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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番外·长情(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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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早刚打的, 新鲜的!”

我蹙眉,连忙补充, “你不是喜欢烤这些……来着吗?”

常封看了看野兔野鸡,又看了看我, 竟噗嗤一声笑了。

我顿觉窘迫,跺脚低低吼道:“有甚可笑的!”

“不不不……”男人笑了一会儿才止住,眼眸弯弯地说,“在下觉得,樱桃姑娘甚是可爱得紧。”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说过我可爱。

待我的形容,大抵不过美貌, 狠毒, 果断,残忍之类,我觉这些甚好,夜凝宫女护法不需要其他词汇。

我微微蹙眉, 道:“何出此言?”

常封摇摇首, 示意手中的兔鸡,道:“在下谢过樱桃姑娘了。”

我甚是从善如流答道:“不必谢。”丝毫未觉有何不妥。

常封道:“那今晚樱桃姑娘也赏脸过来罢。”

“作甚?”

“一起吃。”

“……”

在夜凝宫的日子,有时很快,有时又很慢。

我守在那个男人身边,仰慕那个男人的荣光,不知多少年。

应许有许多年了。长到身边认识的城里少女嫁为人妇,长到她的孩子会围着小院疯闹。

直到有一天在南苏城内, 我执行任务后看见宫主与一名素衣少女坐在路边的馄饨摊上,少女吃得很是欢畅粗鲁。

我看宫主看她的眼神时,愣了一愣,心中凉凉的泛开了奇异滋味,说不上是难受还是低落。

少女面目苍白,生得不见得何其倾城美貌,大抵也只是小家碧玉一型。

她离开的时候脚步声息奇特,想来是会身手的。

回宫后我便将此事与常封说了。

常封听了只是淡笑。

我眯眼瞧他神色,说:“你知她是谁?”

常封不否认,“有幸可知。”

我心里一紧,刚想问是谁,又忍住了。

细细思量,这些与我无甚关系,我仰慕那个人,能陪伴在他身边已经足以。我从未奢望到能够――

能够与之并肩。

我只有有些不甘那个女人何德何能能够配上宫主多看一眼。

“宫主并不喜女色,”他又在打磨手中的木雕,那是一只飞鹰,大鹏展翅,栩栩如生,煞是威风,“即便青灯姑娘是名少年,宫主同样也会将其重视。”

我有些呆,直直站着,常封抬起头笑道:“有些感情,无非性别。所以请勿将青灯姑娘拿世间女子的量尺来度量她。”

“你怎么也替她说话?”

我有些不快,也不知为何不快。

常封笑笑,不再多言,我低下头,也无甚想继续的,便各干各的了。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

究竟是多少我不知,待我而言日子还是一样,守在宫主身边,做宫主吩咐的事儿,一日一日没有变,只是宫主变了。

他心里有了人,或许一开始起他那个唯一的位置便是留给那单单一人的。

然后天下也变了,风起云涌,各家纷争,究竟谁是作俑者已经不重要,他们要的是谁能笑到最后。

直到又过了许久,他们成亲了。

那夜全城设宴,万人空巷,灯火通明,烟花烂漫。

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宴摆在夜凝宫内,许多人都在笑闹,划拳耍酒疯,聊着宫主夫人与宫主大人之间的八卦,说来那宫主夫人原来在十几年前,已经与那个男人颇有渊源。

多么作弊。

我心想。

明明……明明我也是这般的。

他们还疯传今日一位算命先生扑算的前世今生,说那什宫主乃上古魔君,而宫主夫人,是天上的一位小仙娥,魔君收了小仙娥做妾,而那位小仙娥实则是殒灭神族的后代。

最后那仙娥死去,他将她葬在魔族城外,从此以后,身边再无女人。

旖旎凄美的故事,适合传颂。

我沉默地在疯闹的人群中坐在桌前吃菜,饱了便喝酒,一杯一杯地喝,婚礼开了夜凝宫地窖酒坛,十八年的红海棠,色泽醇厚,入口回味。

直到后来过了子时,人依旧在闹,倒也消停了一些,零零散散有人回去了,我也默默回去。

风一吹,酒劲就上来了。

我慢慢地走,有些摇晃,走会儿抬头望眼月亮,今夜月色明亮,想来宫主与夫人势必好梦。

待我低下头,便有些愣了。

“你怎么……在这里?”

我微微蹙眉,看着院子里的男人。

院子里开了一株白桐花,本是夏,隐隐蝉鸣,却因山势颇高气候澈凉,一些上季的花儿倒还开着。

他转过身,手里拿着一座刻了一半的木雕,那似乎是个小人,夜里他的眼睛黑黑的,他眨了眨眼,便笑道。

“樱桃,这是在下的住处。”

“胡说,这明明是我的……”我头晕,不知有些恼,一边捂着头走进院子一边摆手,“你赶紧出去,我要睡了。”

常封还是笑眯眯瞧着我,似是好脾气都道:“你醉了,在下送你回去罢。”

“你才醉了,你全家都醉了。”我瞪了他一眼,摇摇晃晃往屋里走,没看清台阶,身子一滑摔了下去。

我本觉我可以站稳,可偏偏没有力气,眼见着就要摔在地上,我依是恍惚的,直到撞上一具温暖厚实的躯体。

“樱桃。”

他的声音落在我耳边,热热的,有些痒。

“我没醉。”我执拗地说,“这是我的院子,是你擅自闯进来的。”

“是是,是我闯进来的。”

他摸了摸我的后背,手很温暖。

我脸埋在他胸膛前,呆了一会儿,说:“他不记得了。”

“嗯。”

“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我闭上眼睛,不知为何委屈而不甘心,我为夜凝宫护法,自当冷静透事。

我分得清憧憬与爱慕。

可我还是会难受。

我闭上眼,攥住男人的衣襟,低低絮絮地说。

那年我还年少,一年海城祭典,我与其他三位姐妹被领头带到无妄城守夜。

毕竟是日后出类拔萃的护城者,我们自当事先好好见识一番。

“那一晚,我的那些同伴在我用食的碗中下了毒。”

并非是何等离奇剧毒,只是一般能催人至死的毒药。

“我当时负责的地域正是夜凝宫附近,我毒发从藏身的树顶掉下来时,他刚好路过。”

那个时候,他还是一身红衣的少年,眼神冷漠,嘴角一丝笑意,他说,小姑娘,你可不是每回这么幸运能碰上我这样的人的。

那时我从痛苦中醒来,看着夜色中少年英俊端华的脸,他黑色的眸子里有一种莫名的东西,想让我去追随。

我心说,日后,我想跟着他。

“他记得顾青灯,却不记得以前他救过我……”

我哽咽了,脸颊在常封的胸前蹭蹭,似有些要哭的意思,常封只是沉默,任由着我。

我最终还是没哭。

他成亲了,如何念想也好,我也都该断掉。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他与那个女人日后相伴一生,真正的相伴厮守。

我不羡慕,却心空。

第二日我醒在我自个儿的床上。

我瞧瞧自己,衣着完好,鞋袜到是被人脱了,我支起身子,忽然发觉手中握着东西。

我看去,掌心是一枚木雕小人,肥肥的身子,穿着罗裙,圆圆的脑袋,眼睛大大,嘴巴小小,梳着垂髻,发间一支金步摇,正是我最惯常梳起的发饰。

我嘴角抽了一抽。

这是……我?

我去了常封院子。

常封在练剑,我鲜少见他练剑,他剑法卓绝这些年我早已领教,但我觉,身为夜凝宫护法这是自然,也未过多说些什么。

我站在一边等他练完,他边擦汗边走来时,我毫不留情直截了当将小木人举在他面前,盯着他说:“这是什么?”

常封在阳光下笑起来,眼睛也眯起,“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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