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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民国旧影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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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日报》刊登的内容在很多文人眼里难登大雅之堂,但上面的小说拿来打发时间还是一种很不错的选择。

因此,《小说日报》的日销量还算是不错的。

有了销量,自然不愁稿子,每天从各个地方寄来报社的信件都非常多。

宏飞是新上任的编辑,主要负责挑拣各地的来信,如果里面有还算不错的小说就把信件留下来,递上去给主编审核,其他没通过的稿子就都打回去。

这一天和平常时候没什么两样,宏飞来到报社,扬起笑脸和报社众人打完招呼后,这才接了杯热水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

他的桌面已经堆放好满满一箱的书信,宏飞喝了口水,这才懒洋洋把信件拆开。

他在这里上班已经有半年时间,早就把看信的速度练出来了,有些时候单是看完第一张信纸,就知道这篇小说到底合不合《小说日报》的风格。

这年头,优秀的稿件还是很少的。宏飞看了半个多小时,只留下了两封书信,其他的十几封都是要打回去的。

很快,宏飞打开一个信封,看清信纸上的字迹后就不由精神一振——

字迹娟秀,虽然不算特别出彩,但整整齐齐没什么墨迹,让人觉得很是赏心悦目。

他下意识坐直身体,一行行阅读下去。

前面一部分内容,都在勾勒曼如这个女主人公的形象。她出身在一个书香门第之家,祖上曾经辉煌过,只是到了她祖父那一代败落了下去,好在家底殷实,父亲又擅长经营,所以曼如出入都是有仆人伺候的。

她性情活泼开朗,小时候十分调皮捣蛋,每每让家里人无可奈何。但转变出现在曼如五岁那年——她被强压着缠足,以往疼爱她的母亲完全无视她的痛苦哀嚎,只会抱着她一遍遍哭,一遍遍说曼如以后会变得幸福的。

文字间,作者用很大段的笔墨在描述缠足这件事。她明明没有直白去诉说缠足的痛苦,可读小说的人却能从曼如的哭嚎中感受到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

是啊,生生把脚骨掰断,怎么可能不疼。

缠足之后,曼如没有了以前的活泼。她再也没办法蹦蹦跳跳,再也没办法像个皮猴子一样抓迷藏,她身上的灵气好像在一夕之间耗尽了,变得温婉、安静。

但即使气质变了,曼如还是那个令人心动的曼如。她没上过学,但她学过琴棋书画,喜欢做女红刺绣,她还喜欢伺弄花草,把家中的花草打理得十分整齐漂亮,充满了怒放的生机。

——就好像她这个人一样,虽然被束缚,却也带着种昂扬又生机勃勃的美。

曼如的人物形象立了起来,宏飞一边赞叹,一边忍不住狠狠在桌子上拍了一巴掌,“该死!这可怕的缠足陋习不知道毁掉了多少女子!”

他身边的人纷纷看向他,宏飞却已经沉浸在小说中,迫不及待等着看下面的内容。

曼如很快就长到了十五岁,已经亭亭玉立的她从母亲口中得知自己有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很出众的未婚夫。

“常梦是家中长子,相貌出众,风度翩翩,而且很有才华。”这是母亲对她的未婚夫常梦的描述,话语不多,却足够曼如在脑海里脑补出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形象。

她怀着期待、怀着娇羞,等待着她与常梦的第一次见面。

那天曼如起了个大早,纠结了许久,终于选好身上要穿的衣裙和要搭配的首饰。她坐在西洋镜前给自己细细描眉,等着她的未婚夫上门与她见上一面。

终于,在曼如坐立不安时,她的贴身丫鬟妍儿过来敲响大门,让曼如走出去见客人。

她是小脚,根本走不快,由着妍儿扶着她往客厅走过去。

妍儿贴在她耳边道:“小姐,我刚刚瞥了常大少爷一眼,长相极为俊秀。”

曼如眼睛亮了起来,红晕一点点染上她的脸庞,让她变得娇羞又美丽。这么年轻的女孩子,哪个不漂亮呢,更何况曼如有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好相貌。

可是当她踏入大殿,含羞带怯抬眼看向常梦时,心都凉了半截。

常梦的脸上满是不耐与恼怒,已经到了连掩饰都懒得掩饰的地步。

他懒洋洋看她一眼,大抵是连她的长相都没看清,就把头低了下去。如果不是常老爷子狠声怒斥,常梦怕是连敷衍的行礼都不乐意。

男女未婚,就算有长辈在场也不能在一起见上很久。曼如很快就被妍儿扶了下去,她浑身都泛着冰冷,脑海里一遍遍回忆着常梦看她的眼神——那种嫌弃的,像是在看什么旧东西的眼神,让她如坠冰窖。

她明明从来没与常梦见过面,他为什么要这么看她?

母亲过来时,曼如小声哭道:“母亲,我不愿意嫁给他。我想……我想……他定也是不乐意娶我的对吧。”

“傻孩子,你这是在说什么傻话。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爹和他爹可是都很满意这门亲事,况且常梦也只是一时想不通,等他想通了定然会好好待你的。”

——

宏飞明明是个男人,但作者把曼如描写得太美好了,以至于宏飞都站在了曼如的角度看待问题。当看到那常梦的不屑姿态时,宏飞气得想要骂人,最后生生忍住了——

没事,这常梦现在看不上曼如,等他和曼如多接触之后,定会心仪上曼如的。

这么美好的女子,哪个男子会不多怜惜上几分呢?

虽然这么安慰自己,但宏飞还是端起杯子喝了口冷水,这才要继续往下翻看。

结果往下一翻,宏飞的脸色立刻变得不好了。他发现这篇小说的稿件只连载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

粗粗算起来,他手上的稿件也有了三万字,并不算少了,但他在阅读的过程中根本没有感受到时间的流逝。

这个笔名叫“萝梦”的作者虽是个新作者,语言偏于朴实,但字里行间带着很真挚的感情,把曼如这个人物塑造得太好了。

他已经是好久没看到这么让人眼前一亮的作品了。

宏飞没有耽搁,站起身往里走,把他手上的稿件递交给主编,让主编亲自审核这篇小说。

——

今天季家没有人,季曼玉跟着季复礼去北平大学旁听文学系的课程了。

衡玉翻看完报纸后,招来陈嫂,“陈嫂,让他们备车,我想出门一趟。”

陈嫂一惊,下意识道:“二小姐怎么突然要出门了,您的身体不好,没有大小姐、二少爷陪着,我哪敢让您单独一个人出门啊。”

“无事,我只是想去邮局寄些东西,然后就去北平大学找大姐和二哥。”

其他人不在时,衡玉的话就是最大的。她态度强硬,并且一再表示寄完信会直接去找季复礼,还有司机在旁边看着,也会把药备上,陈嫂这才一脸担忧去通知司机她要出门。

目送着陈嫂的背影,衡玉不由扶额苦笑。连出一趟门都这么困难啊。

不过也就纠结了一瞬,衡玉便上楼取了东西,坐上小汽车让司机把她送到邮局。

各党派的主要办事机构地址都是公示出来的,稍微打听打听就知道了。衡玉寄去的信没什么内容,只有一张简易版手枪图纸和一张写着寥寥几行字的信纸。

对方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衡玉便没有用原身那娟秀的字迹,而是用了她原本的字迹来写字。

寄出去的信一共有三封,有两封是直接寄到办事机构的,但有一封衡玉选择寄去给大哥季斯年。

季斯年在军队里没什么背景,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全是靠一刀一枪打拼出来的。既然有这个机会,衡玉自然要把这个敲门砖送给季斯年。

华夏如此还没办法自己生产性能极好的枪械,只能依靠从外国购买。她给出的图纸虽然变成了简易版,但性能还是不错的。

虽然没到这个世界最顶尖的水平,可如果能普及到军队,也能大大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寄出了三封信,衡玉手里还剩下一张图纸和一张信纸。

她将这两张纸夹在《梦溪笔谈》里,走出邮局,让司机把车开到北平大学里。

到了北平大学后,衡玉借口要去找季曼玉和季复礼,却是绕了条路,来到文学系教授办公的地方。

——这都是她提前找季复礼打听好的。

这个点是上课的点,办公室里没有人在。因为是北平大学教授的办公室,里面值钱的也就是书,平时根本没有人上锁。

衡玉大大方方敲了门,推门走进里面,寻到最里面的桌子,翻开桌面上的教案,确定教案上写的名字的确是“邓谦文”后,衡玉便将她手里的《梦溪笔谈》塞进邓谦文的书架里,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走出办公室时,走廊上还有两三个学生路过,衡玉抬手别了别头发,一脸自然往文学系上课的地方走过去。

她今天的穿着打扮就是个普通的女学生,路过的学生低声交谈着,也没注意到这么一个走出办公室的女生。

【零,你为什么要单独把图纸交给邓谦文?】系统旁观片刻,奇道。

“我现在有八成把握他是红党派的人。其他三个党派的大本营都待在那里跑不了,只有那个组织形势严峻联系不上,只能用这个方法了。”

至于怎么判断出邓谦文的身份,只需要找季复礼打听一下邓谦文的过往,了解一下他的信仰,就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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