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法医日记(2/2)
彭加木在罗布泊失踪,事隔二十五年,尸体才被人发现。在这二十五年里,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彭加木的归宿和死因,既然尸体已经确定身份了,那么死因就成为了大家最关心的事了。
关于彭加木的死因,外界的观点早已两极化,一种是彭加木的死因涉及超自然现象,比如能自行复制的玉佩,或者遇到了外星人之类的事,另一种就是彭加木单独外出寻水,迷路后渴死。
实际上,早在鉴定干尸身份的时候,我就已经有眉目了,彭加木不可能是缺水而死,或者饿死的。
这即是说,理性派的观点是错误的,彭加木的死因没有那么简单。
干法医的人都是理性派,我们否定了理性派的观点,那么是要支持超自然现象派吗当然也不是了,案子比我们想象得要复杂得多。
我能判定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为干尸身上有尸蜡,而干尸有尸蜡则非常罕见,这一点最为蹊跷。
在法医学上,除了氧气以外的营养物质全部得不到补给,这称之为完全饥饿,因此导致的死亡叫饥饿死。
在饥饿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征就是皮肤干燥,血液减少,内脏体积减少,脂肪消失。要是有人声称,一个老人是被饿死的,可是脂肪却很多,那就值得怀疑了。
那么,彭加木如果真是外出寻水,迷路后没有了水和食物的补给,最后就会发生完全饥饿,而在罗布泊那种极度干燥的地域,他的脂肪一定会完全消失,尤其是干尸在沙漠中待了二十五年的情况下。
这即是说,尸体没有脂肪,那就没有尸蜡。彭加木的死因若是饥饿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经完全消失了,就算还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罗布泊的极度干燥环境内形成尸蜡。基于尸蜡的发现,我就怀疑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罗布泊的遭遇仍是一个谜,根本不像外界猜测的那样。
干尸的形成过程中,能够有效地保留某些个人特征,以及暴力作用的痕迹(如损伤和索钩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我检查过干尸,它身上有很明显的暴力作用痕迹,这就是为什么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饥饿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
让我震惊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迹太触目惊心了,是我那么多年法医生涯中罕见的。
究竟彭加木在罗布泊遇到了什么事,干尸身上有着怎样惊人的暴力作用痕迹呢是谁犯下的罪恶最重要的是,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基本上,法医只管做尸检,凶手是谁,怎么侦破案件跟我们没多大的关系。
不过,这案子很特别,绝不可能公开地由执法部门侦办,因此我能接触的线索就比较多,也得知了彭加木当年在罗布泊失踪的具体情况
当时彭加木留下“我往东去找水井”的纸条后,就独自一人走向沙漠深处,自此再未回到营地。
彭加木失踪不久,科考队员曾开着越野车往东找人,开出一公里多,他们就发现了一行脚印,并认定那是彭加木的脚印。于是,科考队员沿着脚印继续寻找,在六公里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见彭加木的脚印,可却一直找不到人。
到了深夜两点,科考队员仍没找到彭加木,于是不得不把他失踪的消息用电报报告驻军,并请驻军立即转告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干尸头部有三处钝器伤、四肢有十一处锐器伤、胸、腹、背部有二十七处锐器伤。若非人已经死了,尸体成了干尸,那么凶案现场一定极其血腥恐怖。
还有一个佐证就是,彭加木留下的那张纸条,时间上有明显的改动,是由六月十六日,后改成的六月十七日。
日记写到这里基本结束,后面还有一段话,却是阿生写下的一些分析:
“彭加木的留言可能是假的、科学考察日记与他同时失踪、他究竟要去哪里是谁追上去将他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