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春之晓(四)(1/2)
对于林暮来说,喜欢就像日光照在沙滩上,寄居蟹找到了它的壳,又被海水淹没住口,亦或是在最热的天气里,凉雨打在芭蕉叶上,滴滴答答的声音催人眠。
他的喜欢藏不住,就像春天藏不住盛开的桃花一样。
陆戎抱着他,眼里有着小人似的影子,林暮拍了拍他肩膀,示意自己要下来。
“你不是要去看桃花么?”陆戎问。
林暮朝着他笑:“我已经看到了。”
陆戎抿了抿唇,他轻轻将林暮放下,正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身后突然来了人。
李子大概是奇怪两大男生为何要堵着楼梯口,于是随口便问了一句。
“我下来找陆戎的。”林暮大方地解释,“没什么事,就跟他讲等下放学一块儿走。”
陆戎眉峰又起了个褶子,他似乎有些无奈,回头看了李子一眼,又低声对林暮道:“我和美美等你。”
可惜一起回家这事儿想的是挺美,等真正做起来,林暮却被一堆麻烦给缠住了。
文化活动举办的太成功,他们班级“生意”又是最好的,结束后自然被钟和留了下来应付几家媒体,又是拍照又是采访,林暮和安锦城被迫营业,两人的脸一个比一个臭,还不能直接甩手走人。
林暮只能给陆戎发微信,叫他先走不用等自己。
对方并没有回复。
等林暮这边的采访全部结束,外头路灯都已经亮了半天。
安锦城家里有人来接,林朝当然早和林燕来回去了,林暮一个人收拾完书包跑下楼,结果差点撞到楼梯口坐着的人。
夜晚的校园就点了几盏壁灯,昏黄灯光映着人影绰绰,陈美花似乎睡着了,脑袋搁在陆戎的肩膀上。
林暮怕自己动静太大把人吵醒,下意识屏住了呼吸,陆戎转过脸来,半边灯影落在侧脸上,勾勒出他挺直的鼻梁和纤长的眼睫。
“结束了?”他低声问道。
“结束啦。”林暮低头看他,“你怎么不回去?”
陆戎看了他一眼,说:“讲好一起回家的。”
林暮忍着笑,陈美花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陆戎背对着她蹲下,奶奶乖乖趴到了他的背上。
“要不要我来背。”林暮问。
陆戎没回答,他一手托住陈美花,另一只手伸给林暮,他说:“你把手给我。”
林暮轻声调侃:“你又怕黑了吗?”
陆戎不回答,他只是捏了捏林暮的指尖,将对方的手扣进了掌心里。
春天来得太快,南方的城市花儿都开得迷人眼,林暮虽然不算一时冲动地表了白,但也挺忐忑陆戎到底对他是个什么态度。
怀春少年郎,敢爱又敢恨,有时候觉得世界都爱自己,有时候又怕自己讨了心上人的嫌。
陆戎之后几天对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食堂里一个饭桌上吃饭,晚自习时隔着几个人对视。直到文化活动的照片出来后,校论坛上又掀起了一股讨论“校草”的话题热帖。
“暗夜森林王子还是帅啊。”发帖的人在一楼贴了图,正巧是林暮穿着制服“接客”的造型。
没多久这楼讨论就破了千,统共翻了二十多页还没停的意思。
“不止他吧,你们看到安少爷了吗?”
“安少爷美则美矣,但太高岭之花了,咱们学校校花就这风格的,再来容易撞,审美疲劳懂吧。”
“你们讨论半天,高一的陆戎怎么不说。”
林暮看到这里时才算是有了点兴趣,他划着手机,随便翻了几个楼,发现画风似乎有点跑偏。
“陆戎是挺帅的啦,但不适合当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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