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2)
“同同,来多吃点黑木耳。”叶逢春看见儿子因为手受伤的关系改用勺子吃饭,不太方便的样子,忍不住帮他张罗,“还想要什么,就跟爸爸说。”
“嗯。”叶攸同轻轻地应了一声,心里涌起一股微甜,却又因为父亲那毫不掩饰的宠爱而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看孩子舀了几次都没把那薄薄的木耳装进勺子,一向讲究细嚼慢咽的叶逢春破例匆匆将所有饭菜扒进肚子里,然后拿起了叶攸同的饭碗,“你这样也太吃力了,爸爸来喂你。”
“咦,这个……不用的,我自己可以……”叶攸同惊讶得都快结巴了,这怎么好意思!他都已经十六岁了,而且因为冬天衣服穿得比较厚也只是伤在皮外,不过是流了点血而已,根本没那么夸张。和以前酒醉的继父抄起什么就往他身上招呼所受的某些伤相比只能算是毛毛雨——他到现在头发里还有个很明显的伤疤,是继父用火钳子敲的,当时他立刻就晕了过去。幸亏好心的邻居路过发现,将他送进附近的小诊所里救治,才不至于流血致死。
“吃吧。”叶逢春根本不听孩子的拒绝,径自夹了一筷子菜递到他嘴边,深邃的双眸满含着温柔和怜惜。
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少年立刻想起八年前那个大年夜。爸爸第一次喂他喝的柴鱼花生粥,又美味又暖和,是爸爸特地为他带到医院去的,那种幸福得仿佛在做梦的感觉,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张口吞下嫩滑的黑木耳,叶攸同默默地咀嚼着。明明心里充满了甜蜜和满足,不知道为什么却感觉喉头渐渐哽咽起来,险些吞不下去。
“你这几天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一定要来找爸爸,别不好意思。”仔细喂孩子吃完饭,叶逢春觉得心里好受多了,“爸爸今天一整天都在家。”
“嗯。”叶攸同点点头,突然想起一件事,于是小小声地要求:“我想洗个头……”昨天娱乐城里乌烟瘴气的,他的头发里衣服上都染满了烟味。回来之后因为受伤不能碰水,只是简单擦洗一下就睡觉了,这两天无论如何也得洗洗头,否则到星期一就没法见人了。
其实不是不可以外出去发屋找人帮忙洗,可是一来他不习惯外人碰自己,二来出于对父亲极端的依赖和亲近的渴望,叶攸同第一次厚着脸皮求他帮忙。想起父亲尚未和朱阿姨结婚的时候,也曾给年幼的他洗过一次澡。那时候他初来乍到,根本不会用家里那些高级的卫浴设备,怕被嫌弃又不敢问人,他整整洗了一个星期的凉水,直到后来感冒了才被人发现。
孩子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叶逢春非常耐心地一一教他学会每种东西的使用方法,最后还仔细地帮他洗澡,洗发水啊沐浴露什么的都给他示范了一遍。现在想来,虽然父亲以前跟自己不是特别亲近,却从来没嫌过他麻烦……
“嗯,休息半小时,等一下爸爸帮你洗。”叶逢春的声音打断了孩子的思绪,对于这种微不足道的要求他自然不会拒绝,“洗了头吹干,正好去午睡——这两天暂时不要学习太长时间,等手上的伤好了再说。”
温热的水流伴着父亲修长有力的手指缓缓划过头皮,叶攸同闭上眼睛感受着,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水烫不烫?”叶逢春一边梳拢着儿子柔软的栗色头发,一边体贴地问。现在越是接近,他越是想宠着这孩子,想给他自己全部的温柔和爱。
“不烫。”孩子乖巧地回答。
轻轻地在孩子头上揉起细腻的泡沫,叶逢春小心地按摩着他的头顶。感受到那个微微突起的疤痕,知道那是他小时候被继父无故殴打所受的伤,不禁在心中暗自疼惜——没有找人在监狱里好好收拾那个卑贱残忍的男人,现在他非常后悔。不过,那个混蛋这辈子也做过唯一一件正确的事,就是找上门来向叶家要钱,否则叶逢春这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竟然还有个如此剔透,如此可爱的孩子。
还好,现在同同在自己身边,还好自己没有错过……他此生唯一的温柔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