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2)
攻没收了受的手机,让他在家休养三天,别管外界的事。
因此受对于舆论一无所知,只能猜测网上闹成了什么样子。
一年前的同妻爆料事件已经够劲爆了,没想到一山更比一山高,又冒出了一桩跨度长达二十年的史诗级八卦案,集基佬、明星、权贵、身份造假等关键词为一体,像是将某个酒池肉林的世界对公众揭开了一角帷幕。
更何况,如今旧事重提的导演,身份竟是当事人的昔日男友。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
一夜之间,热搜榜前三名变成了“香槟酒瓶”、受当年的名字“叶宾鸿”和如今的名字“吕闲”,第四名则是导演的名字。
所有人都在激烈讨论受到底是不是叶宾鸿。
客观来说,受的相貌确实变了很多,气质更是天差地别。但毕竟没整过容,认真去比对五官,仍旧对得上号。
网友们纷纷化身福尔摩斯,有人分析耳朵是不是大了,有人辩论门牙是不是窄了,还有人为他侧脸的痣吵架——那颗痣早已弄掉了,但留下了浅浅的疤印。受重新出道后将疤印藏得十分小心,只要出镜都会化妆遮掉。
尽管受之前的路人缘不错,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质疑导演的人品,但主流观点是:导演就算再蠢再坏,也不会在这种事上撒谎,因为捏造一个人的身份太难了。
所以,除了为数不多的死忠粉还在苦苦等待受的澄清,群众基本已经将受与“叶宾鸿”划上了等号。
当年的丑闻,实在太龌龊、太恶心了,洗地都无从洗起。
便有人早早跑到受的微博底下放话道:“电影我是不会去看了,看见你的脸都嫌膈应。”
事态发酵到这一步,压是已经压不住了。
要想翻盘,只能将它进一步闹大。
大家都在等着看受这边见招拆招,但谁也没想到第一个出招的人,会是某中年制片人。
此人突然发了一条微博,并艾特了导演:“你失心疯了吧?宾鸿都过世多少年了?xx年12月20日,葬礼你没去,可我去了!当年的真相,朋友们都心知肚明,现在你为了自己,敢朝墓碑上再泼一盆脏水,你还是人吗?”
这条微博的信息量相当可观。
吃瓜群众的第一反应是——这人是谁啊?
他们很快群策群力地查到了答案:哦,一个不太出名的制片人,曾经跟导演合作过几次,跟叶宾鸿也合作过一次。一直混得不咋地,但为人低调,此前没在社交媒体上作过妖,只是偶尔发点儿人生感悟。
慢着!
机智的八卦先锋翻出了他三年前的一条微博:“又是一年忌日,你还好吗?”
发表日期是12月20日。
配图是一杯白酒。
点赞列表里有导演的id。
这只瓜的味道变得错综复杂了起来!
八卦先锋从制片人的发言中提取了两条关键信息:“叶宾鸿早就死了”以及“当年的事件另有真相”。
第二条涉及权贵阶级的秘密,佐证起来难如登天,而且并没有多少人在乎。毕竟叶宾鸿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即使当年有那么几个粉丝,也早就散了。
但是第一条却不同了,一个人是活着还是死了,总不可能毫无痕迹。
便在此时,各大社交网站上悄然出现了大同小异的发言:“我记得好几年前就听人八过,叶宾鸿确实死了啊,被玩死的,死得可惨了。看见那导演的发言我还以为自己记错了呢……你们听说过吗?”
还有一些人甚至准确指出了消息的来源,无外乎某娱乐圈高层、某公关公司领导,或是某资深八卦记者。
这其中当然有水军,但还真有一部分是自发的留言。
早在二十年前,攻就曾听狐朋狗友说过:“那个得罪大佬的小演员?大概被搞死了吧,没死也多半自杀了。”
受在派对过后就人间蒸发,因此那个派对的参与者,大半都是如此猜想的。
他们对攻这样说了,自然也会对别人这样说。
年复一年,这条八卦越传越广,以至于不少人真心实意地自诩知情人士,免费站出来证实“人已经死了”的传闻。
就这样,制片人的一条微博搅乱了一池春水。
导演很是意外。
他既然发动了舆论攻势,自然也设想过受的反击。但他满心以为受只有一条路,就是声明自己当年的事是被迫的。
导演很清楚,受绝对拿不出任何证据,如此说法只会引来冷嘲热讽。若是受情急之下再犯一点蠢,把矛头指向大佬,那就更好了。一旦大佬动起真格,攻也保不住他。
万万没料到受胆大包天,会把活人硬生生说成死人。
那个制片人的发言,显然攻授意的。制片人这些年混得不好,攻只需要许诺一些好处,就能拿他当枪使。
导演压根不记得自己给制片人的那条微博点过赞。自己当时肯定是随手点赞表示关心,鬼知道那其实是谁的忌日,八成是对方的哪个前女友。
开弓没有回头箭,导演决定找出破绽,揭穿受的弥天大谎。
他首先托关系去查受的曾用名记录,却发现记录早已被抹去了。
于是他又凭着记忆连夜订了机票,飞去受的老家,辗转找到了对方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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