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宪政精髓(1/2)
百日国丧既满,诸般大事亦逐渐恢复往日模样。京城最豪华的宾馆六国饭店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自清晨起便有人马川流不息前来。印度门卫感慨:从未在此有过如此之多的中国人,亦未曾见过如此多的重臣要员。
原来,帝国宪政党筹备期满,将举行成立大会,主会场便在六国饭店议事大厅。
自《预备立宪九年筹备纲要》颁行天下后,宪政声势一日大过一日,在皇帝的暗示甚至明谕下,各地立宪派纷纷摈弃门户之见,开始联合。特别是《帝国日报》创刊号当日刊登两整版“民众来电”所引起的强烈震撼,更是让他们对联合起来的前景憧憬不已。
为有效应对这一新生事物,善耆主管的民政部快马加鞭,在原有《集会结社律》基础上通过了《政党律》,明确规定:
一、政党建设取注册主义,凡全国性政党需向民政部预先申请核准登记,凡地方性政党向所在各省申请预先核准登记,并报部备案,不经核准之政党一律无效,不准参与国会及地方谘议局之选举;
二、核准登记时应递交政党方针、章程、名称、发起人等各项事宜,凡与《钦定宪法大纲》、律法相形抵触的,一概不准;
三、政党正式成立后三个月内应将会员名单包括姓名、职业、籍贯、住所地等各种信息汇聚成册,报核准机关备案,以便有案可稽,一旦发现事实情形与登记事项不符者,视为违律而制裁之,但准予随时提交修正文件;
四、政党财政开支应有专人负责,另具成册,每年送交核准机关备案审查,凡账目不清,徇私舞弊者,皆得制裁,若收入款项有外国机构或个人赞助之情形,需公开登报声明,澄清误会;
五、个人加入政党需自愿申请、自主加入,不得强拉他人入党,亦不准捏造他人为本党党员,否则制裁;
六、个人至多只允许加入一个政党,允随时退党,凡加入新政党,则原政党资格一概失效,不得跨党;
……
议事厅内,早已人头济济,各地赶来的代表,京城各大报馆的记者早已将整个议事厅塞得满满当当。
九时许,大会正式开始,在众人的热切视线中,在镁光灯的一片闪亮中,胸带大红花的筹备会主席郑孝胥意气风发地走上前台,一口抑扬顿挫的官话虽然略带地方口音,却并不妨害理解:“本党采中央总部、地方分部制度,集合原政闻社、预备立宪公会、宪政讲习会等各立宪团体,经第一次预备会议决定,中央总部设在京城,先期下设京畿、奉天、直隶、湖北、湖南、江苏、浙江、四川、广东、上海10个地方分部,京畿分部由中央总部兼管,不再单独设立。
中央总部设名誉主席2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24人;各省分部设干事长1人,副干事长2人,干事总人数不超过9人,各分部干事长为当然理事。总部下设庶务、财政、宣传、法律委员会,委理事1人负责该委事务,设主事若干负责日常事务;各分部同样下设各分委会,委干事一人负责之。”
“出席本次成立大会之正式成员共124人,代表全国近万名党员,下面宣读本党章程,请诸君表决……”
“本党以救中国为宗旨,以推进宪政、变法图强为义。昔以保危为义,故战战兢兢,有冒险之行,今以图强为旨,但发扬进取之事……”
哗哗哗,热烈的掌声!
“今日召开成立大会,本党率先实行民主,以不记名投票法选举之……请诸君将所填选票依次置于选票箱内。”
康有为、郑孝胥、梁启超等人依次上前款款投下手中一票,镁光灯数次闪亮,记录下激动人心之场面……然后是开箱验票、唱票。等待中,司仪唱:“天使至!”
众人纷纷起立离席,却是王商领着几个小太监而来,隐约还带着匾额。
“郑大人,康大人,诸位先生,咱家替皇上道贺来着,不知有无冲撞”
“哪里,哪里,王公公客气了。”郑孝胥、康有为长袍一撩,正欲下跪,王商赶紧一把拦住,“皇上说了,这是道贺,不是传谕,毋庸行此大礼。”
“皇上厚恩,臣等必肝脑涂地以报之。”
“圣上口谕:‘兖兖诸公匡君于危难,救国于水火,扶民于倒悬,朕感之,敬之,爱之……政党既成,光大维新,实践宪政,朕实有厚望……拨内帑10万两为政党赞助费,另赐镏金匾额一块。’”
康、郑两人上前揭开——“忠君爱国”四字熠熠闪光。
众人山呼万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唱票毕,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名誉主席:善耆、康有为
理事长:郑孝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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