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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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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确实老想着屄,还有屌,以及现在和过去那些想象或记忆中的男女胴体,因为夕阳西下,城市陷入黑暗之后,日间生活那种让人精神抖擞的独处,到夜间经常塌缩成一种令人喘不过气来的孤独。最初的几个月最难熬,开始时他被介绍认识了很多人,但没有一个让他特别喜欢,甚至连他喜欢薇薇安的百万分之一都没有,他待在那间小到让人窒息的屋子里,会找些事来排解孤独,干掉那些空虚的深夜时光:看书(几乎不太可能),用他的袖珍晶体管收音机听古典音乐(有一点点可能,但每次至多能听二三十分钟),再写会儿他的书(很费劲但有时收效很大,有时白费力气),去圣米歇尔大道后面和附近的剧院看十点场的电影(大部分时间都很享受,只是有时候电影不怎么样,十二点半回到房间后,孤独还在等着他),如果实在按捺不住的话,鬼鬼祟祟跑到巴黎大堂的大街小巷里找妓女(经过站在人行道上的妓女时裆部会蠢蠢欲动,暂时的缓解,但那些性是粗暴的,令人沮丧,只是毫无情感和意义的性交,乘着夜色慢慢走回家时,会不可避免地让他痛苦地想起朱莉,他母亲和吉尔每周给他的零花钱只有八十美元,因此这种十块二十块的炮只能保持在最低限度)。最后一种解决方案是酒,当然,酒也可以作为其他解决方案的一部分,看书时喝酒,听音乐时喝酒,看完电影或者又搞完一个眼神哀伤的妓女后回家喝酒——每当孤独感大到让他无法承受,这个方案总能解决一切问题。在纽约时喝高了几次后,弗格森发誓不再碰苏格兰威士忌,转而选择了红酒作为首选用药,在他常去吃午饭的街区附近,一些食品杂货店的廉价葡萄酒一升只要区区一法郎(遍布第六区的小卖部里一瓶没标签的红酒只卖两毛钱),所以弗格森会在房间里囤个一两瓶,无论晚上是出去还是在家待着,一法郎的红酒是很有效的安慰剂,可以引来困意,最终让他沉沉睡着,不过这些劣质的无名酒有些伤身,早晨醒来后他经常会拉肚子或者头疼恶心。

他平均每周会单独和薇薇安在公寓里吃一两次饭,塞莉斯泰因会给他们做些传统上在大冷天吃的菜,比如蔬菜炖牛肉、豆焖肉和勃艮第炖牛肉,并且侍候他们吃饭,她在巴黎没有丈夫或者亲人,只要有要求,随时可以来加班,食物那么美味可口,永远都很饿的弗格森,很少能忍住不吃两人份甚至是三人份的主菜,正是在这些安静的一对一晚餐期间,他和薇薇安成了朋友,或者说加深了从一开始就存在的友谊,两人分享了各自的人生经历,而他因此了解到的关于她的事情,大都出乎他的意料:比如,她在布鲁克林的弗莱布许地区出生和长大,就是叔祖父阿奇曾经生活的地方,尽管家族的姓氏是格兰特,但却是犹太裔(听完之后,弗格森讲了他爷爷的姓如何在一天之内从列兹尼科夫变成了洛克菲勒,最后又变成了弗格森),父母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教五年级的老师,比她优秀的科学家哥哥,也就是吉尔在战争期间认识的好友道格拉斯小四岁,然后是1939年那次去法国的旅行,她十五岁,高中尚未毕业,去里昂看望远房亲戚时认识了让——皮埃尔·施赖伯,一个更远的亲戚,可能是第四还是第五代表亲,他当时已经三十五岁,比她大整整二十岁,但缘分来了 ,薇薇安说,两人之间擦出了火花 ,然后她把自己给了让——皮埃尔 ,他是个掌管着法国一家大型出口公司的鳏夫,而她还是布鲁克林区伊拉兹马斯高中二年级的学生,这样的结合无疑会让大多数旁观者觉得有点变态 ,但对薇薇安来说从来都不是这样,尽管当时年纪还小,但她已经把自己看作成年人了,那年9月,德国人入侵了波兰,还好当时让——皮埃尔在洛桑很安全——两人到战争结束后才终于再次见到对方——随后的五年里,薇薇安上完高中,又从大学毕了业,但他们一直保持着通信,总共写了二百四十四封 ,1944年8月,巴黎一解放,吉尔就动用关系让她偷偷到了法国,当时两个人已经打算要结婚了。

听薇薇安的故事是令人愉快的,因为她似乎很乐意讲这些事,虽然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爱上一个十五岁的女孩确实 有点变态,但弗格森还是忍不住想到,他第一次来法国时也是十五岁,同样是因为类似的家庭关系认识了薇薇安·施赖伯,一个比他不是大二十岁,而是二十三岁的女人,不过既然一个人的年纪不到另一个的一半大已是既定的事实,还有什么必要细数呢,刚到巴黎的那几个月里,孤独的弗格森对薇薇安垂涎三尺,渴望他们能睡到一张床上,毕竟,她的爱情和婚姻并没有受到年龄问题的限制,所以很难不叫人好奇她会否愿意颠倒过来和他试试,这次她做年龄较大的那方,而他则接过她原来的位置,开启一场令人迷醉的变态冒险。反正他觉得她很漂亮,和他比起来年龄是大点儿,但当你考虑那些真正重要的事就会发现并不老,一个仍然散发着性感和魅力的女人,而且在他看来她也无疑很喜欢他,因为一起出门吃饭时她总是说他有多英俊,看起来多帅气,万一她邀请他来与自己同住另有隐情,真正原因是她在觊觎他的身体,想要爱抚他年轻的肉体呢?这就能解释她对他那种令人费解的慷慨了,免费的房租和免费的食物,免费的辅导,11月她第一次带着他去乐蓬马歇百货疯狂扫货时还给他买了衣服,所有那些昂贵的衬衫、鞋子和毛衣全都是她掏的腰包,三条有褶灯芯绒裤,一件后面双开叉的运动夹克,一件冬衣和一条红色的羊毛围巾,都是顶级的法国品牌,他乐于穿在身上的时髦服装,她要不是像他垂涎她那样也在疯狂垂涎他的话,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性玩具。是叫这个,嗯,如果她想的话,他很乐意当她的性玩具,不过,虽然她经常用一种她正有此意的眼神看他(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脸,眼睛密切地审视着他最细微的动作),可他没法主动出击,因为他是年轻的那个,无权走第一步,得薇薇安来找他才行,但尽管他盼着她能抱住他,与他拥吻,或者哪怕只是伸出手来用指尖抚摩一下他的脸也行,但她从来没有。

他几乎每天都会和她见面,但她私人生活的细节对他来说仍然是个谜。她有情人吗?弗格森问自己,是同时有好几个,还是一个完了再找一个,还是一个都没?他们俩一对一地吃完晚饭后,她突然在十点出门,是否证明了她要去城里某个地方,赴某个男人的床约,还是说她就是深夜出去和朋友喝一杯而已?还有她周末偶尔出国是怎么回事,每个月平均会有一两次,她说多数时候是去阿姆斯特丹,所以有个男人可能在那儿等她,也不一定就是无端揣测,但也说不准,也许是她出了夏尔丹那本书以后,在寻找新的写作对象,最终选择了伦勃朗或者维米尔或者别的什么只能在荷兰才能找到其画作的画家。这些问题他都无法回答。薇薇安虽然会无拘无束地聊起过往,但不怎么说当下的事,至少不会聊她当下的私生活,所以全巴黎唯一让弗格森觉得心有灵犀的人,他唯一爱的人,对他来说,却仍然是个陌生人。

除了每周在公寓里单独吃一两次晚餐,他们还会一起去饭店吃两三次晚餐,而且几乎总有人作陪,一般都是薇薇安的朋友,她那帮艺术界和文学界的巴黎老友,来自不同但常常互有交叉的领域,比如画家、雕塑家、艺术史教授、写艺术的诗人以及画廊老板和他们的太太,都是各自行业的资深人士,也就是说弗格森从来都是桌旁年纪最小的那个,而且他还发现,好多人便因此将他错认为薇薇安包养的小白脸。虽然薇薇安介绍他时,总会说这是她最亲爱的一个美国友人的继子 ,但在这类四人或六人或八人的饭局上,不少人会对他视而不见(弗格森发现,没有人能比法国人更冷漠或粗鲁),也有一些人会凑过来,想了解他的一切(他还发现,没有人能比法国人更热情或民主),但是即便在被人忽略的那些夜晚,去那些餐厅吃饭也让他享受,可以体验这类地方似乎代表的那种优质生活,不光是雄伟壮观的穹顶咖啡馆——三年前见识过之后,他便一直认为那里集中体现了巴黎和纽约之间的所有区别——还有其他一些啤酒餐厅,比如波芳杰、福凯特和巴尔扎,全是十九世纪的宫殿或者小宫殿风格,墙壁上镶着木板,柱子上装饰着镜子,刀叉的叮当声与五十人或二百五十人窃窃的说笑声此起彼伏,当然,还有第五区一些比较脏乱差的地方,比如他第一次吃古斯米和肉肠就是在位于地下室的突尼斯和摩洛哥餐厅,比如他第一次品尝了越南菜里面香菜的味道,吃了吃美国死对头的食物,那年秋天,有两三次饭局气氛尤其热烈,一直吃到半夜还意兴不减,于是,一行的四个或五个或六个或七个人会溜达到巴黎大堂,去猪蹄餐厅喝洋葱汤,这家饭店到半夜一点、两点、三点依然门庭若市,附庸风雅之人和狂欢的夜猫子们坐在桌旁,而附近的妓女则站在吧台边喝着红气球 ,边上是工作服和围裙上溅满了血的壮硕屠夫,各色人等,根本的差异与不可思议的和谐混杂在一起,以至于弗格森禁不住问自己,这样的场景是否可能出现在世界上的任何其他地方。

饭局很多,性爱却没有,或者说他不用花钱、事后也不会后悔的性爱没有,除了这些后悔之外,他和别人唯一的身体接触,就是每天早上和薇薇安的吻面礼了。12月19号,戴高乐再次当选为共和国总统,得了心包炎的贾科梅蒂在瑞士已经奄奄一息(最终因病于1月11号死去),而弗格森晚饭后出去找炮时,每次都会在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拦住,要求出示证件。1月12号,他开始写书的第三部分,但因为考虑不周写得很痛苦,浪费了很多时间,最后不得不扔掉重新构思了一个更合理的结尾。1月20号,仍然被书搞得焦头烂额时,他收到了正在康奈尔念大一的布莱恩·米谢夫斯基写来的信,仔细读完朋友这封只有区区四段的信,弗格森感觉好像一座楼塌到了他身上。不仅布莱恩的父母食了言,不打算负担儿子春天来巴黎的费用,给热切期待这次来访的弗格森浇了一头冷水,而且布莱恩自己也认为这样或许更好些,因为他现在交了女朋友,虽然去年和弗格森一起玩儿 得很开心,可那些顶多只是小孩子的瞎胡闹 ,真的,布莱恩都上大学 了,已经是成年人,不能再那样了,他早把那一切永远地抛在身后,尽管弗格森始终会是他的头号朋友 ,但他们的友谊从现在开始只能是正常的友谊 。

正常。正常 是什么意思,弗格森心想,为什么像他那样想和别的男生接吻、做爱不正常,同性之间的性爱和异性之间的性爱一样正常、自然,或许还更正常、更自然,因为男生比女生更了解鸡巴这东西,更容易知道对方想要什么而不用猜来猜去,不用玩异性性爱里那类莫名其妙的追求与勾引的游戏,人为什么非得二选一,为什么要以正常 或自然 的名义把一半的人类排除在外,而事实却是每个人都是二者兼有,只不过人与社会,以及不同社会里的人尊奉的法律和信仰的宗教太过恐惧,不敢承认罢了。就像三年半以前那个加利福尼亚牛仔女郎对他说的那样:我相信我的人生,阿奇,我不想害怕它 。布莱恩怕了。大多数人都怕,但害怕是一种愚蠢的活法,弗格森觉得,一种虚伪、消沉的活法,是陷入绝境的人生,死一般的人生。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一直被布莱恩的吻别信搞得心烦意乱——还偏偏是从纽约的伊萨卡寄来的(伊萨卡!)——夜晚更是寂寥得让人无力承受。他的红酒摄入量翻了一倍,连续两个晚上都吐在了水槽里。收到布莱恩的信之后,两个人第一次单独吃晚餐时,敏锐善察的薇薇安用她那双配套的慧眼端详着弗格森,犹豫了一会儿之后,问他出什么事了。弗格森想了想,自信她不会像茜德妮·米尔班克斯在帕洛阿尔托那场灾难般的旅行期间一样背叛他,决定告诉她真相,因为他必须找个人一吐为快,而现在除了薇薇安,没有别人。

我最近心情不好,他说。

我看出来了,薇薇安答道。

嗯,前几天一吨伤砸到了我身上,我现在还在努力忘掉。

什么样的伤?

情伤。形式是一封信,我特别在乎的人写来的。

很难受吧。

太难受了。不光把我甩了,还说我不太正常。

什么算正常?

具体到我的话,就是我对所有人都感兴趣。

我懂了。

你真懂了?

我猜你说的应该是女生和男生,对吗?

嗯,是的。

我早就知道你的情况了,阿奇。我们在你母亲的开幕式上第一次见面时,我就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的?

你打量那个上酒水的年轻男孩时的样子,还有你那会儿看我的样子,以及你现在看我的样子。

有那么明显吗?

还好了。但我在这类事儿上眼光很准——有长期经验。

你是说你善于嗅出双性恋?

我曾经嫁给过一个。

噢,我不知道。

你和让——皮埃尔很像,阿奇。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想让你来这儿和我一起待着。因为你真是和他太像太像了,老让我想起他。

你很想他。

非常想。

不过这样的婚姻肯定会纠缠不清吧。我是说,如果我以后还是现在这样,那我觉得我永远都不会结婚。

除非对方也是双性恋。

啊。我都没这么想过。

是,确实经常纠缠不清,但还是值得一试的。

你是在告诉我,你和我是一种人?

对啊。当然,也有不同之处,比如我是女人,这点可不能怪我啊,而你,亲爱的男孩,是个男人。

弗格森大笑起来。

然后,薇薇安也冲他笑起来,引得弗格森又开始笑,而弗格森又笑了之后,薇薇安也再次冲他大笑起来,很快两个人就笑成了一团。

随后的那个星期六(1月29号),两位客人来公寓吃晚饭,都是美国人,都是薇薇安的老朋友,男的叫安德鲁·弗莱明,五十来岁,是薇薇安上大学时的美国史教授,现在在哥伦比亚执教,女的年轻些,约莫三十岁,名叫丽莎·伯格曼,以前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拉荷亚,最近刚搬到巴黎,供职于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她的堂姐嫁给了薇薇安的哥哥。那周早些时候,弗格森和薇薇安的聊天令人惊讶地引出了两人相同但又相反的双取向坦白,弗格森猜测丽莎·伯格曼是否是薇薇安的现任情人,如果是,那晚她出现在桌旁是否预示着薇薇安把门打开了一点儿,允许他瞥一眼她的私生活。至于弗莱明——正在巴黎休一学期的学术假,准备把他那本讲几位在法国的美国老男孩 (富兰克林、亚当斯、杰斐逊)的书写完——显然不是个适合女人的男人,显然是个只对男人感兴趣的男人,二三十分钟之后,弗格森突然意识到,自从帕洛阿尔托那个可怕的夜晚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参加全是同性恋的饭局。不同的是,这次他很开心。

再次和美国人待在一起的感觉真好,舒适又自然,大家可以愉快地坐在一起,而你讲的典故他们都知道,你说的笑话他们能听懂,虽然他们四个人都是如此不同,但却都像老朋友一样闲聊,弗格森越是研究薇薇安看丽莎的样子,越是观察丽莎看薇薇安的样子,就越觉得自己的直觉是正确的,她们俩确实有关系 ,这让弗格森替薇薇安感到高兴,因为他希望她能拥有她那副好心肠渴望的一切,而这个丽莎·伯格曼——是英格丽和英格玛那种瑞典的伯格曼,不是德国人或者犹太人的伯格曼——绝对是个迷人的角色,活泼外向、朝气蓬勃,正好配得上有资格享有一切的薇薇。

大。这是他第一眼注意到她的地方,她的身材很高大,五英尺十英寸的个子,一副魁梧的大骨架,但却一点儿多余的脂肪都没有,身材紧致,宽宽的肩膀,粗壮有力的胳膊,丰满的胸部,亮金色的头发,加州南部那种典型的金发女郎,一张漂亮的圆脸,颜色浅到几乎看不清的睫毛,这样的女人,弗格森心想,完全有可能在夏季奥运会的扔铅球或掷铁饼比赛中赢得奖牌,瑞典裔、美国籍的亚马逊女战士,看上去就好像刚从裸体主义杂志中走出来似的,而且是那种整洁体面、注重健康的裸体主义,文明世界的所有裸体主义殖民地中的女子举重冠军,幽默,妙语连珠,无拘无束,说两句话笑一次,让人心旷神怡的美式句子,各种双音节口语词汇——弗格森这才意识到自从离开纽约后他有多怀念听到它们——比如dky、dorky、grotty、snazzy、goofy、snooty、cruunky以及wicked(取的是奇妙 或者绝妙 的意思) [2] ,至于她在巴黎从事的是哪方面的法律,丽莎却只字未提。

相比之下,天命之年的弗莱明又矮又胖,顶多只有五英尺六英寸,鹅行鸭步,外套下面的v领毛衣被大肚腩抵得鼓鼓囊囊,小肉手,没下巴,松垂脸,鼻梁上架了一副有些怪异的角质架眼镜,让他看起来像只猫头鹰。一位曾经年轻,但突然间彻底不再年轻的教授。一位稍微带点儿口吃,头顶上的银发越来越稀疏的资深学术专家,而且兴致勃勃地与桌边坐着的另外三个人交谈,只是他虽然博览群书、学富五车,却没聊自己也没聊工作,这是他们那晚玩的游戏,律师丽莎不聊法律,艺术作家薇薇安不聊艺术,回忆录作者弗格森不聊他的回忆录,历史学家弗莱明不聊美国老男孩的巴黎岁月,尽管偶尔还是会口吃,但弗莱明的表达言简意赅、清晰流畅,主动地参与到对话当中,聊着各种有的没的,话题之一是政治,这是当然 ,比如越南战争和国内的反战运动(弗格森每两个月都会收到身在麦迪逊的堂姐艾米发来的报告),比如戴高乐和法国大选,比如最近被控绑架了摩洛哥政治家迈赫迪·本·巴尔卡的乔治斯·费冈在被捕前自杀了,而本·巴尔卡仍然不知所终,无关紧要的闲扯也有,比如试着回忆某个没人记得片名的电影里某位女演员的名字,以及——丽莎尤其擅长的——背诵出五十年代一些少有人知的流行歌曲的歌词。

晚餐吃得不慌不忙,让人乐在其中,四个人懒洋洋地吃了、聊了、喝了三个小时,红酒喝了很多很多,接着又换成了干邑白兰地,弗格森和弗莱明举起酒杯互相敬酒时,薇薇安对丽莎嘟囔了几句什么,大概是说带她去公寓的某个地方看个什么东西(到那会儿弗格森已经懒得再听了,不过心里暗自希望他们是去书房或者薇薇安的卧室搂着脖子接吻去了),两个女人离开后,桌旁便只剩下弗格森和弗莱明,两人尴尬地沉默了一会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随后弗莱明提议他们上楼去参观一下弗格森的房间,因为当晚早些时候他曾提到那是世界上最小的房间,弗格森哈哈笑了几声,傻乎乎地说上面没啥可看的,书桌乱七八糟,床也没铺,但弗莱明说没关系,他就是好奇而已,想看看世界上最小的房间到底是什么样。

换成别人的话,弗格森可能会婉言拒绝,但经过一晚上的相处,他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位教授,对他颇有好感,他发现弗莱明的眼神中流露着某种善意,温柔、热情,同时又带着一丝伤感,那种备受折磨的痛苦,弗格森猜想,毕竟他要不停地向世界隐藏他自己,一定承受着巨大的内心压力,他那一代人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只能躲在深柜之中,游走在阴暗的角落,还要躲避同事和学生怀疑的眼神,这些人肯定经常会嘲笑他娘娘腔,但只要他不乱来,不染指那些涉世未深或毫无戒心的人,那么他们尽管不情愿,还是会允许他继续打理常春藤乡村俱乐部里的草坪,吃完饭的时候,弗格森坐在那里一直在沉思这样的人生有多残酷,渐渐对弗莱明生出了一些同情,或甚是怜悯,正因如此他才没有拒绝弗莱明,答应带他去楼上看看,尽管这让他又有了安迪·科恩以前给他的那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感觉,但有什么大不了的,弗格森心想,他现在是个大人了,不必迁就那些他不想迎合的人,更别说这个他完全不来电的和善老头了。

天啊,弗格森打开门,又开了房间的灯之后,弗莱明叹道,确实是太小了,阿奇。

弗格森匆忙拉起被子,盖住光秃秃的床单后,示意他坐下,然后自己转身抽出书桌的椅子,也坐了下来。两个人面对着面挤坐在小屋里,膝盖几乎碰到了一起。弗格森抽出一根高卢香烟递给弗莱明,但教授摇摇头说不抽,并且突然间变得又紧张又烦躁,有点儿不知所措,仿佛有什么话想说但又不知如何开口。弗格森点上烟后抽了一口,问他:怎么了?

我就想问一下……想问下你想要……多少。

想要?我没懂你意思。想要什么?

多少……钱。

钱?你什么意思?

薇薇安跟我说你……她跟我说你最近很缺钱,过得……紧巴巴的。

我还是没明白。你是说你想给我钱?

嗯。如果这能讨你开心,让你……对我……好点儿的话。

好点儿?

我是个孤独的人,阿奇,我需要被人抚摸。

弗格森现在听明白了。弗莱明上楼来并没有什么勾引他的计划或者期待,但如果弗格森不介意,他愿意花钱买性,而之所以花钱买,是因为他知道要是不给钱,没有哪个年轻人会想碰他一下,为了享受被性感的年轻男人抚摩的快感,弗莱明竟然愿意把那个年轻人变成娼妓,一个可以操屁股的男版朱莉,不过他在考虑的时候,用词可能没这么粗鲁,因为这不是妓女和客户之间那种匿名性爱,而是两个熟人之间的性爱,但这就把交易变成了某种施舍,年轻人急需钱,年长的人给他,年轻人则用一种不同的施舍来偿还,弗格森的脑海里飞快地闪过各种想法,来回和自己争辩说,他的零花钱虽然不多,但也不能算穷,毕竟他有一位有钱的资助人,不光让他白吃白住,还给他买衣服,可话说回来他每天的零花钱只有十美元,靠这些解决其他所有不太容易,比如他有很多电影书籍想买,但是买不起,而且他还想买台电唱机,再买些唱片集,这样晚上就不用再听无聊的法国音乐台了,是啊,钱多点儿会帮他解决些问题,钱多点儿会在很多方面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好,但是他真的愿意为了钱而去做弗莱明想让他做的事吗?再说和一个身体让他很反感的人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会是什么感觉 ?问出这个问题后弗格森突然想到,他要是把这发展成副业,肯定能赚很多钱,向寂寞的中年美国游客卖春,服务男人时是年轻生猛的大种马,服务女人时是风度翩翩的小白脸,这么做虽然在道德上是错的,他想,用丽莎那天晚上用过好几次的一个词来说就是,有点儿wicked [3] ,但就是做爱而已,你情我愿的话何错之有?而且除了钱,还会有额外的收获,可以在赚钱时体验很多次高潮,停下来想想,这几乎都有点儿滑稽,因为高潮无疑是这世界上唯一用钱买不来的美好。

弗格森向前探了探身子,问:为什么薇薇安会告诉你我最近手头紧?

我也不知道,弗莱明答道,她就是跟我聊起了你……然后……然后提到你过得……该怎么说?……捉……捉襟见肘。

那你凭什么觉得我有兴趣对你好 ?

没有。只是希望罢了。一种——感觉。

那你打算给多少呢?

我不知道。五百法郎?一千法郎?你告诉我吧,阿奇。

一千五百法郎如何?

我觉……觉得应该有。我看看。

弗格森一边看弗莱明伸手从胸口的外套里袋里掏出钱包,一边心想,自己真要这么做了,为了赚这笔数额相当于他父母每月给他零用的钱,他竟然准备在这个秃顶肥佬的面前宽衣解带,和他做爱,看着弗莱明数钱包里的钱,弗格森突然意识到他很害怕,怕得要死 ,就像当初在纽约的书世界偷书时那种害怕,皮肤之下有种火辣辣的感觉,而罪魁祸首就是一度被他称为恐惧之焰 的东西,这种灼烧很快传遍全身,导致他脑袋里的那种疼痛感竟然有些像是兴奋感,对,就是这个,越过雷池的恐惧与兴奋,虽然弗格森先前曾被判有罪,并且差点儿去监狱里蹲了六个月,按理说应该尝到了教训,不会再干出格的事儿了,但他仍然在挑衅他童年时那个不存在的上帝,那个假冒的上帝,想看看他有没有胆量下来将他毁灭,见弗莱明从钱包里抽出十二张一百法郎和六张五十法郎的纸币,并把钱包放回口袋后,弗格森早已对自己怒不可遏,对自己的软弱感到厌恶至极,所以听到他对弗莱明说话时那种残忍的口气,弗格森自己也吃了一惊。他说:

钱放桌上吧,安德鲁,然后把灯关了。

谢谢你,阿奇。我……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他不想正眼看弗莱明。他甚至都不想看见他,他想的是,不去看的话他就可以假装弗莱明不在这里,和他上楼来的是别人,弗莱明那晚没来吃饭,弗格森也从未认识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这地球上还有这么一个名叫安德鲁·弗莱明的人存在。

这事儿要么黑灯瞎火地做,要么不做——所以才有了关灯的命令——但弗格森从椅子上起身,开始脱衣服时,走廊里的灯却亮了,一分钟自动灯,一天到晚会被不同的人一次次打开,由于门框和门不配套,灯光突然从缝隙中涌了进来,而他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了黑暗,所以照进来的光刚够让房间不再两眼一抹黑,刚好能让他分辨出弗莱明的裸体那疙疙瘩瘩的轮廓,弗格森爬上高高的木质平台床时(床垫下有内置的深抽屉),眼睛一直向下看地板,上去之后,他又一抬眼,开始盯着墙看,弗莱明一边亲吻他的胸脯,一边用手握住他慢慢勃起的鸡巴,用力撸了一会儿后,最终把它含到了嘴里。接着,没有做任何反抗的弗格森被摁倒在床上,他没法再看着墙壁,于是把眼睛瞄向了窗户,想着外面的风景或许可以让他忘掉自己在里面,困在这间小到不能再小的房间里,但这时走廊里的灯再次亮起,把窗户变成了一面镜子,只能看到房间里的情景:他和弗莱明躺在床上,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躺在床上,弗莱明趴在他身上。弗格森一看到变成镜子的窗户里映出的那幅画面,看到那老头扁平、松弛的屁股朝天撅着,便赶紧闭上了眼。

他一直都喜欢做爱时睁着眼睛,一直都喜欢睁着眼睛是因为他喜欢看着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除了安迪·科恩和巴黎大堂的一些街头卖淫女,他从未和任何一个他不觉得被对方强烈吸引的人在一起过,因为看着他在乎的那个人,可以增加爱抚对方和被对方爱抚的快感,关于性爱的愉悦,眼睛和身体其他部分,甚至是肌肤,同样要紧,但现在弗格森却双眼紧闭,在印象中,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别人在一起时这样,将他和房间及当下完全隔绝开来,就连弗莱明请求弗格森抓住他的鸡巴,朝它吐唾沫时,弗格森也好像身在别处,脑子里冒出来的各种画面,和他大学街这间顶层房间里的床上发生的事毫无关系,比如奥德修斯和忒勒玛科斯抱头哭泣,比如弗格森的双手正抓着布莱恩·米谢夫斯基那可爱的屁股,他再也见不到、摸不着那两瓣圆滚滚的半月形肌肉翘臀了,还有可怜的朱莉,他甚至从来不知道她姓什么,她的尸体或许正躺在死亡酒店某个房间光秃秃的床垫上。

现在弗莱明请求弗格森插进去,求你了,他说,嗯,如果你愿意的话,谢谢你,插深点儿,全进去,仍然双眼禁闭的弗格森轻轻把他勃起的阴茎插进了那个看不见的男人幽深的洞里,教授先哼了几声,接着开始呻吟,随着弗格森的鸡巴在他身体中的抽动不断呻吟,视觉上那些东西,弗格森已经有心理准备并且成功地抹去了,但这波痛苦的声音却不一样,他没法把它们阻挡在外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他捂上耳朵后也还是能听见弗莱明的叫声,没有什么能挡住这些声音,就这样,突然间一切都结束了,弗格森勃起的阴茎开始变软、变小,无论是勃起还是他正在做的事,他都坚持不下去了,一切都结束了,他滑了出来,虽然还没射,但他不做了,一切都结束了,永远结束了。

抱歉,他说,我做不下去了。

弗格森从床上坐起来,背对着弗莱明,突然间,一大股空气填满了他的肺,满得让他差点儿吐出来,接着,随着一声长长的抽噎,空气又从他体内涌了出去,一种类似呕吐的声音,像大声咳嗽一样响亮,像狗吠一样响亮,像是某种被阻断的哀嚎,突然冲出他的气管,爆裂在他周围的空间里,让他喘不上气来。

没有比这更差劲的感受。没有比这更可怕的耻辱。

弗格森在一旁捂着脸默默抽泣,弗莱明伸过手来,摸了摸他的肩膀说,对不起,他根本就不该上楼来,让他做这种事,全错了,他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但是,他说,请千万不要因为这个难受,不重要的,他们喝了那么多酒,脑子也不清醒,这一切都是个错误,这还有一千法郎,他说,这儿还有一千五百法郎,真的,阿奇,你拿着,出去给自己买点儿好东西,让自己高兴一下。

弗格森下了床,拿起桌上的钱。我不要你的臭钱,他边说边把钱揉成一团捏在手里。一法郎都不想要。

接着,仍然赤身裸体的弗格森走到房间的北墙,推开长长的双层玻璃窗,走到阳台上,把那卷钱抛进了1月的寒夜中。

注释:

[1] 即曾经的巴黎大学。该校俗称索邦(rbone),发音接近re bone(骨头酸痛)。1968年的五月风暴之后,巴黎大学被分割为十三所独立院校,2010年,其中一些院校和其他学术机构、院校合并成立了索邦大学(联合体)。

[2] 含义依次为小巧、蠢笨、难看、时髦、犯傻、傲慢、寒酸、蹩脚、糟糕、油腻和酷毙。

[3] 这里是邪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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