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当面欺瞒(1/2)
老首长还没有开言,何跃龙就主动说:“首长,我先下去看看,问一问情况,如果是县委县政府能够处理或是解决的事,我当场给她们一个答复;如果暂时解决不了或是我们无权处理的,您再听她们申诉。您看这样可以吗”
老首长点点头,说:“你下去问情况时,态度要好一点,不要吓着她们。还有,这很快就要过年了,那对母女跪到公路上来喊冤,我估计她们应该确实有什么冤情或委屈,你好好问一下,回来告诉我。”
何跃龙来到车队前面,只见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妇女带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直挺挺地跪在马路中间,任辜振民、邱光荣以及那些警卫怎么解释,就是不起来。辜振民等人没得到老首长的指示,也不敢强行去把她们拉起来或是赶走。
何跃龙见那个妇女手中举着一张大红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估计这就是她们的状纸,便走过去,对那妇女说:“大姐,我是吴水县委书记何跃龙。你有什么冤屈,可以跟我说说吗”
那妇女抬头看他一眼,摇摇头说:“我不跟你说。你官太小了,跟你说了也没有用。实话告诉你:我要告的是明光市市长张碧池。我知道今天来了中央首长,所以才来拦路喊冤。我要见中央领导!”
何跃龙大吃一惊,猛然记起了一桩事:他才到吴水时,喊信访局局长到办公室了解吴水县的信访工作情况——因为很快就要过春节,而过春节时,往往是事件的高发时期,也是各地地方政府保稳定的关键时期,所以他要信访局长向他详细汇报本县一些老户的情况。
信访局长着重汇报了两件事:一件就是何跃龙刚刚当故事讲给老首长听的那个向政府打油火的李东明的事件,还有一件,信访局长当时也向他详细进行了汇报,但因为这个事件涉及到明光市市长张碧池,所以他没有讲给老首长听。
按照信访局长的描述,事件是这样的:吴水县公路局有一个副局长,叫李德裕。三年前,他担任吴水县城到雷公镇的公路重修改造工程的副总指挥。在工程招投标以后,他发现那个中标的远达路桥公司根本没有修建二级公路的资质,便去找负责这项工程的明光市公路局的领导反映情况,要求重新进行竞标,但被一口回绝。
后来,他通过调查,得知远达路桥公司公司的老板竟然是明光市市长张碧池的小舅子。由此,他得出结论:这段工程的招投标绝对是暗箱操作出来的。
于是,他又找了几个当时参与竞标的路桥公司的老板,通过关系以朋友身份请其中一个老板吃饭,在喝醉以后,这个老板终于吐露出了所谓招投标的内幕:明光市公路局招投标小组事先圈定一个有资格参与招投标的入围企业名单,共十个企业,其中就包括了远达路桥公司。然后,要张碧池的小舅子一个个去另外九家公司的老板,明确告知他们:这个工程是内定给远达公司做的,如果他们在招投标过程中愿意配合,远达公司愿意给他们补偿十万元的费用;如果不配合,即使他们竞到了这段工程,将来肯定也赚不到钱。
这些老板都知道他是张碧池的小舅子,所以谁也不敢真的跟他去竞标,乐得干得十万元好处费。于是,在竞标过程中,这九家公司开出的方案都和竞标标底相差万里,远达公司很顺利地拿到了工程合同……
得知这一内幕后,生性耿直的李德裕义愤填膺,连夜赶写了一份材料,打印很多份,第二天就前往明光市,将材料分别递交到明光市纪委、市、市政协以及除张碧池以外的所有明光市委常委手中。
当时的明光市委书记雷一鸣为了拉近和张碧池的关系,主动将李德裕的材料给张碧池看,并当场说了一句:“这个李德裕真是疯了,这样随便捏造事实到处咬人,迟早会被送进精神病院!”
张碧池当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不停地感谢雷书记的理解和信任。但第三天,李德裕突然在办公室被几个穿白大褂的所谓精神病院大夫强行捆走,送到了另外一个市里的精神病院,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精神病人”生活,这一关就是三年。
这三年来,李德裕的爱人辞去了幼儿园的工作,卖掉了城里的房子,带着几岁的女儿住到雷公镇自己的娘家,一有机会就到省里、京城去,但每次都被明光市信访局及时拦截回来。后来,原吴水县委书记刘学文为讨好张碧池,干脆在李德裕爱人现在所住的那个村子安排一个村干部,自己亲自和他联系,每个月由信访局给他五百元前,专门负责监视她们母女的行踪,一旦发现她们出村,就立即向县里报告……
何跃龙听完信访局长的汇报后,一句话都没有评价,只是告诉他:这个李德裕的家属,仍然是县里要重点监控的对象。毕竟,这事关系到张碧池市长,如果任她到省里、京城,会有损张市长声誉……
谁知道,自从刘学文被抓后,村里负责看守这对母女的那个村干部见刘学文垮台了,自己五百元钱也不知找谁要,便懒得管她们了。正好,李德裕妻子的堂弟就是雷公镇那个曾接待了中央保卫局李处长等人的那个副镇长。他从那个带李处长等人去冷溪村的派出所干警口中得知:农历二十八日的上午,可能会有中央的大领导到冷溪村去。于是,他立即打电话告诉他堂姐,要她带着女儿到公路上拦车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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