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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霸道坊主宋凌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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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伯的安排下,厌厌进入京州第一也是唯一一座女学堂,女学堂没有固定地点,轮流在几大主办方家后院举办,每周两次。

说来令人惊奇,这女学堂里的学生们,一个个来头很大,说出去绝不输给国子监的监生,她们之中,有大学士之女、六部尚书之女,有封疆大吏家的千金,特地送到京州来上学,能打进这个由一品、二品大员家女眷构成的交际圈的,绝非等闲之辈。

宋伯给宋凌霄介绍过之后,宋凌霄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把厌厌放进这么个真正千金大小姐组成的学堂,不会惹出祸事吧。

“小公子请放心,咱们家这出身,送过去也并不辱没了他们。”宋伯骄傲地晃了一下肩膀。

宋凌霄迟疑道:“宋伯,虽然我很想相信你,但是当初我爹送我进国子监的时候,好像特别叮嘱我不要强调自己的出身……”

宋郢一直觉得,自己太监的身份,耽误了宋凌霄的发展,还故意让家里的仆人们管宋凌霄叫公子,而不是小主子,甚至一度向宋凌霄提议,要不要给他改一个出身,把他寄养在说出去很有面子的勋贵高门里,后来被宋凌霄坚决拒绝了。

按照这个逻辑,厌厌还不是宋家的正牌千金呢,去了那般贵重的学堂,岂不是要挨人欺负?

“宋伯,我知道你为了给厌厌找女学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但是我觉得吧,还是没必要搞得这么隆重,小孩子的心理还不成熟,最好在一个平等开放的环境里成长,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才能塑造出健全完善的人格,如果实在找不到普通的女学堂,我们也可以请一些不那么知名的西席先生来教厌厌。”宋凌霄有些艰难地提议道。

“小公子,你这话就错了,说句托大的话,小公子想到的这些,宋伯早就考虑过了。”宋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说道,“但是,实话不妨告诉小公子,并不是宋伯非要把厌厌送进女学堂,而是女学堂听说了咱们家有一位千金要上学,主动递来邀请信,请我们家千金去上学呢!”

宋凌霄诧异了,他没想到其中竟然有这样的原委。

女学堂竟然会主动来邀请厌厌过去上学,这实在是意外之喜,可是,宋凌霄怎么觉得还是这么不对劲呢。

同样是一批家长,同样是这样的家庭环境熏陶出来的小孩,没理由在国子监里就对太监之子那么微妙,在女学堂里就热情邀请啊。

“女学堂的课程表能不能给我一份?我想知道厌厌每周都在哪里上课。”宋凌霄说道。

“当然可以。”宋伯将事先准备好的课程表拿出来,“小公子请过目。”

宋凌霄并不是真的关心在上什么课,他关心的是在哪儿上课,上课地点一定是主办方决定的,从中可以分辨出女学堂是哪几家在主导。

他将课程表拿到手中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这基本上是内阁加六部尚书家游了个遍啊!

看看出现频率最高的是礼部尚书袁子眉、武英殿大学士程琳,这女学堂应该就是由他们主办的了,礼部主管科举,武英殿又是官方刻书、精品刻书的代表,这两位在教育界、文化界都是泰斗级的人物,有他们主持女学堂,这学风应该是很正的。

宋凌霄看到课程表,方才松了口气,笑道:“宋伯,那就这么办吧,我去告诉厌厌这个好消息。”

“得嘞!”

……

宋凌霄再次郑重地向厌厌重申了女学堂的严肃性,一旦她决定了上学,就要遵守学堂纪律,和同学们好好相处。

厌厌也点头答应了。

第一天,宋凌霄亲自将厌厌送到礼部尚书家门口,看着她背着个小书篓乖乖地走进高门大户之中,也不知道孩子进去以后会不会和同学们和谐共处,课业能不能跟得上,还有,千万不要惹老师讨厌,否则老师给孩子穿小鞋怎么办……

宋凌霄俨然进入了老父亲状态,甚至眼眶有些发热。

逃学把厌厌送去上学之后,宋凌霄返回平水街,来到荟珍阁,他深吸一口气,把自己从老父亲状态调整回霸道书坊主状态,今天,他必须把场子撑住,让建阳书坊的飞飞燕老师感受到凌霄书坊的实力和诚意。

“飞飞燕先生。”

在苏掌柜的引荐下,宋凌霄终于见到了如雷贯耳的建阳书坊的台柱子飞飞燕老师,令宋凌霄意外的是,飞飞燕老师看起来面色红润、衣着光鲜,不像是苏老三描述的那样“食不果腹”。

也许是他想多了吧,人家飞飞燕老师毕竟曾经辉煌过,手头的积蓄应该还是比较丰厚的,今天是因为重视这次会面,所以才特地换了一身昂贵的松江布长衫。

“宋坊主,久仰久仰。”

在宋凌霄观察飞飞燕的同时,飞飞燕也在观察宋凌霄。

他微微有些诧异,之前听传闻说凌霄书坊的坊主年纪不大,却没想到这样年轻,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同。要在京州城开办以出版通俗小说为主的商业书坊,并不容易,必须周旋在官府和百姓之间,两边都不能疏忽了,而且还有一帮思想僵化的腐儒就像那乌桕树上的乌鸦一样,随时准备发起群攻。

宋凌霄这样年轻,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像传闻中那样,宋凌霄背后另有高人——一位大太监干爹——主导着一切?

飞飞燕脑海中已将宋凌霄掂量了一遍,脸上却不露分毫端倪,仍是一团和气地寒暄客套着,仿佛对宋凌霄十分钦慕,没有丝毫怀疑。

菜肴还没上来,宋凌霄叫人上了茶水,大家一边品茶,一边天南海北地聊图书出版市场,气氛很快就热络起来了,飞飞燕开始向宋凌霄抱怨他的老东家——建阳书坊。

“唉,说来惭愧,燕某人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作者了,这么些年,也给余天王赚了几十万两银子,奈何余天王手里银子流水似的过,根本看不上我这种小作者,抽成更是一天天地往下压,眼看就要揭不开锅了,唉,日子难过啊,俗话说得好,钱难赚,屎难吃,就是这个意思吧。”飞飞燕手中捻着茶杯,一脸苦闷地说。

抱怨,总是能快速拉进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他们立场相近的时候。

“余天王?”宋凌霄问道,“莫非是贵书坊的余象天坊主?”

“唉,不是他还会是谁呢,”飞飞燕感叹道,“余天王天纵奇才,经营书坊的才华无人能敌,压榨作者的手艺更是登峰造极。宋坊主,不瞒你说,这个事儿说出来挺丢人的,但是今天我和您一见如故,您人品贵重,光风霁月,我相信您,就把话往实地里说了。”

宋凌霄不禁竖起耳朵,要爆料建阳书坊的秘辛了么?快说快说,他想听!

“燕某人去年一共为余天王写了一百万字的书,所得不过这个数。”飞飞燕竖起两根手指。

“两千两?”宋凌霄已经往少里猜了,毕竟人家给余象天挣了几十万两呢。

两千两,已经是个惨绝人寰的数字了。

“两百两。”飞飞燕重重地从鼻孔里发出了愤怒的冷笑。

草,太狠了,一年一百万字,那就是日更三千不断更,足足写满一年,何况古代人不似现代人写书那么方便,可以用电脑打字,人家是用毛笔写,一写写一天,这个强度,对于古代作者来说已经是匪夷所思的了。

何况飞飞燕又不是什么一文不名的小作者,人家有脑洞、懂市场,是成熟的商业作者,让人家以这个强度来写作,一年只给二百两,这是什么绝世黑煤窑出来的究极暗黑包工头!

宋凌霄舒了口气,看来苏老三了解的不错,飞飞燕这次来投诚,动机还是很充分的。

其实,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凌霄并不喜欢挖墙脚,尤其是挖名气很大的作者,今天你能从别人那挖到他,明天就会有另外的人从你这挖走他。

而且,有名气的作者想法总是很多,如果不是自己培养起来的,很难把握得住。

作者的嘴,骗人的鬼,为了拖稿能编出八百种理由,凭什么认为他就不会在关乎自己利益的事情上对你撒谎?

所以,综合以上因素,宋凌霄今天来见飞飞燕,并没有施展出全部功力去套近乎,他想先观察一下,看看飞飞燕的态度是什么:如果飞飞燕是诚心想加入凌霄书坊,那么他不介意给飞飞燕提供一些便利,如果飞飞燕还有其他心思,他也不会紧赶着贴人家的冷屁股。

现在看来,飞飞燕离开建阳书坊,确实是有充分的动机的,只是,这不代表,他就要来凌霄书坊。

“宋坊主,”飞飞燕忽然开口道,“不瞒你说,我方才着实是怀疑了一番,您这么小的年纪,怎么能当得住凌霄书坊这个家,现在我明白了,您确实有非凡之处。”

宋凌霄一怔,他知道自己的形象可能镇不住场子,不过没想到飞飞燕会直接说出来。

“若是一般的书商,听到我抱怨老东家的话,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向我投来热烈的邀请,告诉我他们书坊的分成多么合理,只要我愿意,他们可以立刻给我一笔钱,让我过上富裕的生活。”飞飞燕笑道,在他身边,苏掌柜露出赧然之色,显然,苏掌柜就是这类书商之一,飞飞燕冲苏掌柜点了一下头,以示歉意,接着说道,“可是,宋坊主却什么都没说,贵书坊明明有对作者非常实惠的薪酬制度,宋坊主却一点没说——我已经听苏掌柜说过了,贵书坊的抽成比例实在是诱人,天底下再也找不到宋坊主这样对作者慷慨、对自己苛刻的善人了。”

宋凌霄坐直了身子:“不敢当,其实也没有对自己苛刻,我一直认为,对作者慷慨,就是对自己慷慨。”

“好,好一个对作者慷慨,就是对自己慷慨!”飞飞燕抚掌盛赞,目光灼灼地望着宋凌霄,俨然对他十分信服了。

苏老三在旁看得心潮澎湃,这就是他们小老板的个人魅力!没有人能够在吸引作者方面胜过小老板!他自己之前和飞飞燕见面时,就没有把持住,不停地抛出优越的条件想要勾搭飞飞燕成为他们书坊的签约作者,但是,飞飞燕却没有立即答应。

现在想来,飞飞燕这样有名气的作者,就算离开了建阳书坊,肯定也是有无数书商想要将他纳入麾下的,是见过世面的大作者了,不可能为了蝇头小利就把自己给托付进去。

而小老板展现出的气度、胸襟,对于出版的理念,才是飞飞燕这样的作者渴望看到的,愿意为之臣服的。苏老三对于宋凌霄的敬佩之情,又突破了顶峰,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按照苏老三的估计,现在气氛这么融洽,顺利应当的,就该谈到签约了。

果然,飞飞燕说道:“不知道宋坊主是否看过了燕某人的新作呢?”

宋凌霄当然已经看过,在见作者前,准备工作绝对是要做足的,他对这部作品表示了一番恰到好处的赞美,又提出了一些基于同类作品创作现状基础上的建议,令飞飞燕听得连连点头。

“宋坊主不愧是发现了《金樽雪》的伯乐,您在才子佳人小说方面的见识,绝对不下于一般作者。不过,请您放心,您所担心的那些问题,我都已经有所准备,会在后续的情节发展中一一予以完美的诠释,这部《总裁请自重》,是燕某人的得意之作,燕某人构思良久,不愿意明珠暗投,所以,才带着这本书北上,希望能给它找到一个好东家。”

飞飞燕以一种成竹在胸的态度说道,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宋凌霄,显然,话题要进入实质性的谈判环节了。

“凌霄书坊给出的抽成比例,我很满意,没有问题,但是,我更在意的是,贵书坊能够给到怎样的推广资源,来确保我这本《总裁请自重》,能够一炮而红呢?”

宋凌霄微微皱眉,不知怎么的,他有点讨厌飞飞燕这种自负的态度了。

人的心理是很微妙的,有时候,自信的人会讨人喜欢,叫人相信,可是,当这种自信过头时,却会引人厌烦。

飞飞燕的自信,在苏老三看来是一种基于强大创作能力和优秀创作内容基础上的自然流露。

可是,在看遍了狗血言情小说套路的宋凌霄看来,却是一种——自负。

宋凌霄毕竟占着现代人的身份优势,他看过很多优秀的作品,在阅读小说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肯定是秒杀大部分古代人的,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浩如烟海的作品之中,一眼看中《银鉴月》。

慧眼,没有什么出奇,不过是用阅读量堆出来的而已。

可是这部《总裁请自重》,在苏老三看来是绝佳的作品,在宋凌霄看来,却不过是中上而已,能赚到钱,但真的没到“一炮而红”的地步,甚至,连《金樽雪》都比不上。

啊,这么说可能对郑九畴有点不公平,《金樽雪》还是很优秀的作品,它的创作态度是严肃的,感情是真挚的,光这两点,《总裁请自重》就不配和它相提并论。

“宋坊主?”飞飞燕见宋凌霄不说话,以为他被自己激进的态度给吓住了,便缓了语气,笑道,“我不是要给宋坊主压力,只是,我作为作者,作品就像我的孩子一样,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在最好的环境里成长,对它寄予厚望,这一点心切,宋坊主可以理解吧?”

宋凌霄点点头,谨慎地说:“我们书坊也不过出了两本小说,在营销经验和手段上不如建阳书坊那么成熟,我没办法给你打包票说,这本书就一定能一炮而红。”

“怎么会,苏掌柜可是说了,宋坊主曾经在《金樽雪》还没写出来时,就放出过豪言,说一定能捧红作者兰之洛。”飞飞燕惊奇道。

这话一出,连崇拜飞飞燕的苏老三,都感觉到有些恼怒了,他真心想要促成飞飞燕和凌霄书坊的合作,所以才事无巨细地把《金樽雪》的出版细节都告诉了飞飞燕,没想到,飞飞燕当时没有和他签约,事后竟然还拿着他透露出去的细节要挟他们小老板!

房子塌了!

不管这个飞飞燕他的作品多么吸引苏老三,苏老三在这一刻,都对飞飞燕脱粉了!

“小老板,我是说了……可是……”苏老三忙不迭地跟宋凌霄解释。

宋凌霄微微摆手,示意他不用挂怀。接着,宋凌霄双手放在桌上,十指交叉,抵住鼻梁,遮住了一半的表情,只有黑白分明的眼睛审视着飞飞燕。

飞飞燕没来由心头一慌,他是不是操之过急了?

不,不会……他对自己的作品,还有自己的名气,是有信心的,凌霄书坊绝对不可能白白放掉他这条大鱼。

“那我就实话实说吧,”宋凌霄沉声道,“我的确说过,我能捧红兰之洛。那是因为我确实能捧红他,我相信,只要把这本书好好地出版出来,渠道铺到位,它自然就会红。”

宋凌霄这种沉稳笃定的语气,在他周围形成了一种气场,让人不由自主对他的话感到信服和敬畏,在这一刻,飞飞燕终于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少年,不仅具有发掘作者的慧眼,而且具有让作者心甘情愿追随他的领导力。

“但是,对于您的作品,我没有这样的自信。”宋凌霄毫不客气地说道,“所以,我不能欺骗您,给您一炮而红的承诺。”

飞飞燕愕然地望着宋凌霄,脸上不禁露出讪讪之色,没想到,他的激将法,不仅没有得到预想之中的效果,反而还成了自取其辱。

一阵尴尬的沉默。

菜肴在这个节骨眼传了上来,大家借着吃菜转移了一阵注意力,尴尬的气氛得到稍稍缓解。

许是荟珍阁的菜肴的确好吃,许是飞飞燕还想着和凌霄书坊合作,吃完饭后,飞飞燕又摆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态度,轻松愉快地跟宋凌霄谈起他傲人的创作履历来。

麻蛋,宋凌霄心想,此人绝对是个老油条!

而且,他发现了,飞飞燕对凌霄书坊的执着,远比他想象的深。

那他就不客气了,既然是飞飞燕求着他办事,不是他没有飞飞燕不行,他就拿出甲方的态度来了。

“飞飞燕先生,今天时间也不早了,如果您真的想和我们书坊合作,可以开出您的条件,如果能够满足,我们就签约,如果不能,我们以后有机会再合作。”宋凌霄干脆利落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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