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女生 > 总裁他认错了金丝雀 > 第76章

第76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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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司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着同学们一个个都围着他转,哀怨成了一朵小蘑菇,每天都在课桌上刻来师的名字,然后念经:阿弥陀佛,保佑他这次考鸭蛋!

但来师的成绩总是班上的第一名,老师同学都喜欢他喜欢得不了,就连筒子楼的小伙伴们也渐渐地叛变了。

劳司很生气,怨念诅咒一直不断

每天看见他就挑衅他,不是冲他翻白眼,就是撅着屁股作势要给他放个臭屁。

每逢这时,来师就跟没看见似的,笑着看他一眼,像极了挑衅。

教室是每年都在换的,桌椅也要跟着换,但劳司却一直带着自己的桌子往上升。

毕竟这是他仇恨的见证,桌上的每一笔每一划都是对来师的讨伐。

直到后来很多年,劳司也想不通当时为什么会讨厌对方。

大概是羡慕,亦或者是希望得到关注,就像其他小男生总会去欺负喜欢的小女生一样,揪她们的辫子。

来师没有辫子可以揪,那就只能从别的方面下手了。比如最先学会的两个汉字就是来和师,方便在桌上刻字认仇人。

又比如三年级时写的第一篇作文。

在一片《我的爸爸》《我的妈妈》《我亲爱的xxx》千篇一律的作文里,劳司一篇《我的仇人来师》轰动了校园。

——我有一个仇人,名叫来师。

他长得好丑,声音好难tg,天天川着花衣服逗女同学开心,还是老师们的马屁经(x)精。

我发四,我一定要学会xiang龙十八掌,然后去揍他

后面还详细罗列了不少武功招式,看得老师们目瞪口呆,心道这位怕不是金庸传人?

然后把他拎到了主席台上,给全校师生朗读他的“杰作”。

台下一片笑声。

劳司念到一半时,突然瞥见了来师。

对方既没有笑,也没有哭,垂头看着地面出神,看起来有点可怜。

他突然停了下来,跑下台:“我不念了!”

放学后,他被处罚打扫教室卫生,学生们都慢慢走光了。

等做完这一切后,他背着空荡荡的书包走出校门,却看见来师站在门口,似乎在等他。

他虚张声势道:“你想打架吗?”

来师安静地看着他,问道:“你为什么讨厌我?”

劳司张了张嘴,也说不出原因,索性就不说了。

对方忽然走近,他下意识后退一步:“真要打架?那你不要哭哦。”

来师却默不作声地从书包里摸出一支自动铅笔,递了过来:“我们做朋友吧,这个送给你。”

劳司低头看了一眼那支笔,顶端是一个小狮子的造型。

听说是他妈妈特意从国外买的,用了三年了,期间虽给同学们借来使用了很多次,但他一直很爱护,因为就这么一支。

劳司接了过来,问:“那你用什么?”

来师道:“我可以削铅笔。”

“行吧。”劳司将笔扔进了书包里,莫名有点开心,“一起回家吗?”

来师点点头。

走到一半,劳司邀请道:“一起去爬树吗?”

来师摇摇头。

“啧,一点也不爷们!”劳司翻白眼。

即将到家时,劳司别扭地问了句:“你为什么要跟我做朋友?”

来师抿了抿嘴,由于他思想品德课一直都学的特别好,满脑子都是诚实友善的观念,于是他诚实地说道:“因为只有你不跟我做朋友,动手的话我又打不赢你,只能感化你。”

劳司:“?”

“感化个锤子。”劳司突然跟发了疯的狗一样,冲上去就咬了一口他的脸,“我可不只会动手,哼哼,你怎么都赢不了我的。”

来师摸了摸脸上的牙印,嘴角一垮,眼里蓄起了一层水雾。

劳司莫名一慌,刚到手的自动铅笔还热乎着呢,连忙去摸他的脸:“不哭,不许哭,哭了我就不跟你做朋友了,下次还打你。”

来师敢怒不敢言。

劳司挠挠头,把脸凑过去:“要不你也咬我一口吧,两清。”

来师狠狠地咬了他一口,这才解气。

原来这么疼,劳司也想哭,但他忍住了,第二天去学校撒气把课桌砸了。

仇恨的罪证没有了。

被班主任骂了一通后,重新得到了一张新桌子。

上课前。来师开始削铅笔,但手法生疏,没削一会,笔就没了。

来师:“”

他丧气地重新取笔,却摸到了一支削好的尖锐的笔,也不知想到了什么,他回头往角落一看,就看到劳司仓皇地别过头不看他。

片刻后,劳司挥了挥拳:“再看小心我揍你。”

来师转回头,无声地笑了笑。

在这之后,来师用完一截铅笔,也不削

,直接换一支。

然后将这天所有用断的铅笔放在桌面上,第二天就能从桌肚里取出好几支削得尖尖的又好看的笔。

同桌觉得奇怪,问他也不说。

劳司不在学校里跟他说话,这慢慢就成了两人间的小秘密。

由于劳司总是调皮捣蛋,经常被罚打扫教室,走出学校时就能看见来师特地在等他。

然后,劳司调皮的功夫更是见长,打扫的时间越来越多,几乎承包了所有值日生的活。

除了在私下一起回家外,劳司也不敢公然在学校用自动铅笔。

大家都知道这支笔的主人是谁,万一他拿出来,肯定有人要笑话他跟仇人和好了,好没面子的!

于是那支笔被他藏在了一个铁盒子里,铁盒子外又有被一个中盒子装着,中盒子又被放在一个大盒子里。

每天放学回家后,他就很有仪式感地依次翻开三个盒子,取出那只神笔。

从来不写作业的他,竟然觉得作业有点香,一边写一边感慨:我一定是发疯了。

不对,一定是自动铅笔的魅力太大了。

吃晚饭的时候,他跟老娘说要买一只自动铅笔。

老娘给了他两巴掌,并让他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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