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小说(1/2)
过去两年,《好奇心日报》年末有个栏目,找人推荐那一年印象最深的两本小说,新小说旧小说都可以。里面聊了最喜欢的当代小说家马丁·艾米斯,因为天性谄媚,每次夸人都好话说尽,下次想出新词儿不知要到什么时候。但总体而言,心态还是要借克莱夫·詹姆斯的说法,他重版自己第一本文集的时候,添了个前言,说:有书评人觉得书评就该留在期刊里,享受自己的短暂生命,他们对自己的文章倒很有预见性;“但我用我一部分的职业生涯表达相反的原则:如果我认为一篇供给期刊的文字未来不可能出现在书中,一开始我就尽量不去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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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马丁·艾米斯
2017年读得最高兴的是马丁·艾米斯1995年一部小说,还没有译成中文,叫the ration (《信息》)。我很少重读,要是纳博科夫那句“只有重读才算读”能信,那我没有几个作家是读过的。马丁·艾米斯算一个。研究生时候一见倾心,觉得这是当代最好的小说家,写毕业论文开始重读他的几部小说。至今难忘在那个如鞋盒一般的出租房里,文以气为主,我眼见艾米斯的才情就从kdle的插口带着尼古丁的味道喷涌出来,弥漫一室。但其中有几本一直没有逐句读过。the ration 是他“伦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另外两本是1984年的oney (《金钱》)和1989年的london fields (《伦敦场地》),这三本书让他不仅确凿成了英国最显赫的小说家,也拥有了某种摇滚明星的文化地位。不光是因为那些充斥小报的私人生活和争议言论,更主要的是艾米斯的文字有种煽动力,好比五石散,吃了只想脱衣服乱跑。年轻人都读艾米斯,就当是更便宜、更健康(也更灵验)的迷药和性爱;年轻作者都学艾米斯,比如扎迪·史密斯自己就承认,出道时对艾米斯的模仿简直堪称剽窃。
我还没有读到过和艾米斯口感相近的中文作家。艾米斯觉得写作的终极目的是发出一种“更高的声音”(higher voice),比如他最佩服索尔·贝娄和纳博科夫,他说为什么贝娄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因为“他的句子就是比其他的小说家更重一些”。我相信要是你把艾米斯的句子掉在地上,声音和他人(比方说朱利安·巴恩斯和石黑一雄这样的作家)不同。夸艾米斯的话里,很喜欢艾莉森·皮尔逊(allin pearn)的这句:“随便哪个作家都会为了能写出如高蹈的文风(high style)杀人,但艾米斯在那样的高度闲庭信步。”
读the ration ,有时候真是觉得艾米斯对自己的“造句致幻术”实在太自信了,简直为所欲为。这部小说讲的是作家间的妒忌。两个从大学开始的好友,其中一个因为卖书界常有的意外,凭借一本人畜无伤的温暾小说成了国际畅销作家,财名双收(评论者说这个人像保罗·柯艾略,中国读者可以联想《岛上书店》),而他一向自诩更有才的朋友(理查德·塔尔)还在最为低贱的书评界搏命,到了每天评一本书还是不够养家的地步。于是塔尔整本书都在想尽办法要毁了那位畅销朋友(“fxxx hi up”)。但是从头到尾,艾米斯对这个书评人实在是太残忍了,这种施虐狂倾向换了任何一个俗手,都会显得像在胡闹,比如塔尔也想出小说,但手稿送到编辑手中,每个试读的人不出十页,必定头疼得要请假住院。再举个具体的例子:因为文事困顿,他房事也为其所累,但还是要和妻子不断尝试:
……有时候,两人正巧都有空,他还会慵懒地在下午不举。而且,塔尔夫妇的情欲游戏也不仅限于卧房。只算上个月,他就曾在楼梯上不举,在客厅的沙发不举,在厨房的餐桌不举。有次从牛津城外的一个派对出来,他就在他那辆aestro车的后座不举。两天之后,他们喝醉—其实是吉娜喝醉了,理查德一向就是醉的—从pizza express回来的路上,他们有钥匙,溜进了街区的花园里,而理查德就不举在一片田园风光中。
这两年上海译文出版了大概十本艾米斯,读的人太少。其实很好理解,越借助文字本身力量的作家,越难跨越语言;比如上面译的这段,能传递出在小说里遇见时那种欢快的十之六七,已经是文艺之神的网开一面。
艾米斯臧否作家,喜欢衡量他们多爱读者(贝娄是不自觉地深爱,纳博科夫除了晚年昏聩一般都无比殷勤,亨利·詹姆斯后期就不爱了,乔伊斯从来不怎么爱),他把作家和读者关系比作婚姻,“质量是每天terurse的质量—也就是语言的质量”。terurse既是闺房之乐,也双关在“对话”之意上。至少在这方面,就我个人来说,艾米斯算是“举”世无敌了。
《传家之物》,艾丽丝·门罗
艾丽丝·门罗《传家之物》(fas )年末上市,对我个人而言是很可庆贺的。一方面,能被怂恿再多读几篇门罗本身就是福气,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读的时候要带着一点自得的恼怒,只觉得居然没有足够多的人愿意把这位加拿大老太太奉若神灵,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哪里。
说马丁·艾米斯是二十世纪英格兰最好的小说家,是准备好要吵架的(某种意义上,这一架本身才是意义算在);但要是有谁说门罗一句坏话,你只想叹口气,满心的怜悯。詹姆斯·伍德说,门罗好到根本不用争,她的声望确凿得就像一个地址。
艾米斯有次随口提到,自己现在prose(小说、散文)读得少了,更喜欢读诗歌,“因为更激烈(tense)一些”。这种“激烈”不难懂,读诗的时候你注意力更集中,更焦虑,在每个字上花的时间更长,诗歌那些音步、押韵、分行、段落,本身就是内在的一种结构,要你把这整个东西都尽量存在脑子里,产生整体的效果。读门罗是类似的功课:她似乎要求你记住所有细节,总怕错过了半个句子,后面某个能掏空你肺腑的揭示就不灵了。
讲故事讲得比较优秀的人该干的活,门罗都不在话下:气氛、悬念、叙事节奏、人物塑造,等等;而讲故事人里最伟大的那几个,有一种“上帝视角”:他们都知晓“万物刍狗”的最苍凉的人世真相,但有些展现这种无所不知是靠言无不尽:莎士比亚、亨利·詹姆斯,但门罗是靠缄默。她的叙事太安静了,你慢慢形成这种印象,就是:一、这些事都真实发生过自不待言;二、她全知道,但并没有非要告诉你什么,所以,你听到的已经是删减到头了,每一点滴的信息都是必需的。虽然很多时候,你不明白她告诉你某件事是为了什么,但你就是很信任那个叙事的声音,知道要是这个字不是某个更高图景的一部分,它就不会出现在那里。
比方说书里有个故事叫《火车》,每过几页都转向,三十页的故事,到最后大概十分之一,突然闪回,是主角当兵前在学校里谈的青涩恋爱,里面又再划出十分之一的分量,给了某个男龙套,是他和主角一起喝醉酒,或多或少促成了主角和那个女孩走到一起。在描述喝酒闹事那段戏的正中间,门罗提了一句:“没过两年,他就死了”。看到短篇结束,你也没看出来这个死讯跟其他事有什么直接关联,但在它出现的时候,你只觉得它无比重大,一定要存在阅读记忆的前排。而这样的细节,说到底,自然是完全嵌在整个故事那种描述人生岔路无常的意图之中。
梁文道先生几年前夸门罗说她没有一个故事是失败的,这次又被翻出来,我想门罗的胜利要记在“现实主义”的得分里。文学理论聊小说为什么能得逞,终究还是要试图辨析线性的叙事如何能模拟人类体验:现代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换句话说,也就是最容易看不上门罗的那些人,总提醒我们每时每刻都有无数意象散乱地、交缠地、互相抵消地汇聚到我们的头脑里,所以现实主义是幼稚的,换句话说,你在讲一件事的时候,不要以为就能让大家想到那件事,其实听的人想到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而门罗的文学正是这样运作的,她有那样的天赋,可以让你在意它的所有细节,所以在短篇小说的任何一个节点上,那些你勉力留在记忆各个方位的讯息、能量、模棱两可,都忽明忽暗地闪烁着,叠加成了人的体验。另一个我很喜欢的小说家,尤金尼德斯,他这样描绘门罗给他的享受:“她没有一个故事不是完美的。每次读完一个,我只想躺倒在地板上直接死掉。我的生命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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