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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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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哦,你是电动的?比我写得好。”

“嗯。”

“是我第一任妻子。”

“明白。”

“我出轨,她自杀了。”

“……”

“没摔死,摔成了残废。服务员,再来一瓶燕京。腰断了。”

“嗯。”

“三年前趁人不注意,吃了安眠药死了。其实她这么多年给我寄过不少小说,让我帮她发表。写得比过去差远了,也许脑袋也摔傻了,你说是不是?”

“我吃饱了。”

“死了之后,还要给我发短信,你说是不是脑袋摔傻了?啊,是不是啊?”

5

在我上课时,课堂进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坐入第一排。我看了看他们,其中一个男的说,你继续讲啊。我便继续讲,讲了几分钟,另一个男的说,什么破玩意啊。学生站起来走了三分之二。有两个睡着的,分居西南两角。还有一个女生,坐在第二排,在记笔记。女的拿出瓜子儿吃,咔咔咔,呸,咔咔咔。第一个男的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我说,这几个词不能用,你的新书。我说,为什么?他说,照做即可。我说,嗯,海明威说过,阉割虽然对人、动物和书都是小手术,可影响是巨大的。那人说,明白,可后来他让步了,用空格代替那些字眼,因为珀金斯在给他的信里写道:如果我们能够连载而不招致太严重的指责,你就能大大巩固你的地位,并且还能避免那种讨厌的批评,那种批评很糟糕,因为它使许多人不去关注书本身真正的价值。我说,你低估了我的骨气。他从兜里掏出一把枪和一包烟,说,你在小说里写过烟和手枪,现在你可以挑一个。我说,我不抽烤烟。他说,挑一个吧。我说,司马迁遭腐刑而后作《史记》,流芳百世。另一个男人说,不一样,《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讲,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健是刚强,羡是贪欲。你不是骨气,你是面子,贪欲和小聪明,“释此而任术”,把健羡,聪明解脱掉,走清静无为的道路。你考虑一下。我这有万宝路。他把一把古代凌迟用的柳叶刀和一包万宝路放在我面前。

我终于认出了眼前那个女生,一直听我讲课的女生。她每堂课都来,都是坐在第二排,从不迟到,也从不早退,从不提问,也没有回答过问题。她是我的读者,o,一个聋哑人,五年前曾经参加过我的活动,要过我的签名,那时她还是十四五岁的少女。我之所以认出她,是她当时给我留了一封信,她说,她是个沉默的人,喜欢阅读,最喜欢的小说是麦克尤恩的《立体几何》,小说精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小说中那种将人折叠进虚空的本领她能够掌握。她曾经折叠过酗酒凌虐她们母女的父亲,也折叠过很多寄不出去又不舍得烧毁的情书。她说也许有一天她会来到我的课堂学习写作,当然要等她长大一点。

我相信她能读出我的唇语,于是我向她提出我的要求。在下课铃响前,o将三人折叠完毕,将那盒万宝路留给我,然后走出了教室。

6

尊敬的各位朋友,来宾,评委会的各位评审,大家下午好。我很高兴能够得奖,这是对我莫大的鼓励,就像在我很小的时候,老师会在我的作文底下画上一些波浪,意思是这两句写得好。这个奖就如同给我的人生底下画了一条波浪,说明我这几年干得还不错,这本小说也算站住了。恕我直言,我查了一下历届的得奖者,有的人确实是天才,有的人则不怎么好,我直说吧,是垃圾。所以我拿着这个奖杯,会想以后是不是有人也会这么想,会把我放入哪一类中。我希望即使不是天才,也不要成为令后来的得奖者感到屈辱的前辈。说到这里,我不想再念稿子了,因为我突然想到了我的朋友h,想必大家都认识h,他是个卓越的小说家,想必大家也都讨厌他,因为他的嘴实在太臭了,极爱争宠,攻击同行。我与他已经几乎五年没有说过话,因为他曾经对一个评论家说,我的一个备受好评的小说是抄袭他早年给我讲的一个故事,而他讲得那么的好,以至于我将他的一些语气词都保留在了小说里,哦,对,原话是,你细读一下他的小说,就会发现我的口吻。这是无稽之谈。那个故事是我奶奶讲给我的,他严重地冒犯了我的文学和我的亲人。我想在座的各位,如果遇到同样的境遇,也会与此人断绝来往。他最近三年消失于大家的视野中,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当然也不知道。直到去年,他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要给我讲一个故事。我想你们都能够理解我,没人能够抵挡听他讲故事的吸引力,于是我“嗯”了一声。他说他最近住在北方的一座废弃的工厂里,要写它,就应该住在其中。他经常在工厂里散步,发现这个工厂有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六车间七车间八车间九车间,唯独没有五车间。当他习惯了此事之后,有一天五车间出现了,他便走了进去。发现里面的车床都在转动,生产线也在兀自生产着拖拉机,可是没有人。他就沿着生产线往前走,发现所有组装好的拖拉机都被送进了一个地洞里。他坐在拖拉机上,进了地洞。地洞里有头巨兽,十层楼高,坐在一潭泥浆里,吃着拖拉机。巨兽说它叫小瘪犊,已在此吃了几十年,吃进拖拉机,排出泥浆,从来没有吃过人,不过准备吃h。h跟它打了一架,把它的牙都打掉了,不过没有逮住它,小瘪犊没有牙之后,变成蟑螂一样大,一头钻进泥浆里不见了。h说,他被小瘪犊的爪子敲了一下头,所以最近老是忘事,所以跟我讲一下,防止以后想不起来了。他觉得,小瘪犊一定跑到另一个洞里去了,等着牙长出来,还要吃东西,他得把它逮住,等他逮住了它,这个故事也就有了结尾。然后就把电话挂掉了。我的这本书《巨兽》就是这么来的,结尾是最差的部分,因为我确实不知道结尾。所以,请允许我请求各位评审,把这个奖授予h,虽然我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就这样吧,奖杯还给你们,下次可能要更谨慎一些,不要把奖颁给一个速记员。一个伟大的作家是不会有时间站在这里的。

7

很小的时候我住在艳粉街,一天来了一个老和尚。这个老和尚见我在门口尿尿,就从地上捡根树枝来捅我的小鸡鸡。我说,去你妈的。老和尚说,你这个小东西,你摸摸自己的头顶,是不是有条隆起?我摸了摸,果然有,就在头顶中央,自己吓了一跳,不知是原来就有还是忽然才有。我说,你这个老东西,怎么知道的?他说,你可知道这条隆起讲了个啥?我说,啥?他说,这是一道浪,前浪未平后浪又起,讲的是你这一辈子,比较跌宕,也讲的是,你这半寸,跟吃食无关,比吃食高半寸,你这辈子就琢磨这点东西。我说,你是要钱要米要油?他说,不要,还要给你东西。我说,老骗子,我要叫我爸。他从怀里掏出一只鸟,雪白雪白,脖子来回动着,眼珠鲜红,灰色小嘴如同一粒沙。鸟之小,令人诧异,就停在他的手心上。他说,这鸟给你,这鸟吃不了东西,就能活一晚。等它明早死了,你把它随时带在身上,放心,它不会腐臭。三十岁之后,若有人找你要鸟,你就把鸟给他,能助你事成。他用嘴一吹,鸟落在我的手心上,那个痒啊,好想抱住它保护它养育它。抬头时,和尚已经走远了,一颗光头一晃一晃,在豆腐坊旁边一拐,不见了。

鸟第二天死了。谁也不知道。我就把它放进文具盒。等我长大了一点,我就把它放进钱包里。等我三十岁了,写起了小说,我就把它夹在我的记事本里,记事本我随身带着,想到啥就写,算是一个外接的脑子。有一天夜里,我在公寓里写小说,我写了一个人物叫v,那是什么人呢?不好说。脾气大,爱说理,极美丽,特简单,有蓝色的温柔和洁白的欲念。我已经写了一个月,爱上了她,可是她就要死了,死于一场怀疑,一场围困,一场暴风雨。旋风卷着她,要把她摔死在乱石密布的旷野。这时她在旋风中喊到,鸟,把鸟给我!我跳起来,从记事本中拿出白鸟,用嘴一吹,鸟落在她的手心。鸟突然变得硕大无朋,驮着她从旋涡中升起,用两只巨翅为她挡雨。当她们停在我窗台时,天已经亮了。

v拉开窗,鸟飞了出去。她回过头对我说,你可以过来吻我了,虽然你比我想象得还要邋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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