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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五章 天津会议(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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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的部长由李松晨担任,副部长曾东、王胜,他们三人都是参加过天津农业考查,对这个时代的农业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技术部的部长汪军担任,副部长甴张博皓担任,他原来是石油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是整个穿越集团中学历最高的人,博士学历,而且还是物理学博士,属于典型的技术人材。

司法部的部长由顾瑞鹏担任,也是各部门中唯一一个除军队以外,非执行委员、候补执行委员出任的部长,而原因很简单,顾瑞鹏是学法律的,而且还是学的国际法,在穿越之前,他是几项工程建设的最高法律顾问。副部长徐闻骏、刘映麟都是律师出身,常年研究国际法。

因为在旧时空里,随着中国的国力增强,加上亚投行和一带一路经济带的建设,因此外贸工程也日益增多,同时涉外的法律纠分也多了起来,因此需要大量学习研究国际法的专业人材,随外贸工程工作,除了顾瑞鹏、徐闻骏、刘映麟以外,穿越集团中还有好几名研究国际法的律师,法学人材到是不缺。

另外,七个预备成立的部门部长人选也确定下来,安全部部长商其松、副部长蒋仕伟、卫生部部长任文典、部长汪军、监察部部长丁兴华、外事部部长李三杰、工业部部长鲁宏、资源部部长安显桂。除了丁兴华是原太湖舰的政委之外,其他都是由执行委员、候补执行委员出任。

总体来看,尽管不是每一个部门的部长都是由专业人员担任,但至少副职是专业人员,而且各方面也都基本满意这样的结果,而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各部门一面开展工作,一面进一步完善自己部门的结构和人员,而各级行政机构也就基本建立起来。

而例行公事的提名、审议结束以后,天津会议才进入正式的议题,当然和天津会议的初衷相比,实际己经是跑题了。

在天津会议上正式讨论的议题有两个,而且全都是来自于李松晨的报告。第一个报告就是李松晨提出,制定一个类似于临时约法或是基本法之类的,穿越集团的内部制度,以确定穿越集团的各种制度规律,以及每一个穿越者的权力义务,由其是以后建立了国家,穿越集团的特殊地位等等。

这一点所有人都没有异议,没有规锯,不成方圆,这个道理自然是所有人都懂,虽然现在临时执行委员会的结构己经逐渐完善起来,但制度建设却还没有根本,各部门,各级机构的职权范围,运作方式等每都没有确定,还有整个穿越集团的法律、法规也都是一遍空白,而现在穿越集团的行为准则,主要还是根据旧时空里的法律、法规、习惯,以及人的自律维持。

但靠旧时空的习惯、制度、法律不是长久之策,因为这些制度从理论上说,都是属于无效的,毕竟任何的制度、法律都是依托主权国家而存在,但旧时空里的那个国家,在这个时候并不存在,而临时执行委员会,也并没有正式承认旧时空的法律有效。

因此制定一套属于本时空的法律、制度当然有必要的,从大方面说,可以让权力斗争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內进行,不会因为內斗而消耗穿越集团的力量,从小方面说,则是充份保证每一个穿越者的权力义务利益。

而再考虑得远一点,以后真的建立了新的国家,又怎样确定穿越集团在新国家里的特殊地位,保证每一个穿越者,以及孑女后代在新国家里的特权、利益。但又要将这些特权、利益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一来是不会逆历史潮流而动,让穿越集团永久的统治新国家;二来不至于威胁到整个国家的正常发展运行,达到一个平衡点,这同样也是关系到每一个穿越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李松晨的这个提议自然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赞同。

不过在天津会议上,只能确定一个制定法律制度的大原则,而详细的制度条文,司法解释等等,还需要相应的时间,还有人员来完成。

因此在会议上决定,将这部法律命名为临时约法,编制完成以后,将做为穿越集团的最高法律进行实施,而编制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并且在集团內部充满体显民主原则,并且维护每一个穿越者的利益。

同时成立临时约法的起草编制委员会,由提出这个报告的李松晨牵头,汇集其他各部门的部长以及军方代表,并且由司法部的人员为主,共计二十六人组成,并且直接对五名常任执行委员付责。力争在三到五个月的时间内,拿出一个初步的方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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