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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人种和民族差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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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家克莱德·克卢肯霍恩(clyde kckhohn)曾写道:

虽然民族的概念本身是真实的,但是也许再也没有其他的科学领域,会像人种研究这样——即使是受过教育的人,(对它)的误解依旧是如此的频繁和严重。

克卢肯霍恩所提到的误解之一,就是人种 (racial)和民族 (ethnic)两种划分人群的概念之间的混淆。前者指的是基因层面的遗传,后者则是指社会和文化层面的联系。

为什么这样的概念混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为“人种”这个术语似乎包含了一种盖棺论定式的确定感。人们认为遗传特质是无法更改的,它是一个群体无法逃脱的本质 (essence)。这导致了一系列扭曲的观念,如:东方人骨子里就是狡猾奸诈的;犹太人作为一个种族,每个成员从生到死都难以摆脱某些“犹太人特质”;黑人受其进化路径的影响,必然与他们的猿猴祖先能力相近。每个人种的后裔都会终生带有该人种的特质,即使是混合了不同人种的混血儿也不例外。因此,一名只有一小部分黑人血统的男性,如果与一名白人女性结婚,生下的孩子也会像炭一样黑,并天然具有黑人的“心智模式”。所有这些可怕的现象都是人种与民族概念的混淆所导致的。

为什么人种被强调

有几个原因,能够解释为什么“人种”成了对人类进行差异性分类思想的核心,尤其是在过去的一百年中。

原因1:达尔文主义提供了将物种以不同种类或种族(例如狗、牛、男人)进行分类这一行为的蓝本。虽然存在杂交的狗、母牛或混血儿,但是“纯种的才是最好的”这种思想始终对一般大众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有些作家自称在达尔文主义中窥见了某种神圣的法则,一种对种族对立主义最普世最绝对的认可。例如,阿瑟·基思爵士(sir arthur keith)认为,对自己所属人种的偏爱是与生俱来的,“部族主义精神……天经地义,自古有之”。大自然为了阻止种族融合,花费了不少心思:“为了确保他们(人类)能够按照她的设计,进行生命这场伟大的游戏……她把他们(人种)以不同的颜色区分。” 基思继续写道:

大自然在各个部族成员的心中埋下了对彼此的爱恨,是出于什么目的?让我们暂时假定,如果她只赋予他们爱的能力,会发生什么事?全世界各个人种都会将彼此视为手足,相亲相爱地融合在一起。人类可能根本就不会分裂成各个部落,而部落才是自然进化的摇篮……没有进化——人类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成就。1

这些言论都将达尔文主义作为支持种族主义的论据,以及为偏见辩护的借口。虽然基思的推论必然不被大多数社会学家所认可,但依旧有少部分社会学家会被其吸引。

原因2:家族遗传令人印象深刻。如果身体、生理、心理和气质方面的特质都会在一个家族中代代相传,那为什么人种中就不会传承这些特质呢?人种也是以共同血统为特征的群体。此类观点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家庭成员中的许多相似特质并不是遗传的结果,而是后天习得的产物。此类观点还忽略了另一个事实,即在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家系中,基因是能够得到直接延续的(当然,每一代都会有新的基因通过婚姻加入进来,造成改变)。然而同一个人种之中,有许多不同的家系,于是他们在基因上的同一性就要小很多了。

原因3:具有某些原始血统的人种在外形上与其他人种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例如黑人、蒙古人种和白种人等。所以,在儿童教科书中,存在以白色、棕色、黄色、红色和黑色来区分人种的做法也很寻常。肤色似乎成了人种之间的基本差异。

然而专家的意见认为,只有非常少量的基因参与肤色的遗传。尽管肤色和其他一些生理表征能够帮助我们很好地区分不同人种,但它们并不能给出特定个体的全部遗传特征。据说,只有不超过1的基因参与到与人种相关的遗传中。2 肤色的确与人种息息相关,但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决定肤色的基因与决定智力或道德品质的基因确实有关联。

原因4:即使只有一个碎片式的可见特点,也会让人们开始关注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是否一切都和这个特点有关。人们会觉得,某人斜眼看人的方式就说明了他的性格,或者深肤色的人会被认为带有恶意的侵略性。这是一个常见的例子,我们倾向于夸大吸引我们注意的特征,并基于先前的经验进行归类。

在性别分类中我们也能看到同样的倾向。人的特性中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由性别决定的,即由基因造成的男女第一和第二性征。人的很大一部分身体、生理、心理特征都与性别无关。尽管如此,在大多数文化中,女性的地位与男性的地位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女性被认为是劣等的,她们被迫只能留在家中,穿着与男性全然不同的服饰,许多男性专属的权利和优待也向她们关闭。男女角色的差异已经远远超出了基因所能解释的性别差异。因此,性别问题与人种问题相似。社会差异远甚于基因导致的差异。生理上的差异有如磁石一般,使各种假想都附着到其上。

原因5:大多数人不了解人种与民族、人种和种姓之间,人工培育与自然之间的区别。他们武断地将外表、习俗、价值观上的个性化特征都归因于人种。毕竟,将差异归因于遗传要比对引发差异的复杂社会因素逐一做出辨析简单得多。

让我们回顾一下美国黑人的情况,就能更好地看清这个错误。表面上看,没有什么能比判断一个人是不是黑人更简单了。然而,根据一位人类学家的推测,美国的黑人可能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拥有纯种的黑人血统,而在所谓的黑人体征方面,一般美国黑人的身体特征与纯种黑人的差别,和他与纯种白人的差别一样大。3 简而言之,美国黑人平均而言与白人和黑人血统的亲近度是一样的。因此,我们给他们贴上的标签,至少有一半纯属社会偏见。甚至有很多时候,被我们贴上黑人标签的人,其实在血统上大部分属于白人。

犹太人的案例也与之类似。将这一群体庞大复杂的民族文化、宗教、历史、心理层面的影响,统统简化为一个“人种”的标签,是一种简便但错误的做法。人类学家都同意,犹太人不能算作一个人种。

原因6:“血统”这个概念极为微妙而富有吸引力。尽管围绕着它的整套观念陈腐过时,但它周围附着了某种确定性、亲密感和象征上的重要意义。家族与人种的荣耀都聚焦在“血统”之上。这种象征意义并没有科学依据。严格来说,所有的血液类型在所有人种中都有分布。然而,鼓吹 “血统”的人不知道他们所说的东西只是一个比喻,而会认为其背后有科学事实在支持。贡纳·梅德尔(gunnar yrdal)在写美国的黑人-白人关系时,正确地呈现了血统这个被神化的象征所引起的切实而显著的后果。4

原因7:人种是危言耸听者和煽动家进行宣传时流行的焦点。这是那些试图从中渔利,或怀有无可名状的恐惧者最喜欢打出来的幌子。种族主义者似乎是那些从自己的个人焦虑中,制造出了“人种”这个恶魔的人。沿着这条思路,我们会想到戈比诺(gobeau)、张伯伦(charant)、洛特罗普(lothrop)等人。这些,以及其他许多作家,成功地警醒了世人,并将世人的注意引导到一个不切实际的用来解决世界上弊病的方案之上。其他人,例如希特勒,则发现种族主义有助于将人们的注意力从他们自己的问题上分散开来,并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近在眼前的替罪羊。意在蛊惑人心的民粹主义政客一般会通过制造一些“共同的敌人”而使他的支持者们团结一致(参见第46页)。一个模糊的“敌对种族”尤其适用。

富有想象力的人几乎可以以任何他想要的方式扭曲人种的概念,并使其形态恰好能够“解释”他的偏见。例如,在美国内战爆发时,一位肯塔基州编辑出于对党派的热情,在报道中将时局向他所希望的方向解释,称这是一场两个互不相容的种族之间有关生死存亡的战争:纯粹、理性的盎格鲁人(南方人)和堕落、浪漫主义的诺曼人(北方人)。

真正的人种差异

虽然人种这个概念受到了严重的滥用和夸大,但人种之间的确存在确实的差异。然而,我们的科学研究还远没有达到能够精确地告诉我们这些差异的程度。调查和解读的困难都十分巨大。在第99页上我们提到,心理测试是无法解决辨别人种遗传特质的问题的,除非社会和经济机会实现平等;人们克服语言差异、放弃种族隔离、教育水平相当、关系良好;人们对在测试中表现出色怀有同等强烈的动机,并且都能克服对测试者的恐惧,其他的条件变量也都变为常量。因此,目前针对这方面的心理测试价值不大。

也许最好的方法是实验。如果我们可以从蒙古人种中(从纯蒙古种族血统的父母那里)将几名(比方说十名)新生儿放在恒温箱里带到美国,并将他们分派到十个正常的美国家庭中,得到尽可能与美国白人儿童一致的养育,那么我们可能会得到有关人种差异的有价值的结论。或者让十名来自挪威的纯种“北欧婴儿”在出生时就与十名血统纯正的“非洲婴儿”进行交换。继续以这种方式进行实验设计,直到几个主要人种都互相暴露在彼此的种族环境中。最后,对他们进行心理测量,以确定是否他们身上仍然遗留有显著的种族特质,被交换的个体的心智能力是否高于或低于其同龄人的平均值。诚然,这个实验并不完美,因为光是异族的外表就预示着这些被收养的孩子永远不会与周围的本土孩子得到相同的待遇。但是,尽管不完美,这样的研究也会揭露比现在我们所知的更多的事实。

在我们确定存在怎样的人种差异之前,必须对人种的数量与身份达成一致。不幸的是,人类学家对此持有形形色色的不同观点。他们将人种分为两个到二百个不等。通常至少有三个人种会被提到:蒙古人种、高加索人种、黑人。 库恩(on),加恩(garn)和博塞尔(birdsell)更愿意将这三个人种称为“基本人种”,并将其视为因为气候条件形成的群组。蒙古人种的体质适合生活在极度寒冷的地区,黑人的体质适应极度炎热的天气,而高加索人的体质对两种极端气候都不适应。5

这些人类学家还在人种列表中添加了三个非常古老、各具特色的人种:澳大利亚人种、美洲印第安人、波利尼西亚人。他们接下来又进一步推测,基于区域分离,总共大约存在30个“人种”,他们的外形都具备不同的明显特征。他们据此定义,又在列表中增添了阿尔卑斯人、地中海人、印度人、北美黑人、南非黑人、北方汉人、印尼蒙古人、拉迪诺人(具有拉丁美洲人体格的亚型)。我们注意到,即使在这样细致的人种分类中,也不存在犹太人这个单项。犹太人几乎存在于所有种族类别中。

林顿(lton)更喜欢称血统的分支为“类型”而非“人种”。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像通常所做的那样,将高加索血统细分为北欧人、阿尔卑斯人、地中海人等,这都完全取决于所需的精度。林顿还提出了第三个遗传分类,一种比起其他分类更为纯粹的方法。经由此类方法分出的人类品种“是一个同质的人类群体。通常很小,他们的成员彼此非常相似。我们可以假定他们在临近的过去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6 针对人类品种的研究比起血统或类型的研究要少得多。在针对人类品种的研究中,对血缘单纯性的要求可能仅在世界上某些与外界隔绝的地区才得以实现,例如某个爱斯基摩人部落。

现在,人类学家主要按照体貌特征区分人类的血统、类型、种族和品种,例如肤色、头发质地、胫骨平坦程度等。实际上,人类学家从未声称存在内在于“种族”中的气质、心理特征或是道德特性,无论我们如何定义这些。

在针对美国男性大学生的一项研究中,人类学家经过仔细的测量,将学生们分为下列几种“类型”:北欧人、阿尔卑斯人、地中海人、凯尔特人、第拿里人。随后,人类学家们借助大量的评估量表来测试这些学生的能力和性格特征。几乎所有的结果都是不显著的。不同“类型”群体的能力与性格都处于同一范围。即使是少数异常值也可以通过统计差异解释,既不一贯又不清晰。7

人类学家没有获得任何结论性的证据,以支持白种人比其他任何人种“进化得更完全”这一观点。如果颅脑容量是“脑力”的指征的话(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那么有一些群体的颅脑容量平均值是超过白人的,例如日本人、波利尼西亚人,甚至尼安德特人。8 虽然乍一看,黑人和猿的面部特征可能看起来相似,然而实际上,白人的薄唇和茂盛的体毛要比黑人与猿类更为相近。而在大多数猴子的毛发之下,它们的皮肤是白色的。即使是大型猿类的肤色,也比黑人的肤色更浅,更接近白种人。9

一些研究人员试图通过对新生婴儿做比较研究,以排除环境和文化的干扰,解决人类中所存在的天生的“种族”差异问题。

帕萨马尼克(pasaanick)使用耶鲁发育时间表(yale developnt schedule)在纽黑文市对50名黑人婴儿和50名白人婴儿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在这项研究中,纽黑文市的黑人婴儿在行为发展上的平均水平与白人婴儿的平均水平完全一致”。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些显著差异的话,那么黑人婴儿在总的运动行为中比白人婴儿表现得要更好一些(这一点也是值得怀疑的)。10

在针对稍大一些的学龄前儿童的研究中,其他的研究人员也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语言发展方面,居住在隔离区内的黑人儿童比白人儿童发展更迟缓,而不同族裔杂居区里的黑人儿童与白人儿童的语言发展程度几乎相同。同一研究还表明,基于画人测试(goodenough draw-a-an test)的结果,黑人儿童与白人儿童的智力水平是相当的。显然,在非语言智力方面,不同人种的学龄前儿童之间并没有表现出差异,但早期的语言能力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隔离区内儿童的父母可能是受教育水平偏低的黑人,或者他们可能缺乏社交自由,因此不能灵活全面地发展语言能力。11

在黑人儿童与白人儿童混合入学的托儿所,古德曼(goodan)发现,黑人儿童一般要比白人儿童更为活泼好动。她还发现,黑人儿童在这个年纪,已经表现出比白人儿童更强的种族意识了。他们为自己所模糊地意识到的种种障碍困扰。虽然他们还太年幼,无法理解这些困扰的本质,然而这种模糊的不利感已经导致一些黑人儿童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自我防御、对外界过度反应和紧张。12

显然,黑人儿童不可能是生来冷漠、散漫或懒惰的。如果年长的黑人显著地比白人更为冷漠,那必然也不是因为种族所导致的先天缺陷。更有可能的是,黑人的健康状况更差、精神状态更颓丧,或正在以一种疏离的姿态对抗歧视。

当人们将人种与种族特质混为一谈时,他们混淆的是自然所赋予的特性和在后天学习中获得的东西。正如我们所提到的那样,这一概念的混淆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因为它夸大了人类特征的固有性。遗传是可以被逐渐改变的。而至少在理论上,学习能够使我们在一代人的时间内完成彻底的改变。

在种族研究方面,人类学取得的最明确的结论有二。

(1)除了在地球上的偏远地区,很少有人能够拥有纯净的血统;大多数人都是(人种意义上的)混血,所以这个概念的意义不大。

(2)大多数被归因于种族的人类特征实际上是由于文化的多样性而产生的,因此这些差异应被视为民族,而非种族之间的差异。

即使有着单一祖先的黑人也是一个属于许多不同民族的人种。波兰人和捷克人的血统和人种相同,但明显属于不同的民族,使用着不同的语言。而另一方面,不同人种的人群可以属于同一民族(瑞士)。不同的民族可能属于同一个国家(美国)。

一个民族的特质总是被习得的,我们通常在童年时期就能够习得这些民族特质,它们就此终生牢牢扎根在我们的心中(例如,一个人的母语口音会体现在其日后对其他的语言的学习中)。这些特质的传承者几乎是无意识地将其教给他的后代。

如今,一些人类学家(尤其是受弗洛伊德影响的那些)已经发展出了“基本人格结构”的理论体系,用以解释族裔之间的差异。13 这一体系着重强调了幼童学习如何满足生活基本要求的方式。如果一个婴儿在襁褓中被束缚得很厉害,那他的心理习惯可能会永久地受到这一事实的影响。如果像某些东方人那样,我们对孩子的如厕训练过度看重,那这个孩子可能会成长为一个极为严苛、禁欲而残酷的人。如果一个孩子总是被母亲嘲笑,并被拿来与他的弟弟妹妹比较,就像巴勒斯坦人的文化所倡导的那样,他可能会发展出高度的“沮丧容忍”,并且学会从不表现自己的愤怒或真实的感受。虽然英国和美国社会中,民族方面的相似度很高,但是有一个不同点引起了很大的关注。我们认为美国人总是夸夸其谈、自吹自擂;而相比之下,英国人则以沉默寡言和低调而闻名。根据基本人格理论,造成如此差异的原因可能要被追溯到儿童时期。美国儿童常被鼓励畅所欲言,他们常常因为取得的成就而被表扬,得到父母的奖赏;而英国家庭教育则压抑孩子的自我表现欲,强调小孩子“只能被看见,不能被听见”这条规矩,并且英国父母会奖励孩子的低调而非夸耀言论。

人们认为“基本人格”是一个民族群体中普遍实行的育儿模式所造成的普遍特性。没有人能够否定这个概念的价值。但这一概念高估了给定群体中该模式的普遍性,过分强调了这样的育儿模式对孩子一生的影响。

许多种族特征实际上都是惊人地灵活可变的。一个人能够在出国旅行的过程中快速地入乡随俗。有一个著名的研究就不同民族的手势对个人性格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观察:

埃夫隆(efron)研究了纽约市内的意大利人和犹太人。他发现,当这些群体的成员们生活在人口密集的本民族聚居区内时,他们说话时的手臂运动幅度显示出显著的一致性。然而,同一群体的成员,一旦搬离聚居区域,与其他美国人混杂地居住在一起时,他们会丧失之前的手势习惯,并开始像其他美国人一样耸肩。14

无论民族特性是一成不变的还是灵活可变的,民族之间习俗和价值观的区别往往会非常微妙,以至于无法用量化的形式进行研究。

美国的社会工作者经常遭遇不同民族价值观的挑战。例如,对于希腊客户来说,philotio 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它是个关涉个人品格的概念,使希腊人拒绝向外族人求助。生活在新墨西哥西班牙语区的民族更倾向于考虑当下的享受,而非为未来着想。墨西哥西南部的年轻人在完成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后,往往会选择放弃继续受教育的机会。对他们来讲,“为未来做准备”所带来的价值似乎是相对较小的。有的民族不倡导奖励表现良好的孩子。对这些民族,尤其是对于中国人和生活在东欧的犹太人来说,这样的奖励行为是一种贿赂。做一个好孩子是因为本来就应该如此,美德的奖赏就是美德本身。15

文化相对性

民族之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多,如此难以捉摸,以至于有些人认为世界上的文化之间不存在统一性。 “文化相对论”这一主张可能还要更进一步。这种理论认为,“习俗可以让任何事物变得合理”。所有的行为准则其实都完全是习惯问题。评价对错的标准都是习得的。良知只是群体声音的内化形态。在一种文化中,杀死自己的祖母可能是恰当的;而在另一种文化中,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折磨动物。然而人类学家警告我们,不应用这种泛泛的解释来说明群体差异。实际上,所有的人类群体都已经发展出了“功能相当”的行为活动。尽管细节上可能会有所不同,每个群体的成员们都赞许某些共同的目的与做法。

根据默多克(urdock)的说法,每一种在历史或民族志上留存的文化都拥有一系列共同的习俗。他将这些习俗罗列如下:

年龄分级、体育运动、身体装饰、日历、清洁训练、社群组织、烹饪、合作劳动、宇宙学、求爱、舞蹈、装饰艺术、占卜、解梦、教育、末世论、伦理学、民族植物学、礼仪、信仰治疗、家庭宴会、生火、民间传说、饮食禁忌、葬礼、游戏、手势、送礼、政府、问候、发型、招待、住房、卫生、乱伦禁忌、继承规则、开玩笑、亲属团体、亲属关系、命名学、语言、法律、关于幸运的迷信、魔法、婚姻、用餐时间、医药、对生理机能感到羞耻、悼念、音乐、神话、数字、产科、惩罚与制裁、姓名、人口政策、产后护理、怀孕、财产权、与超自然事物交流、成年礼、宗教仪式、居住规则、性方面的限制、灵魂的概念、地位差异、手术、工具制作、贸易、访问、断奶和气候控制。16

这样的罗列太过繁杂,无法为我们提供进一步的帮助。然而,这表明社会科学家在世界历史上的这个时刻,对民族同质性与差异性的研究成果斐然。把研究重点放在差异性上,会导致分裂。而强调同质性,则能让人们更好地注意到不同民族之间合作共赢的基石。

国家性格

国家与民族所指代的群体往往是不同的,尽管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芬兰、希腊、法国),这两者的概念可能非常接近。通常,一种特定的语言(塑造民族身份的一种方式)会被几个国家同时使用,而有时,同一个国家也会使用多种语言(如俄罗斯、瑞士)。

虽然国家和民族的概念往往不是一一对应的,但是将国家和民族作为依据,划分出不同的群体并研究他们之间的差异是可行的。“国家性格”的概念意味着,尽管民族、种族、宗教或个人之间存在差异,一个国家的成员在某些基本的信仰和行为方式上,依旧存在高于不同国家成员之间的相似性。

例如,美国的国家形象。根据里斯曼(riesan)的观点,外界的观察者倾向于认为它是友好、慷慨而肤浅的,而且在价值方面存在一些不确定性,这导致了美国人想去寻求和要求外界的认可。17

无论这样的描述是否正确,这都是对美国的国家性格相当典型的概括。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的兴起,人们逐渐对不同的国家形成了确定的印象,与此同时,社会科学家们也对此类问题愈发关心。18

上一章所提到的所有方法都适用于对国家性格的科学研究。我们在此仅引用一个使用内容分析方法进行的研究作为说明。

麦格拉纳汉(ranahan)和韦恩(wayne)分析了国家艺术产出的一个微小方面,即在1920年代至1930年代中期在德国和美国展演的成功戏剧。19 事实证明,德国戏剧中的典型主人公(几乎全是男性,很少有女性)是一位居于普通社会之上或之外的人;一位高瞻远瞩的理想主义者;一位比他的子民更有远见、更自由开明的君主;或是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而美国戏剧中的主人公(经常会是女性)更有可能是社会中的普通百姓。

德国戏剧比美国戏剧更多地就哲学、意识形态、历史等主题进行探讨,而美国戏剧的主题往往是私人生活(主要是爱情)。

德国戏剧的悲剧结局是美国戏剧的三倍。在美国戏剧中,最后善的一方获得胜利往往是因为一个关键角色改变了主意。他经历了内心的改变或“突然明白了过来”。触动他的往往是一些小事,如被打了一个耳光、妻子的离去、孩子的出生、一次突然的好运,改变了整个戏剧的走向。美国人信奉个人的努力、性格的改变和好运气。相比之下,德国戏剧认为人类是本性难移的、不会妥协的,他们不会做出改变。主角们实现目标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强力甚至是不择手段的暴力。

两国的戏剧都会讨论对社会的反抗,但美国戏剧中的反抗是个人主义的,以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为名义。而德国戏剧中的反对(被假定为)不是利己的,而是主角致力于某个理想追求,继而遭到某些当权者的阻挠。由于主角无法在此类情形下获得胜利,而他又不会就此屈服,德国的主人公往往会以死亡谢幕。而一些反转则往往会出现在美国式主人公的危难之际,当帘幕落下时,美国的叛逆者得以获得美满结局。

尽管材料有限,这项研究仍然意义深远。这项研究说明了,报纸新闻、电台节目、幽默、广告和其他形式的内容,可以成为有效的研究对象,用以对国家性格的差异性进行更广泛的分析。

国家性格的实质应由一些客观的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民意调查、谨慎进行的测试等)所确定。国家之间的差异将会与前一章所提出的体系相吻合。将会出现j曲线效应(对各自国王、旗帜、传统的忠诚),与稀有零差(皇室头衔、农民服饰、一夫多妻的习俗)。如果存在合适的测量方法,可能会发现许多特征分布是重叠的(竞争力、对音乐的兴趣、道德观念),最后也存在一些类型化的差异(自杀率、民意调查中做出不同答复的比例、年轻人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等)。

但客观研究结论是一回事。人们对国家性格所产生的既定印象很可能是另一回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人们注意到美军士兵欣赏英国人民的友善、好客、勇气和责任心。同时,他们不喜欢英国人的拘谨、自负、落后的生活水准、性放纵和他们的等级制度。

首先要注意的是,这种带有偏见的、针对英国人的特殊判断显然是依据士兵们自己的参照框架所产生的。美国士兵们很大程度上是按照美国的标准在做出评判。例如,他们习惯于浴室和集中供暖,所以他们认为英国在这些方面是“落后的”。但是,意大利或中国士兵是否会就此做出同样的判断,是值得怀疑的。

据我们所知,日本人往往认为美国人是伪君子(经常讲一些漂亮话却不去履行它们)、骄奢淫逸、物质至上且粗俗。要理解这些负面的判断,我们必须从日本人对“真诚”的重视入手。他们认为一个人必须忠于自己的承诺,如果有必要的话,为之付出生命都在所不惜。一个人可能会以与自己的价值观相矛盾的态度生活(因此显得虚伪),这样的生活方式对日本人的日常守则与思维模式来说是陌生的。美国人相较于日本人是散漫的、随心所欲的,对于一个看重正统、自我压抑、守规矩、知耻等品质的社会的成员来说,美国人的行为无疑是粗野而自我放纵的。

综上所述,研究者们对国家性格问题的兴趣与日俱增。国家性格差异与民族差异问题之间有重叠的部分,但并不尽然相同。两者都可以运用相同的研究方法;所发现的差异也可以按照相同的方法归类。迄今为止,针对这一问题的客观研究数量很少,但在不久的将来这方面研究可能会有飞快的进展。将国家的真实性格与民众对其的印象区分开来是至关重要的。与所有的感知和记忆现象一样,这些印象融合了客观事实和每个人自己的价值观与持有的参照框架。研究这些印象也很重要,因为人们会根据这些印象行事。还有一个紧迫的问题,就是需要发现纠正错误印象的方法。即使没有附加的误解火上浇油,大量的冲突也在由于国家性格的真实差异而时刻上演。

谁是犹太人?

许多受偏见之害的群体都无法单纯用种族、民族、宗教,或其他单一的社会分类来概括。犹太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世界上有大约1100万犹太人。他们遍布各地,其中70的犹太人居住在俄国、以色列和美国。虽然“犹太人”这个概念有着悠长的历史,但我们很难清楚界定它。就此, 伊奇瑟(ichheiser)已经做出了以下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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