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运转(1/2)
白露为霜的季节里,三块新的陶泥板出现在了城邑中心的广场上,城邑中的人知道了新的司寇,也知道了三条新的规矩。
服徭役的年纪确定了下来,这个城邑中的人不怎么关心,刚刚从山林部族生活中解脱的他们,暂时还残留着旧时代的集体劳动的概念,并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
第二条规矩是关于部族首领和六司之间的权利分配,很明确地告诉了族人哪些事是归六司管辖的,如果逾越的话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城邑中的人对此也没什么感觉,反正六司中出了司寇和司货都是姬夏,而司货管理坊市和交换更是没人能取代,如今城邑蒸蒸日上,和姬夏的关系密不可分,姬夏总能选择正确的路,他就像是一只头羊,告诉后面的羊群该怎么跑,这并没有什么不对。
倒是第三条规矩很有意思,以后每年春夏秋冬四节的时候,会召开一次城邑国人大会,由城邑中的人推选一些平时为城邑做出贡献并且能够服众的人。
一旦半数以上的人同意,这些人就有了成为官员的资格,如果有官员做的不好,那些空出的位置将优先从这些人中挑选,姬夏只能从中挑选,却没法决定谁有这个资格。
第三条规矩中还有一条是关于学堂中那些孩子的,在学堂中通过了考核后,也有与众人推选出的人一样的资格。
族人们好奇地讨论着这条新的规矩,琢磨着自己或许也有机会成为官员,而那些孩子当然也有资格,毕竟孩子们学到的一些东西已经不是他们所能理解的了。
各个部族的首领对于这条规矩也很喜欢,以往是陈健直接提议,而现在陈健的提议权被限制在了一定的范围之内。陈健提议的人她们并不反对,但她们要考虑万一陈健出了什么事,城邑推选出新的首领的时候,怎么才能约束首领的权利,怎么才能保证选出的首领不偏斜自己的部族。
首领们严守着几天前议事会里的秘密,对外只说那次是在推举新的司寇。
实际上那天除了十年后人口的事,这些人还和陈健进行了讨价还价,最终陈健提出了第三条规矩来退步,以保证第二条规矩的通过,同时还提升了一点议事会成员而非部族首领的权利——在城邑首领离开城邑的期间,正常情况下由议事会负责,只有在议事会出现重大分歧的时候,才由城邑首领指定的监城最终决定。
此时城邑就处在首领不在的情况,陈健带着征发的四百多人前往矿山开始修路。
征发的人基本都当过辅兵,在前往矿山的路上,将这些人从部族打散,再重新进行了分配,五十人一队,选出各自的负责人。
陈健给他们定下的定额是在一个月之内修出雏形,每一队各自负责自己的饭食和收工时间,每一队的任务就是两千五百步,提前修完可以领取全额的一个月的粮食回城。
修这条路也不需要太麻烦,收拾出防火带后点火烧出通道,从远处背来大量的土和石头将坑洼的地方垫平。
每隔三十步就在道路的两侧堆出大量的土方,每队分出一辆牛车,在已经烧好垫平的地方碾压。
车辙会在松软的土地上留下深坑,就在碾压出的深坑上填土,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不需要把整条路都修的十分坚硬,只需要保证车辙位置就行,只要保证车同轨,车是可以通行的。
路不是一天修成的,修成后每天都有车行走的话,车辙位置会越来越坚硬,那些留下的土方就是为了垫马蹄印和车辙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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