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话鬼怪入府定计前(1/2)
人们常说妖魔鬼怪,妖魔鬼怪,那么妖魔鬼怪到底是什么先来说妖,其实“妖”有两层基本含义,第一层基本含义是指反常怪异的事物和现象,这也是“妖”这字的最初含义。在《说文解字》中释之为:“地反物也,从示,和神同类。”
所谓: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这里的反物指的是群物失去本来的常性,至于什么是失去本来的常性,举个栗子来说,人妖这种人非男非女,这就是指人失去了本来的常性。
而“妖”的第二层基本含义,是指各种自然物体修炼变成的精怪,它们可以是动物、是植物、甚至是器物,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久而久之都能成妖,此意义上的妖一般都有一个原形物作为实体,如狐妖、蛇妖等。
而“怪”在《说文解字》中释为“异也”,指的是自然界奇异怪诞的事或物。庄子说“人妖物孽曰怪。”妖和怪的初义相近,所以人们常将二者合称“妖怪”,指怪异、反常的事物与现象。
古代人们往往把妖怪的出现看成是可怕的灾祸将要发生的前兆,以为是上天对人们的警示。《孔丛子执节》曰:“若中山之谷,妖怪之事,非所谓天祥也。”
至于“鬼”,在《说文解字》上的解释是“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鬼阴贼害,从厶”。厶字通私,也就是说鬼害人都是因为私心的。
古人认为天地间万物皆秉精气而生,死亡并不是终点,不过是是转化了一种形态,在长生不老和轮回转世的观念还没成熟之前,鬼的概念就已经出现了,那时的人们认为人死虽然为鬼,但还是会关心并指引人世间的事。这进而触发了占卜的兴起,和陪葬习俗的形成。
最后的“魔”是梵文“魔罗”的略称,古译经论多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时,以其为能恼人者,遂改作“魔”。佛教把一切扰乱身心、破坏行善者和一切妨碍修行的心理活动均称作“魔”。《大智度论》卷五:“问曰:‘何以名魔?’答曰:‘夺慧命、坏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为魔。”
在印度古代神话和宗教中,世界有多层天宇,第六天宇的统治者是魔王波旬。他和他手下的魔将臣民常到下界捣乱、干坏事,所以被视作邪恶的代表,称为恶魔,它和中国的妖唯一的区别,就是中国的妖不一定害人。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妖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两汉之前,妖怪的概念多是广义的,指代一切怪异反常的事物和现象。狭义的妖怪概念,经两汉至南北朝、隋唐时期渐趋成熟,指的则是日久成精,获得了超自然能力的动物、植物和无生物等。
随着佛教的传播和兴盛,佛教中“魔”的概念进入中国文化之中,其特点、性质与中国本土的妖怪形象相似,佛教的魔被同化成妖的一种。即指动物、植物和无生物经年深日久,获得天地阴阳之气,能够幻化成人形,活动在人间,具有超人的本领和变幻莫测的能力的精怪。
那些妖魔鬼怪既有所化物的思维、情感、性格等特征,同时又有原形物的某些特征,行为上,它们一方面扰人、害人,但有时候也能与人和平共处,甚至在一些古代叙事文学中,他们还会去帮助他人。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