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2)
“你是说我们终于要去看真正的买卖。”
“百分之百的真正,巴巴,”普拉巴克向我保证,“而且买卖也会非常多。接下来你会看到这城市真正的一面。通常我不会带游客到这些地方。他们不喜欢,而我不喜欢他们的不喜欢。有时,他们太喜欢这些地方,而我更不喜欢那样,是吧?你一定有个好头脑,才会喜欢这些东西,也一定有一副好心肠,才没有太喜欢这些东西。我欣赏你,林巴巴。你是我的好朋友。第一天,我们在你房间喝威士忌时,我就清楚知道这点。接下来,用你的好头脑、好心肠,你会把我的孟买看个透彻。”
这天我们搭出租车走在甘地路上,行经花神喷泉,前往维多利亚车站。距正午一个小时左右,那岩石峡谷上的车潮川流不息,许多人推着午餐车在路上奔跑,使车流大增。那些人从住宅和公寓挨家挨户收取午餐,放进名叫贾尔帕安(jalpaan)的锡制筒状容器,摆在长形木质手推车上的大托盘上,一台手推车至少放六人份。他们推着餐车,在巴士、卡车、摩托车、汽车来来往往的车道上穿梭,将午餐准时送到全市各地的办公室和店家。只有从事这项递送服务的人,才了解这行的窍门:了解这些几乎不识字的男子,如何利用符号、颜色和关键号码,拟出一套复杂得让人看不懂的规则,以标示、辨认不同的筒子;了解数十万个长得一模一样的筒子,如何日复一旧,由以汗水润滑木轴承的轮车载着,快速送到全市各地数百万的客人手上,每次都不出差错;了解跑这样一趟是以几美分而非几美元计费。这条看不见的物流是何等的神奇,把普通平凡的东西与不可思议的东西连在一起。在那些年月里,它流过孟买的每条大街小巷和每颗跳动的人心,若没有它,从邮政服务到乞丐的恳求,都将停摆。“那巴士是几号,林巴巴?快说。”
“等一下。”我犹疑不定,从半开的出租车车窗费力往外看,努力想看出暂时停在我们对面那辆红色双层巴士正面那些卷曲的数字。“那是,啊,是104 ,对不对?” “非常非常好!你已经把印地语数字学得很好了。这下你搭巴士、火车、看菜单、买大麻和其他好东西时,看数字都没问题了。接下来我问你,a pak 是什么?” ” a pak 是马铃薯菠菜料理。”
“很好,但你没说‘而且很好吃’。我喜欢吃这道菜。那么,phul gobhi 和bhdli 是什么?”“是……对了,花椰菜和……秋葵。”
“正确,‘而且很好吃’,你又忘了说。bagan asa 是什么。
“是,啊……香料茄子。”
“又对了!怎么,你不喜欢吃茄子?”“对,对,没错!茄子也好吃!
“我不是很喜欢茄子,”他嗤笑着说,皱起他的短鼻子。“再告诉我,chehra 、uh 、dil 是什么?”“好……你别说……脸、嘴、心,对不对?”“非常正确,没错。我一直看在眼里,你用手抓食物吃,像标准的印度人吃法,做得很好。你向人要东西时,比如这个多少、那个多少、给我两杯茶、再给我一些大麻,都只讲印地语。这些我全看在眼里。林巴巴,你是我最棒的学生,而我也是你最棒的老师,对不对?”“的确,普拉布,”我大笑,“嘿!小心!
我大叫是想让出租车司机有所提防,只见他急转弯,及时避开正打算在我们前面转弯的一辆牛车。司机是个身材魁梧的男子,黑皮肤,嘴唇上有粗硬的短鬓。我冒失大叫,保住一车人的性命,但他却似乎很火大。我们刚坐上这出租车时,他调整照后镜,直到镜子里看不到别的东西,只看到我的脸为止。这桩惊险事件之后,他气鼓鼓地瞪着我,用印地语大吼大叫,痛骂了我一顿。他开车活像逃避追捕的歹徒,一路猛然左弯右拐,以超速甩开较慢的车子。对路上的其他人,他都是一副愤怒、凶恶、咄咄逼人的模样。碰上较慢的车挡路,他立刻冲到距前车只有几公分的近距离,猛按喇叭,硬逼前车让路。如果慢车稍往左偏让他过,他就开到旁边,保持同样速度,破口大骂一会儿后才加速离开。如果前面又有慢车挡路,他就马上加速前逼,重复这手法。有时在疾驶当中,他会突然打开车门,弯身向外,把帕安汁吐到马路上,眼睛不看前方车况长达数秒。
“这家伙是个疯子!”我低声跟普拉巴克说。
“车开得是不怎么好,”普拉巴克回答,两只手牢牢抵住驾驶座椅背以稳住身子,“但我得说,他吐汁、骂人的本事一流。”
“天啊,叫他停下!”车子突然加速冲进混乱车阵,猛然左弯右拐,车身左摇右晃,我大叫,“他会害我们没命!”” band karo ! ”普拉巴克大叫。停!
他还骂了另一句简洁的脏话,司机这下更火大。车子高速疾驰时,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我们,嘴巴张得老大,露出牙齿,双眼圆睁,黑色的瞳孔充满愤怒。” arrey ! (嘿!) ”普拉巴克尖叫,手指着司机前方。
太迟了。司机急转方向盘,双臂僵住,猛踩煞车。车子继续往前滑行,一秒……二秒……三秒。我听到他深深倒抽一口气,发出粗嘎的响声。那是吸气的声音,像是从河床烂泥里抬起一块扁石头。然后是轰隆声和破裂声,车子撞上一辆停在我们前面准备转弯的车。我们应声被甩到前面,撞上他的椅背,又传来两声轰隆爆裂声。又有两部车子撞上我们。
玻璃碎片和镀铬金属饰板碎块,劈里啪啦落在马路上,在撞击后突然的寂静里,像是稀稀落落的冰冷喝彩。摔滚之中,我撞上车门。我感觉到血从眼睛上方的伤口流下,但除此之外,安然无恙。我一扭一扭从车底直起身,坐回后座位子上,察觉普拉巴克的双手正放在我身上。
“林,你没受伤吧?没事吧?”
“我没事,没事。”
“你确定?没有什么地方受伤?”“天啊,普拉布,我不在乎这家伙多会吐汁,”我紧张地大笑,既宽慰自己没事,又筋疲力竭地安慰自己,“至少他拿不到小费。你没事吧?”“我们得出去,林!”他回答,声音升高为歇斯底里的哀叫。“出去!出去!立刻!” 他那边的车门被卡死,他开始用肩膀顶,但顶不开。他伸手过来,试我这边的车「1 ,立刻发现车门被另一辆车顶得死死的。我们对看,他显得很害怕,鼓起的眼睛里满是恐惧,我整颗心都凉了。他立刻转身,再度用身体猛撞他那边的车门。我脑海里一片混乱,突然进出一个清楚的念头:火。他在担心什么?心里一浮现这问题,我就不由自主起疑心。我望着恐惧从普拉巴克喘着大气的嘴巴中呼出,心里认定出租车就要起火。我知道我们现在正被困在车子里。我在孟买见过的出租车,后车窗都只能开几公分。车门卡死,车窗无法打开,车子就要爆炸起火,我们被困在里面。活活烧死……他是因为这样才那么害怕?
我望向司机。他瘫在方向盘与车门之间,一动不动,但发出呻吟。在薄衬衫底下,他那像算盘上一档算珠的背脊随着缓慢而薄弱的呼吸起伏。车窗外出现几张脸孔,我听到一些激动的声音。普拉巴克看着人群,一下子转向这头,一下子转向另一头,脸部扭曲,显得非常痛苦。突然间,他爬到前座,使劲打开前乘客座车门,接着立即转身,出奇用力地抓住我的两只手臂,想把我拉过隔开我们的座位。
“这边,林!立刻出来!快!快!
我爬过座位。普拉巴克逃出车子,奋力钻进围观的人群里,而我往司机的方向伸出手,想把他拉离卡住他的方向盘,但普拉巴克再度伸手抓住我,动作非常粗暴。他一只手的指甲抓破我的背,另一只手揪住我衣领。
“别碰他!林!”他几乎是尖叫着说,“别碰他!别管他了,出来,立刻出来!他把我拖出车子,越过直往前挤的围观人墙。最后,我们坐在附近人行道的山植树下,查看彼此的伤势,长在锻铁尖刺围篱里的山植树,部分枝叶伸出围篱之外。我右眼上方额头上的伤口,没有想象中严重。血已经止住,开始渗出清澈、浆状的液体。身上有几处疼痛,但没有大碍。普拉巴克托着硬把我拉出车子的那只手臂,看来很痛。手肘附近已经肿得很大。我知道那是很严重的挫伤,但似乎没伤到骨头。“看来你错了,普拉布。”我骂,同时面露笑容地替他点烟。
“错了?”
“这么惊慌地逃离车子,你真把我吓得要死。我以为会起火,结果现在看来没事。”“噢,”他轻声回答,眼睛盯着前方,“你以为我担心起火?林,我不是担心车子起火,而是担心人群发火。你看看,那些人现在怎样了。”
我们站起身,忍着肩痛和颈椎过度屈伸所造成的疼痛,望向十米外的事故现场。已有约三十人围着那撞成一团的四辆车。其中一些人正努力将司机和乘客拉出受损的车子;其他人聚成数群,比手划脚,大声喊叫;更多的人从四面八方涌来。因为事故受阻而动弹不得的其他司机和乘客,也都下车加入人群。在我们的注视下,三十人变成五十人、八十人,然后一百人。
有个人成为群众注目的焦点,就是那个试图右转,害我们的煞车完全死锁而被撞上的司机。他站在出租车旁破口大骂,非常生气。他是个拱背圆肩的男子,年纪四十五岁上下,身穿订做的灰色棉质猎装,把他大得离谱的大肚子装进去。日益稀疏的头发凌乱,猎装的胸前口袋已被扯破,长裤有道裂口,脚下的凉鞋掉了一只。那狼狈的模样,加上他夸张的手势和不停的叫嚣,似乎让围观群众觉得比撞坏的车子更有意思,更吸引人。他有一只手被割伤,伤口从手掌划到手腕。围观群众因为看这出好戏而变得安静,这时他抹掉脸上伤口的血,灰色猎装因此染上红色,但嘴里仍不住叫骂。此时,另一边,有几个男人把一名妇女抬到旁边的小空地,将她放在地上为她铺的一块布上。他们向群众叫喊着下达指示,一段时间后,一辆木造手推车出现,由几名露出胸膛的男人推来,这些人只穿着背心和缠腰布1 。妇人被抬上手推车,她的红纱丽被折叠收拢起来,包住她的双腿。她可能是这男人的妻子——我无法确定——但他的怒火瞬间升高,变得歇斯底里。他粗暴地抓住她的双肩摇晃,扯她的头发。他以演戏般的夸大动作求群众评评理,猛然张开双臂,打自己淌血的脸庞。那是在夸大地模仿默片的动作,叫我不由觉得荒谬又好笑。人受了伤,是千真万确的,而愈聚愈多的群众里沸腾的民怨,也是千真万确。
1 ngis ,用一块布缠腰而成,状如长裙的衣着。
半昏迷的妇人被简陋的手推车护送远去,那男子此时却冲向出租车门,猛然打开车门。群众反应一致,立刻把受伤而神志不清的出租车司机从车里拖出来,丢在引擎盖上。司机举起双手,气若游丝地讨饶,但十几、二十、五十几双手往他身上落下,又打又扯,他的脸、胸、腹、胯下都挨了拳头。指甲在他身上又抓又划,把他一侧的嘴角撕裂,裂口几乎直达耳际,衬衫也被撕成碎片。那是瞬间发生的事。看着众人围殴那人,我告诉自己,这实在太突然了,我不知所措,没时间反应。我们所谓的懦弱,往往只是吃惊的另一种说法;所谓的勇敢,绝大部分谈不上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这事发生在澳大利亚,我或许可以更有作为,补救一下。但这儿不是你的国家,看着那人被围殴时,我这么告诉自己。这不是你的文化……还有一个念头,那时隐晦不明而今清清楚楚的念头:那人是个白痴,喜欢侮辱别人而好斗的白痴,他鲁莽愚看的行为差点要了普拉巴克和我的命。群众对付他时,我心里闪过丝丝怨恨,而他们一拳、一吼或一推的报复,至少有一小部分让我感到泄愤的快感。我无助、怯懦、羞愧,袖手旁观。
“我们得做点什么……”我无力地说。
“已有够多人在做了,巴巴。”普拉巴克回答。
“不,我是说我们得……难道我们无法帮他?”“这家伙,我们是无能为力。”他叹口气,“林,你也看到的。在孟买,车祸是很糟糕的事。要尽快逃离车子或出租车或把你困在里面的东西。群众对这类事情很没耐性。看吧,要帮那家伙已经太迟了。”
群众的围殴快而猛。那男子的脸上和赤裸的躯干上,有许多伤口在冒血。在一声信号下(不知怎么,群众通过嘶吼和尖叫,就收到某种信号),那男子被高高举起到头上,被抬走了。他的双腿紧紧并拢伸直,由十几只手牢牢托着。他双臂张开,与身体垂直,也被牢牢托着;头软趴趴地往后垂,湿软的皮肤从脸颊垂到下巴。他双眼张开、还有意识,倒着往后瞧:那黑色的眼睛里布满着害怕与愚套的希望。马路另一边的车流自动分开,好让这些人通过。那男子由群众用手和肩扛着,犹如被钉在十字架上,缓缓消失于远方。
“嘿,林,走吧。没事吧?”
“没事。”我小声而含糊地说,勉强拖着脚走到他身旁。我的自信已消失于肌肉、骨头的酸痛中,举步维艰,每一步都如千斤重,靠意志死撑。吓倒我的不是暴力,我在监狱里看过更惨不忍睹的,而且那时我的』 心情比现在更平静得多。我矫揉造作的自满,一下子烟消云散。我在孟买待了几个星期,看过神庙,去过市场,上过餐厅,交了新朋友,自认已渐渐了解这个城市,但眼前的公愤众怒,让这城市一下子变得陌生。“他们··一会怎么处置他?”“我猜,他们会带他去警局。克劳福市场后面有个警局,管那地区的。到了那里,或许他运气好能活着,或许会没命。这家伙很快就会遭到报应。”
“你见过这种事?”
“啊,见多了,林巴巴。有时我开我堂兄襄图的出租车。我见过太多愤怒的群众,这就是我那么担心你和我自己的原因。”
“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为什么他们那么疯狂?”“谁晓得,林。”普拉巴克耸耸肩,加快脚步。
“等一下,”我停住,按住他肩膀要他放慢,“我们要去哪里?”“继续去游览,不是吗?”
“我想……或许……今天就算了。”
“算了?为什么?我们有个十足精彩的交易要看,林巴巴。所以,走吧,na ? ” “那你的手臂怎么办?不需要去给人看看?”“林,不碍事的。这趟游览结束时,我们会在一个我常去的鬼地方喝点威士忌。那就是很好的药。所以,别说了,走吧,巴巴。”
“猩,既然你这么说,好吧。但我们该走别的方向,不是吗?”“还是会走别的方向,巴巴,”普拉巴克答,语气有点急迫,“但得先走这边!在火车站那边有电话。我得打电话给我堂兄,他现在在阳光餐厅工作,当洗碗小弟。他想替他兄弟苏雷什找个开出租车的工作,我得把被人抬走的那个司机的编号和老板名字告诉他。那家伙的老板需要新司机,这么好的机会,我们得快,不是吗?” 普拉巴克打了电话。几秒钟后,我们坐上另一部出租车,他继续带我参观这城市的黑暗面,没有一丝犹疑,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他也没再跟我提起这事。我偶尔提起时,他只是耸耸肩,或者语气平淡地说我们运气好,没受重伤。在他看来,这场车祸就像夜总会里的斗殴,或足球比赛时各拥一方的足球迷打群架,稀松平常,不值一提,除非你正巧置身那事件的核心。
但在我眼中,那场突如其来、野蛮、叫人困惑的暴动,那个出租车司机,整个人漂浮在头、肩、手翻涌的人潮中逐渐远去的景象,是个转折点。那件事让我有了新看法。我突然理解到,如果想留在孟买,留在这个我已爱上的城市,我就得改变,我必须投入。这城市不容我当个冷漠、疏离的旁观者。我如果想留下,就得认识到孟买会把我拖进她痴迷、愤怒的河流里。我知道,自己迟早得跨出人行道,走进那该死的群众,亲身接受磨练。
怀着这种决心,从那件骚动与奇事中滋生的决心,我跟着普拉巴克,展开孟买黑暗面的环游旅程。首先,他带我到距董里区不远的一处奴隶市场。董里是孟买的人口密集区,以拥有清真寺、市场、专精蒙古料理的餐馆而著称。大道变成街道,街道变成巷道,最后巷子窄到出租车无法通行。我们弃车步行,蜿蜒曲折的小巷人来人往,非常热闹。顺着喀提林的巷子愈往里走,我们所处的时代,离我们愈远。汽车和摩托车陆续不见踪影,空气变得较干净、清新,没有其他地方普遍弥漫的柴油和石油废气污染,我们闻到香料味和香水味。车声渐稀,终至不复闻,取而代之的是街头声音:一班小孩在小院子里背诵公可兰经》 ;妇女在门口捣香料,石头相碰的刮擦声,还有磨刀匠、拍松褥垫的、修理炉子的和其他沿街叫卖的小贩乐观的喊叫声。到处传来人们用嘴巴和手发出的声音。
我们走在迷宫般的巷弄,一个转弯,经过一长排停放脚踏车的铁架。接着,就连这些简单的机器也消失。货物捆成一大捆,由挑夫顶在头上运送。热得人难以忍受,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孟买太阳,从此处卸下:巷弄里阴暗、凉爽、不见日光。建筑只有三层楼高,顶多四层,伫立在婉蜒的小巷旁,像要俯身压来。天空只剩一抹淡蓝。这些建筑古老而破旧。原本堂皇而气派的石造立面,如今剥落、脏污,散布着随意修补的痕迹。头顶上,到处可见小阳台往外突出,与对面的小阳台相会,距离近到伸长手就可以碰到对面阳台,把东西递过去。偶尔瞥见屋内,墙壁未粉刷,楼梯摇摇欲坠。许多人家敞着一楼窗户,以露出临时店铺,陈售的东西有搪果、香烟、食品杂货、蔬菜、器皿。显然,这里虽然铺设了水管,但很简陋。我们经过几个地方,看到那里的妇女拿着铁罐或陶罐到户外唯一一个水龙头取水。所有建筑表面爬着像蜘蛛网般交错的电线和导线管,仿佛就连现代和现代动力的象征和来源,都只是大手一挥就会被拂掉的脆弱的临时管线。
左弯右拐的窄巷似乎属于另一个时代,随着我们愈深入迷宫巷弄,居民的外貌也似乎变得和现代日益遥远。在这城市其他地方寻常可见的西式棉质衬衫和长裤,随着我们脚步的深入,愈来愈罕见,最后除了在最年幼的小孩身上,这类打扮完全不见踪影。男人是色彩多样的传统打扮:长及膝盖、从脖子到腰部有成排珠母钮扣的丝质长衬衫,素色或带有条纹的束腰带长袖长袍;类似西方僧侣服的连帽斗篷,白色或念珠色、款式层出不穷的无檐便帽,和黄、红、铁青色的头巾。这一区虽然生活贫困,女人身上的饰物却更抢眼,饰物虽不值钱,设计却极其繁复、用心,额头、脸颊、手和手腕上种姓地位的纹身,也同样抢眼。每个女人裸露的脚上,都戴了银铃脚镯和螺旋状黄铜趾戒。
这数百位居民的穿著,似乎是居家寻常打扮,是为自己而打扮,而非为出外溜达而打扮。他们以一身传统穿着示人,似乎安然自得。而街道也很干净。建筑虽然龟裂、脏污,窄小的过道挤满山羊、鸡、狗和人,每个瘦削的脸庞流露着贫穷生活的愁容和空洞,但街道和人都彻头彻尾的干净,不见污痕。
接着我们转进更古老的小巷,巷道狭窄到两人错身而过都非常勉强。对面走来的人会先跨进门口,让我们先过,再前行。这些小路上方有顶棚和遮棚遮着,非常阴暗,前后能见度只有几米。我紧盯着普拉巴克,深怕落单迷路,走不出去。矮小的普拉巴克频频回头,要我注意前面路上松动的石头,或台阶与头顶上的障碍物。我全副心思在预防这些危险,因此失去方向感。我脑海中的孟买市地图旋转、模糊、渐渐消失,我无法判定海的方位,到这地区途中所经过的那些重大地标——花神喷泉、维多利亚车站、克劳福市场——我也不知自己置身何处。我觉得自己太过深入这些窄巷,觉得敞开的家户大门和香水浓郁的人体,散发出让我透不过气的浓浓人情味,因而觉得自己似乎走在屋里,走在人家家里,而不是走在屋与屋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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