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1/2)
隋轻驰挂了电话,把手机揣兜里,他正走在闹市,没什么目的地,手里提着一罐啤酒,接傅错的电话前刚在自动贩售机买的。外面还是太热了,后来又进了一处地下通道,电梯下滑,冷气扑面而来,下面是一座商业广场的负一层,隋轻驰掰开手里的啤酒,经过垃圾桶时把拉环随手扔里面,开始边走边喝,边抬眼打量四周。
地下的世界像个迷宫,有种赛博朋克的不真实感,起先他还走在商业广场的负一楼,四面繁华又亮堂,冷气出得他都有点冷,再一转眼,又已经走进某条店铺林立的平价地下商场,也有墙上喷着涂鸦和各种手机号的破败通道,一个流浪汉正靠墙睡着……他穿过一条又一条通道,啤酒喝完一罐就再买一罐,不知何时易拉罐里的酒总是晃出来,弄得他满手都是,地下的行人也越来越少,他听见了老旧电梯咔哒咔哒运行的声音,想起了网上那些骇人听闻的行人掉进自动扶梯下,被卷得血肉模糊的都市传说,朝它走了过去。
三两步踏上自动扶梯,隋轻驰有些乏力地向后靠着扶梯扶手,电梯带着他离开阴凉的地下,上方吹来一阵风,微热的气流拂过他的刘海,地上的世界已经变了一副模样,整条商业街上一时都看不着一个人,所有商场都关了门,只剩下奢侈品高高在上的巨幅灯箱广告牌还亮着。
隋轻驰站在巨大的明星代言广告前,感觉整条街只有这里最亮,最刺眼,广告上的女星他认得,是顾桑妮,有着蜜色皮肤的唱跳女歌手,好像和唐杜是差不多时期红起来的,唐杜是歌神,顾桑妮就是天后级别的明星,他还记得她是塞林格的绯闻女友,而塞林格是傅错的偶像。
酒精放大了身体里的某些东西,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与这些人相提并论,从他放弃母亲安排的出国留学的道路,选择当一名地下乐队的主唱那天起,他就被永远地摁在泥泞里了。
也许西风真的应该签约后海,他想,因为他们不可能复制lot,他们心里早该有数,为什么那么多地下乐队,真的走到顾桑妮和唐杜这个位置的只有lot?因为地下乐队就是地下乐队,不是所有underground的,都是繁华商场的负一层。lot只不过是一群玩着地下摇滚的公子哥,他们从来没有把脚踏进泥泞里,他们在最最落魄无人问津的时候也是体面的,他们当中可能唯一有一点点泥泞气质的就是塞林格,可是塞林格能念得起伯克利,傅错却念不起。
他不知道傅错怎么想的,在他被迫放弃那个机会的那一刻,他会不会也曾觉得屈辱,如果换做自己,那会是忍受不了的屈辱。所以他真的难过,如果他有钱,有很多很多钱,他就可以让傅错去追逐他的偶像,他可以带乐队从地下走上地上。
可那家伙竟然说喜欢没有钱的他,说得好像还有选择似的,可是那时候,自己还是跟个傻瓜一样,被那个名叫傅错的天真男孩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醉了,却矛盾地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了,难怪他们都想签后海,因为他们心里都门儿清,只有自己一点逼数也没有。但他不是不清楚这些,只是不想弄清楚,因为傅错就像毒药,一直麻痹他的神经,不让他想清楚,看明白,而他心甘情愿待在那个长得好看,说话温柔的吉他手身边,他有微微下陷的唇角,有一双深邃的,笑起来微弯的眼睛,不笑也带着三分微笑的模样,迷人得要死,就算跟他一起待在泥泞的沼泽里,他也会错觉自己待在天堂。
beautiful里怎么唱的?
什么沼泽,荒野,黑暗森林,我们他妈的根本就不可能逃出去!
都是自我麻痹的药而已,但就算这样,他也认了,只要那个人属于自己。
可那个人很可能并不属于自己,如果他隋轻驰不是西风的主唱,他还能从傅错那里得到多少温柔呢?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个问题。
隋轻驰在奢侈品卖场外的一条长椅上坐下,埋着背,低着头,难受地扶着额头。不要想这些,别想这些,想些开心的事隋轻驰……
然而越想越头疼,越想越暴躁,忍不住骂自己:长这么大,你他妈就找不到几件开心的事吗?!
内心一角有一个声音很委屈地说:找得到……开心的事也有很多,但都和傅错有关,没有哪一段充满色彩的记忆里,没有他。
隋轻驰听见了“咔”的一声,向着钟楼的方向抬起头,眯起眼。
广场中央的钟楼,指针指向了凌晨两点,这个大钟只有分针和时针,没有秒针,也不会报时,但是每次来这座广场,隋轻驰总是能听见整点时分时钟方向传来的“咔”的一响。
小学时他说自己能听见灯管里电流的响声,但那个声音从来没人听得到,班上的同学就都笑话他,说他吹牛。他没有吹牛,他明明听得到,所以很不服,为这个打了人生第一场架。
为什么只是因为大部分人都听不到,就要强迫那个能听到的人闭嘴?为什么就是不相信他真的能听到?他把这些写在日记里,写在作文里,后来老师把他叫去办公室,让他要多想一些快乐开心的事,不要钻牛角尖。
可是那个时候他还不认识傅错,哪儿来什么快乐开心的事?之所以把问题写在日记里,是因为真的很困扰他,却找不到人开解,他怀着也许看见日记的人能告诉他为什么,但只有一个个“已阅”,和让他“不要钻牛角尖”。可能这些问题挺蠢的吧,毕竟别的同龄人都没工夫去想这些破烂事儿,可能他们也不在乎,而且确实也没什么人欠他的,只能自己慢慢寻找答案。
胃突然痉挛得厉害,他才想起来自己晚饭都没吃,就喝了这么多酒。不一会儿就疼得他冷汗涔涔,勾下身子抱着胃,膝盖也缩起来抵在胃上。
太疼了,得想点什么来分心,可能是胃实在很想吃点东西,他不自觉就想起了昨天和ak一起吃的宵夜。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他在ak楼下等着,快到十二点时,终于等来了提着行李风尘仆仆从西藏采风归来的ak,当时他靠在楼道阴影里,ak在楼下冷不丁看见这么一道无声无息高高挑挑的影子,吓了一跳,走近了发现是他,才错愕地问:“你怎么来了?傅错呢?”说着左看右看。
隋轻驰就从阴影里走出去,说:“就我一个人,请你喝酒,去吗?”
吃货鼓手果然就说:“好啊!我先把东西提上去。”
“我帮你吧。”隋轻驰走过去,低头接过他手里的一只行李袋。
ak拽着提手没放,受宠若惊的样子:“哇,不用了吧,让少爷你帮我提行李,怎么好意思?”
“没事儿。”隋轻驰没跟他客套,手上一用力把行李袋提了过来,转身往电梯的方向走,也没管ak在背后是什么表情。
进了屋,谭思没在家,ak也没在意,因为谭思在酒吧打工,通常都回来得很晚。
ak正放行李,隋轻驰就站在谭思的房门口,透过那扇棕色的门,今天他才发现,谭思的房间乍一看就像是傅错的房间,墙上都挂着乐器,连贴的海报都是同一张,他难以按捺地走进去,看着墙边的cd架,如果不是背景墙的颜色不一样,他都以为这就是傅错的cd架了,他们都喜欢ldpy,也同样喜欢冷门一点的the verve。
“隋轻驰?”ak在后面叫他,他换了件衣服,喜滋滋地催促。
隋轻驰转过身:“走吧。”
找吃宵夜的地方,隋轻驰想也没想就打算去隔了一个街区的餐饮大道,那里有不少营业到凌晨的餐饮店,ak拉住隋轻驰:“不用去那么贵的地方,随便找个路边摊吃点烤串就好!谭思都跟我说了,你没在加油站兼职了吧,那能节约一点是一点呗,我这人对吃的不讲究。”
隋轻驰听完表情有些阴郁,有些讽刺地冷冷道:“他倒是什么都和谭思说啊……”
ak没听明白他在咕哝啥,望见一处支着棚子的路边串,就大步流星走了过去。
拿串的时候,隋轻驰都没怎么动,他对架子上的食物一点食欲都没有,ak塞给他一只盘子,他什么菜色也没拿,最后是ak自己盘里放不下了,就都回头放隋轻驰那里了。ak拿着串走过来放桌上,拉开凳子坐下,隋轻驰也把东西放桌上,心不在焉地坐下,听见ak说:“你别说,就我和你两个人出来吃,我还有点不习惯。”
隋轻驰抬眼看了他一眼:“为什么不习惯?你没和傅错谭思单独吃过饭吗?”
ak边把串放锅里边说:“就是跟他们吃过才不习惯啊,这不从来没跟你吃过嘛……”
隋轻驰没说话。
席间隋轻驰吃得很少,他给ak和自己倒了酒,坐那儿耐着性子听ak和他说起去西藏的见闻,ak给他看手机里的照片,他就接过来随便看看,看ak的酒杯空了,他就给他满上。
没一会儿ak就醉醺醺的了,隋轻驰把手机还给ak,随口问道:“和我说说傅错和谭思怎么认识的吧。”
ak打了个嗝儿,一只手撑着下巴,说起来:“我和他们是上高一才认识的,他俩好像从小就是邻居,连裆裤一样的友谊了。”
这个隋轻驰也知道,但知道得毕竟不多。
ak继续道:“傅错写的第一首歌,叫《brother》,你知道不?”
隋轻驰有些意外地看着ak,他不知道。
“你不知道也不奇怪,那是咱们组乐队前他瞎几把写的,写的是他小时候被人叫私生子,谭思冲过去帮他揍人的事儿,歌词还有点血腥暴力哈哈哈,谭哥跟我说他也是无意间发现傅错在写那个歌的,问他在写什么他还不好意思,一个劲往身后藏,不过谭思看到歌词后说还挺感动的。肯定的吧,要我我也感动。”
隋轻驰继续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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