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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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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明白了,是因为他知道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他只是在完成,一个庄严的仪式。

当他走进婚姻,被杂事所缠时,他会想起来,他上高中时,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外表美好的女孩子。

当他头发秃顶,他老婆也头发秃顶时,他会想起来,他上高中时,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外表美好的女孩子,她永远十八岁。

对她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同样的安慰呀。

十支玫瑰花,代表十全十美吧。

能够被人惦记,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总比被人警告强。

她并没有扔掉那些玫瑰花,而是悄悄地把它放在枕头下,让它变成了干花。

她也并没有哭,有什么好哭的呢

母亲说:“比农村里和老彝胞好多了。”

他们,一定不能够,像她一样,理解到他。

他算是送对人了,她也算是,收对花了。

那十支玫瑰花,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现在想来,他们也都很可怜。

他们家里,也只是一个小领导,也只是比她好一点点,她的家,也真能把他们拖住。

而不像,对冼锐来说,最多只是用几个小钱,甚至连钱都用不上,出点力就行。

简直对他,毫发无损。

并且,他母亲也不会插手,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她们善良,正直,不贪财,有正当收入,是良民。

又不是那些,满地打滚的刁民。

但是,像他那样体量的人,也是不容易胡涂的。

他只在楼梯上,在被关在那个铁门里,那个笼子里的时候,昏了一下头。

他一上火车,一到昆明,那个大湖里,那个大草原上,他就像那大鱼,就像那烈马一样,舒展开了身子。

他马上就无比清醒了。

他用一句话,就精辟地总结了,像开小店的女子,像水晶妹,像她,这样的小镇女子:“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全是废话。”

面子易仿,里子难学。

她们和城里人,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外表已经看不出来,一开口就露馅。

她身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像冼锐那样,一句话就这么精辟地,说准了她们。

他有这样的火眼金睛,何需他母亲为他做主,何需他母亲为他操心

所以,她现在最重要的是,弄好自己。

自己不行,再好的运气,也没有用。

婚姻,说到底,就是旗鼓相当,蒙混不过去。

父亲和母亲的婚姻就是。

当年父亲一心想留在部队上,然后娶个城里女子。

既然没有留下来,能娶到二十里之外,能写会算,又还比较漂亮的母亲,那也就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生活,真让人觉得心酸而无奈。

然而,谁又不是呢

难道,冼锐就不心酸,就不无奈吗

母亲如果知道她这样想,一定会说:“上海人民看不起全国人民,那全国人民都不活了上海人民还说他们,很难呢!”

母亲从来不相信风吹灭了蜡烛,她像革命战士一样,有很多的豪言壮语。

她不愧是军人的老婆,做过女民兵,又是自由自在的独生子女。

她是乐观的,有智慧的,知道量体裁衣。

原来,她并不柔弱。

她的眼泪,说掉就掉,掉完就好。

湘潇也知道,一对完美的夫妻,应该有的样子。

那就是给父亲看病的,冯叔叔和阿姨。

叔叔从小就是个孤儿,并且是外地人。

他十四岁下乡,在附近的农村里长大。

他在乡亲们的共同关爱下长大,他们推荐他上了工农兵大学。

他自学成才,是西昌城里很有名气的医生。

他很包容,也很有爱。

他对乡亲们很好,总是用他的医术,默默地回馈他们,甚至免费给那些看不起病的乡亲看病。

他也很宠爱,比他小九岁的阿姨。

阿姨是豆瓣厂的工人,但是没有去上班。

她每天跟着叔叔到处看病,跟着他学习配药,帮他将中药材碾碎。

有一次她和阿姨,一起去豆瓣厂的澡堂洗澡,迎面正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

阿姨告诉她说,那个人就是顶替她上班的人。

她让她领了全部的工资和福利,而她,只想领退休以后的退休金。

阿姨是十分慷慨的,因为别人,只会给到80%。

如果阿姨上班,肯定没有她干得好,和她那么满足。

而这样,阿姨恰好可以腾出手来,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两全其美吧。

叔叔不断地学习,阿姨也跟着他,不断地学习。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一点也看不出来,她只是一个豆瓣厂的工人。

他们的月收入,有上万元。

任何事情,他们俩都商商量量地去做,从来不吵架。

他们有一儿一女。

儿子比她大一岁,总带回来一个,比他学习还好的同学,是附近农村的。

叔叔和阿姨总是那么热情,像对自己家的孩子一样对他。

阿姨对她也很好,他们六个人,一起包粽子,一起过端午节。

叔叔还带她去吃过,西昌城著名的潘砂锅和大碗牛肉面。

女儿比她大四岁,她叫她春姐。

有一天晚上,她和她住一起。

她告诉她说,她每个月都到成都荷花池去进一次货,卖最时尚的小商品。

她看货很准,拿回来的东西总是很好卖,她每个月,至少能赚2000块。

卧铺不好买,她有时候坐卧铺,更多的时候,是挤人山人海的硬座。

没想到春姐竟然这么能干,这么能吃苦,一点也不像有钱人家的孩子。

她真是羞愧,觉得自己并不是16岁。

在她面前,她简直就像,一个十岁的孩子。

她这样的家庭条件,她这样的品质,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家,找不到

她和春姐,就住在叔叔和阿姨的隔壁。

她们坐在床上面对面地讲话,春姐点燃了一根烟,边抽烟边讲话。

她拿了一个小瓶子接住烟灰。

她说她压力大的时候,偶尔会悄悄地吸一根烟。

但是她吸烟的时候,会将烟雾全部吸进去,只留下最后一个烟圈。

只有那最后的一个烟圈,实在没有办法隐藏。

就像那变魔术的人,将手绢全部吞进肚子里一样。

而且她吸烟,不会留下任何味道。

因此,叔叔和阿姨,从来不知道她要吸烟。

她还有一个特异功能,就是她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隔壁的叔叔和阿姨在讲什么。

湘潇仔细地听,她的耳朵已经够好。

但是,她没有听见任何的声音,更别说听清楚他们在讲什么。

春姐还告诉她,她从小就躲在被窝里看小说,比她所有的同学看得都多。

但是他们近视了,而她的眼睛,却比任何人都好。

可能是她吃得好,身体好的原因吧。

有些人,你不得不相信,他们就是与众不同。

冼锐也一定是,与众不同吧。

所以人与人,各个不同,千人千面。

不能用同样一种标准去看人。

要变通。

她的问题,已经想得很清楚了,她已经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站起身来,向山下走去。

她走着走着,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壮汉,手里拎着个酒瓶,喝得醉醺醺的。

他和她擦肩而过。

再走大概200米,就是中学的外墙和镇政府了。

她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劲,连忙转过头去看。

原来,那个醉汉并没有离她越来越远,而是转过身来,和她朝着同样的一个方向走。

他就在她身后,不到10米的地方。

难道,是她的白皮肤吸引了他

她想着想着,有些害怕。

但是她又想,幸好不是在她大哭大嚎,没有力气的时候。

也不是在那个,她感觉到,快要疯了的时候。

遇见了他。

她现在,是有力气的。

而且,她正向山下走去。

她离人烟,离家,越来越近了。

她的脚下就是黄沙,实在不行,她还可以马上抓住一把黄沙,撒到他的眼睛里去。

今天明明是赶集的日子,怎么偏偏没有人,从这里走过

怎么说,她也是走过两个省城,她也是见过,许多大人物的人了。

她才不腿软,她才不害怕!

但是,她真的不该走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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