞的贵人、唱歌的贵人,就是拿着一盆水躲在暗处要来个不小心泼到权贵,展开一段故事的宫女。
这日正好是个晴日。翊王领兰渐苏进宫,没走两步路,太后身旁的贴身太监便远远来到他们面前。
太监躬低身子,向翊王迎了上来:“太后知您进宫,命奴才来请您前往栖年宫一趟。”
翊王淡蹙眉毛,点了点头:“本王知道了。”便对兰渐苏说,“你先去御花园见皇兄,我随后就到。”
皇宫里的路,兰渐苏尚记得清楚。走进一片茂竹小道,他耳旁依稀听见燕燕喃喃。
一宫女说:“前二皇子,这水泼他吗?”
另一宫女说:“废的,没出息,省着吧。”
“将来万一当个郡王妃呐。”
“起码也得捞个世子妃,这水我宁愿泼世子!”
兰渐苏心说“好志气”,一桶水到底不好打,泼他委实浪费,从他身上省下来,是理智的。
茂竹小道外逐渐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兰渐苏听见一个小太监急喊慢喊地:“太子爷,您慢些,摔着就不好了。”
太监操心出一身汗。太子全若未闻,行步如风,神色匆急,一边整理腰上玉革带,戴正头上的软纱幔。显然是场仓促之行。
走进茂竹小道,太子仓促的步子打了顿:“兰渐苏?”
兰渐苏颔首说:“巧。”
“你来见父皇?”
“顺路见见。”
太子没说话了,望了他几眼,接着赶往御花园。
兰渐苏顺理将他当成空气,就要继续往花园里走。但此路不宽,甚至可以说窄得可以。二人一个要赶前,一个就得落后。
二人是自小争到大的。可能兰渐苏的本心不想跟他争,但身体已经形成肌肉记忆,本能反应地就是要和他争。
于是一个争前,一个争后,都来了劲儿,都跌了个趔趄。
兰渐苏停步转向太子:“路那里还有一条,你一定要跟我抢?”
太子不服气道:“是你要跟我抢。”
这时兰渐苏察觉竹丛中的响动,警觉地往后退两步,抬抬手:“那我不跟你抢了,你先。”
太子稍奇。随即“哼”地大步走去:“本宫是太子,也是你兄长,当然应该本宫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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