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雷雨(1/2)
康成被警方控制后, 反应一度非常激烈。
“什么?”男人瞠目结舌,眼角都快被自己给瞪裂了,“开什么玩笑?我老婆死了?浴室里全是血???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老婆死了?尸体在哪里???”
姜沫没搭理他,而是厉声问道:“5月16日晚上你并没有直接前往珍珠屿参加会展。16日晚上八点, 到17日下午四点半之间, 这段时间里,你在哪里, 在做什么?”
康成死死盯着姜沫, 咬紧牙关不说话, 他额角缓缓沁出冷汗,青筋肉眼可见。良久,康成抹了一把额头, 垂头丧气地说:“我离开家后,就一直在我朋友那里,第二天下午才去的珍珠屿。”
很快, 他那位“朋友”也被叫来了。
男人叫沈凯文,身材高挑, 文质彬彬的一个人, 是一家大公司的同声传译。经查证,5月16日接上康成的那辆车, 就注册在沈凯文名下。
夏熠突然想起邵麟之前说的:“你没看出来吗?康成是gay。”
他眼看着沈凯文大步上前,也不避讳,直接握住康成的手,又安抚似的一手揽过肩头, 把人搂进自己怀里。一旁的老刑警“咳咳”清了清嗓子,但他置若罔闻, 看向姜沫,语气冷淡:“5月16日那天晚上,我接走康成,之后他一直和我在一起,第二天中午才离开。”
阎晶晶悄悄钻进来,递给姜沫一份流水,又悄悄地出去了。
姜沫低头翻了翻,秀眉微蹙:“沈先生,根据银行转账记录,你与康成之间有非常密切的经济往来。这转账金额过大了,你的证词可能还不够。所以,康先生,请问那天晚上,还有其他人能证明你不在家里吗?”
康成再次抹了一把额头,面露菜色。他看看沈凯文,又看看姜沫,始终一言不发。而沈凯文也看了康成好几次,最后,他帮康成做了决定:“够了,都什么时候了。”
沈凯文两个电话出去,警局又来了两虎背熊腰的型男,声称5月16日晚上,他们也在沈凯文家,所以导致康成第二天中午差点都没能起床。一见到警察,两个男人就疯狂讨饶:“警察,我们没卖淫,我们以前一个酒吧里认识的,我们都是自愿的,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在场所有刑警:“……”
可沈凯文当场无情打脸:“警官,这是我们预定的聊天记录,你可以看到,当时预定的时间就是5月16日晚上10点,说好的人数为四人。这是结束后的转账……那天晚上,康成确实在我家,一直没有出去过。而从那以后,我想,展会上的人可以证明康成从来就没有回来过?”
沈凯文冷冷说道:“我与康成交往三年了,平时玩得尺度也大。我知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我们都不是恶人,为此杀人分尸,大可不必。”
康成一手捂住脸,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另外两个男人非常熟练而自觉地抱头蹲下,宛如扫黄打非现场。
姜沫头疼地捏了捏眉心,把手里的文件重重砸在桌上,说你们自己去隔壁扫黄办报道吧,这里忙着呢没空。
“……这就是传说中的多人运动?”在隔壁旁听的阎晶晶手里瓜子差点没撒了一地,“这这这这,这四个男的啊?贵圈会玩啊?话说谁上谁啊这?壮汉叠青蛙吗?”
大约是“叠青蛙”一词太有画面感,淡定如邵麟,脸上都有点绷不住。
“别听了别听了,这个案子少儿不宜!”夏熠连忙指示阎晶晶同学去忙别的,“颜方玉手机找不到,她家里那台笔记本电脑呢?你摸干净没有?!”
阎晶晶一溜烟跑走了。
“或许,”邵麟看着隔壁,摸了摸下巴,轻声说道,“颜方玉就是想看康成公开承认这些?她要公开曝光这是一个骗婚的gay,砸了sweetheart品牌。这是她被骗婚的报复。”
夏熠将信将疑:“那弄这一屋子血,也实在是……?”
“颜方玉家装了很高级的家庭影院套装。可康成几乎不回家,那平时看电影的应该都是颜方玉。我在她柜子里发现了很多大卫·芬奇的影片,《社交网络》《七宗罪》等等,获奖的几本都收藏了,可我唯独没看到《消失的爱人》。”邵麟垂眸,“《消失的爱人》讲述的,正好就是一个女主为了逼迫丈夫承认出轨而假装自己被谋杀的故事,如果她真是大卫·芬奇的粉丝,不可能不知道这个片子。”
“我认为,她就是从中获得了灵感,所以,才欲盖弥彰地把那部片子藏了起来。”邵麟顿了顿,“《消失的爱人》里女主说过一句话,大致意思是——让警方相信丈夫杀了你,你只需要一个愚蠢的闺蜜,以及一些血。那个愚蠢的闺蜜,和祝萝对得上号,至于这个血……”
说着邵麟看了夏熠一眼,又摇摇头:“我随便一说,只是猜测罢了。”
归根结底,颜方玉至今下落不明,浴室宛如分尸现场,警方不可能视而不见,更不可能仅凭一个猜测就断言这是伪装的现场。
不过,“分尸论”确实也存在诸多疑点——比如,攻击的第一下到底发生在哪个房间?为什么血迹是从卧室开始的,而床上却干干净净?而且,强碱仅只能化掉组织,尸骨肯定会有剩余。颜方玉家的下水道滤网里并没有找到人体残渣,假设颜方玉真的被分尸了,那么,那些骨头又去了哪里?
血液形态鉴定专家是外省的,高冷得一塌糊涂,照片寄过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结果。
碰巧,公安部云洲警犬基地的同志最近来燕安交流指导,分享他们丰富的警犬培训经验。最近几年,他们开发了一种专门训练搜救犬分辨血迹的培训。相传这种血迹搜救犬,不仅能够识别出三个月前被稀释过的血水混合物,甚至还能寻找出曾经沾过血液、又被清洗干净的凶器。[1,2]
他们周大队长与云洲公安交情匪浅,一个电话,警犬训导员就带着工作犬上门了。
邵麟以前的工作里并没有接触过搜救犬,原本以为会是一只威风凌凌的德牧,边牧或者史宾格,可万万没想到,门口出现了一只毛茸茸的短腿大屁股柯基,名叫柯柯。
西区分局众人:“嗯?!”
别看柯柯个子矮,她可是警龄四年,侦破重大案件十余起,国际交流三次,即将退役的老刑警了。柯柯六岁了,不再适合一线搜救工作,但由于她在血迹分辨领域经验丰富,最近被训导员带着,作为示范犬到处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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