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女生 > 穿成锦鲤小夫郎 > 第107章

第107章(1/2)

目录

“真的要这样吗?”

一炷香后,景黎眼眶微红,轻轻拉了拉秦昭的手指:“我们还是别管这些事了吧?”

临近正午,这条街上人不算少,但大多都是行色匆匆的百姓,鲜少有人驻足逗留,喧哗吵闹。

只因这条街上立了座森严府邸。

江陵府衙。

“怎么?”秦昭抬手拭去景黎眼尾一点水痕,笑着问,“怕了?”

“我……”景黎往街对面看了眼,迟疑道,“我只是觉得……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秦昭道:“你不是相信常老板是被诬陷的么?杀人案非比寻常,若无确凿证据,官府不会这么轻易抓人下狱。现在除了我们已经没有人能为他翻案,若我们什么都不做,他的下场只有冤死。”

“但我们没有证据呀。”景黎道,“这些我都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万一人真是他杀的……”

“是与不是,查一查便知道了。”

“可是……”

“小鱼,你这是在和我见外吗?”秦昭问。

“啊?”景黎连忙摇头,“当然不是,我、我只是……”

“可你一直担心给我添麻烦。”秦昭道,“若这样算来,我这几个月病情反复,你一面顾着家里,一面在外头想办法赚钱,我是不是也给你添麻烦了呢?”

景黎一怔:“我没有觉得……”

他从来没有觉得秦昭这是在给他添麻烦。

生病又不是他的错。

“我也没有你会给我添麻烦。”秦昭打断道,“而且,这件事本就不是你的错。”

景黎抿了抿唇,低下头:“是我的错。”

如果不是当初他没忍住插手这件事,就不会和季知非立下赌局,接下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

秦昭无声地叹了口气,牵起景黎穿过街道。

府衙的门大开着,两名衙役立在两侧。

秦昭现在在府衙名气不小,守门这两名衙役恰好都认识他,一见是他,纷纷迎上来:“这不是秦先生吗,来府衙有什么事?”

秦昭朝他们行了一礼,抬手指了指立在府衙门前的那面大鼓,平静道:“击鼓鸣冤。”

立在衙门前方的那面大鼓名叫鸣冤鼓,是供百姓鸣冤报官所用。鸣冤鼓一敲,无论是何缘由,衙门必须升堂断案,这是先皇定下的规矩。

哪怕来的人是一名普通百姓,衙役也不敢轻视,何况对方是如今在府城名气极高的秦先生。

两名衙役对视一眼,忙向两侧退开,让秦昭与景黎走到鸣冤鼓面前。

秦昭抽出鼓槌,用力敲击在鼓面上。

街面上的宁静顿时被打破。

沉闷的鼓声不紧不徐,一下又一下,却仿佛敲击在人心中。

街上的行人不自觉驻足,转瞬间就已经聚集起十来名围观者。秦昭就这么敲了十余下,数名衙役鱼贯而出,为首的那名衙役高声问:“谁在击鼓鸣冤?”

秦昭放下鼓槌,转身朝他行了一礼:“在下秦昭。”

“秦昭?!”

“就是那个小三元秦昭吗?”

“不可能吧,莫不是同名同姓?”

……

周遭的百姓听见秦昭自报家门,霎时议论纷纷。

为首的衙役赫然就是当初给秦昭送小三元喜报的那位,他看见秦昭时也稍稍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原来是秦先生,知府大人正在大堂等候,请吧。”

秦昭回头问景黎:“你在外面等我吧。”

“不要。”景黎想也不想回答。

景黎是第一次面对这种阵仗,心头的确有些发憷。可秦昭本来就是为了他才来的,他怎么可能让秦昭独自去面对。

景黎小声道:“我不怕,和你一起进去。”

秦昭:“好。”

二人被衙役领进大堂。

知府已经高坐堂上,看清了来人,惊讶道:“秦昭?”

秦昭牵着景黎在堂前站定,朝知府躬身行礼:“见过知府大人。”

衙门气氛森严压抑,踏入的人无不战战兢兢,畏首畏尾。可哪怕在这种时候,这人身上依旧瞧不出半分怯意,举止从容自然,气度非凡。

知府对秦昭又心生几分好感。

他已经欣赏这人许久。

早在此人考中小三元时,知府就动了想将他纳入府衙的心思,可没想到却被这人以备考为由,委婉拒绝。

每每想起这事,知府心里都觉得惋惜。

因为他清楚,秦昭这不仅仅是拒绝了他的邀请这么简单,这人是在变相告诉他,他想要的远不止于此。秦昭的野心,不是这小小府城,他想要的,是京都,是大权。

而且,知府对他能否做到从不怀疑。

无论是才华还是为人处世,这人身上挑不出半分毛病。知府为官多年,一眼就能看出来,此人日后必定前途无限。

当然,知府为官清廉公正,哪怕心头再喜欢看重这人,也不会因此就对秦昭有任何特殊对待。

他想到这里,清了清嗓子,一拍惊木:“你方才在衙门外击鼓鸣冤,可是有冤情要报?”

“正是。”

秦昭道:“听闻府衙昨日抓了一名杀人犯,乃静安书肆的常老板。”

这名字知府有些印象,他偏头吩咐坐在一旁的师爷:“找找这个案子。”

师爷翻看桌上的卷宗,很快道:“回大人,的确有这个案子。前日官府接到报案,郊外发现一名男尸,乃静安书肆常老板之弟。经查,有人看见常老板在前日曾出城一趟,地点正是发现尸体附近。在静安书肆也找到了杀害常老二的凶器和血迹,人证物证具在,昨日已经结案。”

知府皱了眉,问:“他是你亲戚?”

“非也。”

“那你问他做什么?”

秦昭反问:“只要是冤案,都能击鼓鸣冤,有哪条律法规定我不能替旁人伸冤?”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