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知己(2/2)
顾景云将钱装进钱袋里,对张一言道:“还要劳烦你与众人说一声,就说我这两天都有空,他们若要还钱就趁早来,再过几就要忙起来了,未必有时间接待他们。”
张一言以为顾景云是在催款,但其实顾景云是真的忙。
他后肩的伤还没好彻底,拿笔时一抽一抽的疼,所以这两天要休息,但过两天伤不那么疼了,他肯定要把这几日缺的功课补回来。
而且他还要带着黎宝璐去拜师。
黎宝璐决定去拜白一堂做师父,正式与他习武。
刚来秦家时她就想拜师习武了,但她又要融入秦家的生活,又要读书识字,又要与村里的小屁孩们打好关系,这件事就被她忘在了脑后。
但这次县城之行直接给了她脑子来一下。
秦家在罪村地位超然,因为有京城的供应,他们并不缺钱少粮,所以生存问题根本不用她操心。
但出了罪村,秦家就什么也不是了。
随便一个县太爷的外甥都能用权势碾压他们。
而权势,这是他们短期内不可能获得的东西,想要保护自己,保护自己所在乎的人,那就只有自身的强大。
除了智慧和知识,那便是武力了。
即便黎宝璐拥有前世的记忆,但在智慧方面她依然甘拜顾景云下风,现在她也就比他多了一世的知识。
但以顾景云的智商和学习速度,赶超她也只是时间问题,那么问题来了,她能为这个家,这个人以及自己做什么
除了武力方面的强大她实在想不出别的途径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还说不清呢,所以有时候武力还是很有用的。
而整个秦家身体最棒的就是她了。
秦文茵和顾景云就不说了,三天两头的吃药,秦信芳和何子佩身体也有暗疾,弱得不得了,所以武力担当必须黎宝璐上。
这对前世只跳过学生体操,健美操的黎宝璐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但这小姑娘一向乐观,毕竟她才三岁不是,可塑性强,记性又好,心性也坚强,既然别的孩子能习成功夫,她肯定也可以。
所以夜深人静时,黎宝璐就悄悄的和对面小床上的顾景云商量了,找个时间带了拜师礼上门拜师!
顾景云只沉思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了。
以后他们肯定要经常出门的,他想要把舅舅一家捞出去就免不了与朝廷官员周旋,甚至与朝中权贵打交道,路途危险,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他们总不能坐以待毙,宝璐学了功夫也好,她本来就这么凶了,再凶一点也没什么。
白一堂勉强算是顾景云的忘年交,俩人皆桀骜,白一堂是劫富济贫的盗贼,绿林好汉,心思本就诡谲,他一看顾景云就对胃口,对胃口了就不由多照拂一些。
以前京城的银子晚送时便是白一堂进山打猎接济他们家。
而顾景云的桀骜是天生的,他天生聪明,天生狂傲,一副看不起世间凡人的模样,却意外的喜欢白一堂的潇洒,三岁时还跟他舅舅说,“若人生只是匆匆几十年,反倒不如他潇洒自在,总比那些凡人一直挣脱在世俗名利中的好。”
不巧那句话就让白一堂听见了,亲舅舅秦信芳正要教外甥何为中庸处世之道就被白一堂一阵大笑声给打断了,他直接把小顾景云抱起来大声笑道:“本以为某残生便要在此荒地度过,没料到竟能在此得遇小友,人生有一知己也足够了!”
从那以后白一堂也不想着逃了,反而在村西造了间茅草屋住下,有时候消失几天,再出现时就会给顾景云带些有趣的东西。
怪的是,从小熟读圣贤书的秦信芳竟然不拦着俩人相交,反而听之任之俩人交朋友,但秦信芳还是给外甥解释了一番国人是如何中庸处世的,并告诉他,“世人最推崇此道,行此道之人要比别人走得顺些。”
顾景云就问,“舅舅也希望我成为那样的人吗”
秦信芳就笑道:“不是舅舅希望你成为怎样的人,而是你想做怎样的人,”秦信芳若有所指的道:“中庸之道可以让你在这世俗中过得好一些,但身舒适是一种快乐,心愉悦也是一种快乐,端看人怎么去选择了。”
秦信芳摸着当时已开始阅读《大学》的外甥道:“只要你快乐就好。”
顾景云理解为:你怎么快乐怎么来!
于是这小破孩彻底不搭理村里的孩子,连大人都爱答不理,因为这些凡人智商都太低,他们太没有共同语言了。
整个一村也就舅舅,舅母和母亲能与他说上几句话,外人便勉强加一个白一堂。
而白一堂更是只与秦家来往,由此可见他们一大一小的友谊了。
所以顾景云从没想过他带着他的小未婚妻上门拜师会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