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艾伦·康威(2/2)
艾伦在伍德布里奇的时候结婚了。新娘叫作梅丽莎·布鲁克,当时她也在学校教授外语——法语和德语,和他同一个学期入职。我不需要向你描述她。你应该经常能见到她。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年轻,有魅力,而且她非常喜欢艾伦。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担心我们俩没法好好相处。在艾伦的葬礼上,她甚至都没有和我打招呼;但是我必须承认,也许有一部分原因归咎于我。我感觉我们在竞争,而她把艾伦从我身边抢走了。写到这里,我知道自己有多傻气,但是我在努力向你陈述实情,尽可能地展现我与艾伦真实的一面,事实就是这样。梅丽莎读过他的全部小说。她百分之百相信他的才华。一九九八年六月,他们在伍德布里奇的登记处登记结婚,去了法国南部的卡普费拉度蜜月,他们的儿子弗雷德于两年后出生。
正是梅丽莎建议艾伦创作了第一部阿提库斯·庞德小说。那个时候,他们已经结婚七年了。我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跳跃,但那段时间,我也没什么可写的。我那时在萨福克警察局工作。艾伦教书。我们生活的地方地理位置不算远,但是我们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
梅丽莎在伍德布里奇的w h史密斯书店里灵光乍现。书架上最畅销的作家是谁?是丹·布朗[4]、约翰尼·格里森姆[5]、迈克尔·克莱顿[6]、詹姆斯·帕特森[7]、克莱夫·卡斯勒[8],她知道艾伦的写作能力不输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但问题是他的目标定得太高了。为什么要绞尽脑汁写一本让所有评论家都赞不绝口但却没什么人看的书呢?他可以利用自己的才华创作一些简单的作品,比如侦探小说。如果大卖的话,他会由此开启职业生涯,之后他可以再尝试其他类型的作品。重要的是起步——她是这样说的。
艾伦写完《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后不久就拿给我看,我非常喜欢。它不只是构思巧妙。我觉得那位侦探主人公塑造得非常出色。他曾被关进集中营里,见惯了死亡,然后来到英国侦破谋杀案——这个情节设置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对。他花了三个月就完成了这本书。大部分内容是他暑假的时候创作的,但我看得出他对这一成果很满意。他问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有没有猜到结局。我告诉他我完全猜错了,他很高兴。
后面的就不需要我多说了,相信你和我一样了解。手稿最终被三叶草图书公司看中,你们签下了它!艾伦去了你们伦敦的办公室,那个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我、艾伦,还有梅丽莎。梅丽莎做饭;弗雷德在楼上睡着了。这原本是为了庆祝,但是艾伦的情绪却很反常。他忧心忡忡、沉默寡言。他和梅丽莎之间有些不对劲,那是一种我不太理解的紧张感。我觉得艾伦很不安。当你一辈子都在追求自己的抱负,有一天忽然实现了,其实让人非常惶恐,因为下一步你该怎么办呢?不只如此。突然之间,艾伦看到这个世界上的处女作汗牛充栋;每周都有几十本新书上架,很多都没有激起什么水花。每诞生一位著名作家,就必定伴随着五十位作家销声匿迹,很有可能阿提库斯·庞德这本书不仅是梦想的实现,可能也意味着它的终结。
当然,这种担忧没有发生。《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于二〇〇七年九月出版。收到第一本书的时候我爱不释手,书封正面签着艾伦的名字,封底印着他的照片。不知怎么,感觉一切都很圆满,仿佛我们这一生都只为等待这一刻的到来。《每日邮报》对它的评价非常棒。“当心了,赫尔克里·波洛!镇上来了一个外国人,个头不高,本事不小——他可要来抢你饭碗了。”到了圣诞节,阿提库斯·庞德出现在畅销书排行榜上,好评不断。《今日》节目甚至聊起了这本书。等第二年春天平装书上市的时候,似乎整个国家人人都想买一本。三叶草图书公司让艾伦再写三本,尽管他从没和我说过他拿了多少版税,可我知道一定很可观。
他突然成了一位著名作家。他的书被翻译成了各种不同的语言,他被邀请参加所有的文学节:爱丁堡国际图书节、牛津文学节、切尔滕纳姆文学节、海伊文学节、哈罗盖特罪案文学节[9]。当第二本书出版后,他在伍德布里奇做了一场签售,队伍一路排到大街的拐角。他从伍德布里奇中学辞职(虽然梅丽莎还继续在那里工作),在奥福德村买了一栋房子,从房间里可以望见河边的风光。就是这个时候,我的丈夫格雷格过世了。艾伦建议我搬得离他近一些。他帮我在达芙妮路买了一栋房子,就是你上次登门的地方。
书持续热卖。钱如流水般涌入。艾伦让我帮助他完成第三本书,《阿提库斯·庞德来探案》。他一直都不擅长打字,总是亲笔写下草稿,然后让我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他会在纸稿上修订,我会再改动电子版,最后他才把稿件交给出版社。他还让我帮他查资料。我把他介绍给了伊普斯威奇镇的一名探长,帮他挖掘毒药这类东西的信息。我实际上协助他完成了四本书。我喜欢参与进来,我很遗憾一切都结束了。这完全是我的过错。
功成名就之后,艾伦变了,仿佛成功压垮了他。他不是在写书,就是到世界各地做宣传。我过去常常在报纸上读到他的报道。有时候我会在广播四频道上听到他的声音。但是那段时期,我和他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然后,在二〇〇九年,就在《暗夜的召唤》出版后不久,艾伦突然和我说他要离开梅丽莎,我惊呆了。当我在报纸上看到他和一个年轻男人同居了,我几乎不敢相信。
我很难解释当时的感受,一时间纷乱的情绪在我脑海里盘旋,百感交集,难以言明。我生活在奥福德村,时常能见到梅丽莎,但是我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婚姻出了问题。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和谐。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没过多久,艾伦就告诉我梅丽莎和弗雷德搬走了,他们的房子在售卖。律师没有介入到离婚程序中。他们同意将财产对半分。
我个人觉得,我很难接受他的这一面。我从未对同性恋的男士有过偏见。与我共事的一个男人公开“出柜”了,我和他关系很好。但是他是我哥哥,我这辈子都很亲近的人,突然我就被要求换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待他。好吧,你可能会说,他很多方面都变了。他现在五十岁,是一位成功而富有的作家。他更喜欢独处,也更加顽固,他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公共人物;而且,他是同性恋。为什么最后这一点有特别的意义呢?好吧,也许部分原因在于,他的伴侣太年轻了。我没有针对詹姆斯·泰勒的意思;事实上,我喜欢他,也从未认为他拜金之类的,虽然我承认当艾伦说起他曾经是一位男公关的时候,我着实受到了惊吓。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有时手牵手什么的,我只是感到不安,但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这年头,你可不能对同性恋指手画脚,不是吗?我只是觉得不舒服。仅此而已。
不过,这不是我们分开的原因。我为艾伦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只是和书相关。我还帮他给粉丝回信。有几个星期,他会收到不下十几封信,即便他拟好了标准答复,但还是需要人来日常管理。我参与了他的纳税申报,尤其是填写双重税的表格,以免他重复纳税。他经常让我出去给他买文具或是打印机的新墨盒。我还要照顾弗雷德。总之,我扮演着秘书、办公室经理、会计师和保姆的角色,同时要兼顾在伊普斯威奇镇的全职工作。我不介意做这些事,可是有一天我建议他应该给我付工资,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艾伦很生气,这是他唯一一次冲我大动肝火。他提醒我,是他帮我买了房子(虽然他当时说得很清楚是借钱给我,而不是送给我)。他说他很高兴能提供帮助,而且说如果这是一件苦差事,他一开始也就不会开口。我立刻做出让步,但是伤害已经铸成。艾伦再也没有让我为他做过任何事,没过多久,他买下了格兰其庄园,彻底搬离了奥福德村。
他从来没和我说过他生病了。你不知道这让我有多难过。但是我要说完开头提到的话题。艾伦这一生都是一个战士。有时候,这让他很难相处、咄咄逼人。但是我知道他不是这样的。他只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永远都不会让任何事情挡他的路。最重要的是,他是一名作家。写作对他来说意味着一切。你真的相信他在写完一本小说后还没见到它出版就自杀吗?难以想象!这反正不是我认识的艾伦·康威。
[1]威尔基·柯林斯(wilkie lls,1824—1889),英国侦探小说作家,代表作《白衣女人》《月亮宝石》等,作品以曲折离奇著称。
[2]吉米·哈利(jas herriot,1916—1995),苏格兰人,兽医、畅销书作家,代表作《万物系列》。
[3]丹妮尔·斯蒂尔(danielle steel,1969—),美国人,浪漫小说家,美国通俗文坛最具代表性的畅销书作家之一,代表作《爱之翼》。
[4]丹·布朗(dan brown,1964— ),美国畅销书作家,二〇〇三年凭借小说《达·芬奇密码》一炮而红。
[5]约翰尼·格里森姆(john grisha,1955—),美国知名畅销书作家,他的一系列融入法律知识的犯罪悬疑小说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和财富,代表作《杀戮时刻》。
[6]迈克尔·克莱顿(ichael crichton,1942—),美国著名畅销书作家,有“科技惊悚小说之父”之称,代表作《侏罗纪公园》。
[7]詹姆斯·帕特森(jas pattern,1947—),美国惊悚推理小说天王,代表作《托玛斯玻利曼的数字》。
[8]克莱夫·卡斯勒(clive csler,1931—),美国冒险、惊悚小说家,二十多次登上《纽约时报》畅销小说榜,代表作《撒哈拉奇兵》《打捞泰坦尼克号》。
[9]哈罗盖特罪案文学节,哈罗盖特位于英国约克郡,文学节在小镇上的“老天鹅酒店”举办,每年都会有大批罪案文学爱好者来到这里参与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