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节选①(1/2)
《杂记》第十二回。
【乙巳年四月初二, 晴。】
间隔夫君高中状元, 头戴乌纱帽、足跨金鞍朱鬃马游街已经过了十多天, 但我还是忘不了那一幕。
当时我就在他游街必经之处的茶楼上, 看着他。
小包子手里捧着一束花,我教他在爹爹到楼下的时候一朵一朵丢下往。
本朝进士游街有簪花的习俗,夫君身为状元, 走在第一位。我带着两个孩子在茶馆二楼, 看到他后面的其他进士乌纱帽上都簪了花。
只有他还没有。
我抱起小包子,说:“包子,丢的准一点。”
街道两旁茶馆酒楼里,很多姑娘和哥儿都把花往夫君那边扔,他身前的马背上已有落花。
但他没捡起来,反而看向了我们这边……
夫君晨起时候告诉我已经订好了茶馆的房间, 让我用过早饭后带着孩子们过往就好。
所以,他知道我们就在这里。
小包子激动的只叫爹爹,小手发抖, 花根本丢不到路中间往。
我从他手里拿过几朵, 丢了好几次,也都丢偏了。
眼看着他要走过这条街, 赶紧拉着包子的手丢出往一朵。
这朵居然落夫君左手边,他抬手接住了!
我心跳如擂鼓!
我看着他扫落身前的其他花朵, 把这朵簪在乌纱帽上,眼眶忽然湿润。
【乙巳年四月初五,细雨。】
本日家里来了位长辈, 是我阿爹的幺弟,我唤他阿舅(注,是哥儿)。
我与阿舅十五年未曾蒙面,本日的杂记篇幅可能会长一点。
阿舅提前下了拜帖,夫君本日便没往工部,陪我留在家里。
我有些忙乱,对阿舅的记忆也仅存于年幼时他给我买糖葫芦、桃酥,还有各种好看的小玩意儿。
后来我七八岁时,阿舅也嫁了人,我就再没见过他。
夫君问了我对阿舅的印象,从醉仙楼定了些酒菜,等候的时间中,便在书房教我练字。
摹仿的字帖依然是夫君写的行书。
过了会儿,阿舅来了。看着他鬓边的白发,我很是吃惊。
阿舅比阿爹小了六岁,这么算来也才刚过三十,怎么就生了白发!
夫君陪阿舅说了会儿话,就把空间腾给我们。
阿舅才道,本来是在阿爹没了的那天,他一夜之间鬓角全白。
也是由于现在这副容貌,他才没有再往尚书府找过我。
我很担心阿舅在夫家的情况,但阿舅却说:“不用担心我,他的其他夫人生的都是女儿和哥儿,只有我膝下有子,他不敢拿我怎么样。”
我没说话,就算是这样,阿舅过的确定也十分辛苦。
但阿舅说他年纪都大了,便问我现在过得如何,我说自己过得很好,夫君是我的良人。
阿舅却担心我年纪小,被男人的甜言蜜语蒙骗了。
我带阿舅往书房,刚刚夫君在那里教我练字,纸张还摆在原地。
阿舅打眼一看,认为那是夫君自己在写字,他皱眉说:“京城里传闻黎修之写得一手好字,他的行书怎么看起来……没有那么惊艳。”
我笑着问阿舅,“您感到这份行书的字帖如何?”
阿舅说:“笔走龙蛇,动势和游丝的把握堪称完善,我平生从未见过如此俏丽的字。”
然后阿舅话锋一转,又说:“这是你相公师父写的?哪家的师父会让徒弟直接摹仿自己写的字?”
要知道,字是一个人的脸面,就算同是楷书,也分为颜体、柳体等等,每个人写出来也各有不同。
但若是照着字帖摹仿下来,那后来学的这个人字体必定会跟写字帖之人的字十分类似。
若学习之人动点歪心思,模仿其字迹作假,栽赃陷害,那写字帖之人真的是百口莫辩。
所以,阿舅才有如此一问。
我说:“这字帖是夫君写的,后面那摹仿的人是侄儿。”
阿舅不信,我便写了几个字给阿舅看,固然还没练到家,但跟夫君的字已经有七分类似。
阿舅震动道:“你相公居然……”做到如此地步,愿意把所有荣光与你分享,也愿意把身家生命交在你手上。
我知道阿舅没说完的话,所以我也愿意全身心的爱他,爱我俩的孩子们,爱我们的家。
【乙巳年五月十九,阴,有风。】
最近气象已经热了起来,本日没太阳,倒是挺阴凉,合适出门。
夫君用了早膳,我认为他要跟往常一样往工部。
没想到他等我吃完,说要带我出门玩。
我很是诧异,差点认为自己刚刚把‘合适出门’这个想法说了出来。
我问,“要带上包子和小山豹吗?”
夫君挑了挑眉,道:“本日之想跟你出门。”
我心里甚是欢乐,包子这会儿还没醒,我给他留了封信,又交代小茶中午焖一点排骨汤给包子喝。
然后换了衣服,和夫君出门。
我固然出身在京城,但却没怎么出过门,反而是成亲后跟夫君参加了些宴会,才见识到京城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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