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2/2)
“是我谢谢你才是。”陈璇眼睛有点发红:“那时候我觉得跳舞太苦了,可每次看完你演出之后,我觉得我又能继续再跳下去,我想我再努力一些,或许有一天也能稍微赶上你的脚步。后来你就拍了踏歌声,那里面的舞蹈太美了,我看了好多遍,还特意去学了。”
原来她也是个跳舞的,在阮夜笙成名前就喜欢阮夜笙了。因为舞蹈而喜欢,因为踏歌声而深爱,到如今也念念不忘。
一个粉丝,她能喜欢她的偶像多久呢
有的人几个月之后就选择爬墙。
有的人可以喜欢几年。
有的人从偶像毫不起眼时爱上,到辉煌灿烂,再到归于沉寂,那份爱慕的心始终如一。
奚墨准备给陈璇签名,又怕她坐在这紧张,一边就很随意地与她聊着天,随口问她一句:“你现在在哪个舞蹈团”
陈璇头低下去,看着自己的腿:“……我有几年没跳舞了,不能跳了。”
奚墨手中的动作停住了。
她看出陈璇腿是有点问题,但是以为只是暂时性的某种腿伤,等休息好痊愈了就没事了,没想到竟然是永久性不可恢复的损伤。对于舞者来说,腿就是她的生命,她的全部,腿不能跳了,她的舞蹈生涯也就彻底终结了,看得出陈璇是十分热爱舞蹈的,那么永久性腿伤的打击对陈璇来说也是致命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奚墨歉意道。
她生性敬业,所以也很尊敬那些热爱自己工作或兴趣的人,听到陈璇无法跳舞了,本就有些可惜,又觉得是自己不小心触到她这个伤心事,歉疚感一下就上来了。
陈璇惶恐道:“不,不,踏歌你不要在意,我也没事的!都过去很久了的,这没什么。”
顿了顿,她又说:“那时候我知道自己腿不行了的时候,的确也消沉了很久的一段时间,然后我又重新看了你的舞蹈,看过之后,我还是觉得很开心。虽然我不能跳了,但是我依然还可以有机会看你跳,这就很好了。我需要让自己活得开心一点,这样看见美的机会也会多一些。”
她神情看上去很豁达。
奚墨也总算明白了阮夜笙在她心中究竟意味着什么。
有时候,你喜欢和崇拜一个人,这个人可以成为你的光芒。或许这个人本身并不知道你的存在,但是因为你心中存着的这份爱慕与向往所带来的安慰,你可以走得更远。
这是阮夜笙隐退多年再复出之后,第一个来找阮夜笙的粉丝,这个粉丝那么特殊,奚墨希望可以代替阮夜笙满足她的愿望。
她相信这也是阮夜笙的希望。
她突然想为阮夜笙做到。
“你希望让我签什么名字呢”奚墨轻轻问陈璇:“踏歌,还是我的名字”
陈璇开心地说:“都可以的。”
奚墨闻言顿时放心了。
本来她还有点担心陈璇会希望她签“踏歌”,毕竟她一直这么叫。自从换身体之后,她和阮夜笙为了不露馅,曾花费时间相互学习模仿了各自的签名,以应对粉丝或者合同签约这种需要签名的时刻,奚墨现在签阮夜笙的名字时就完全是阮夜笙以前的风格,如果签“踏歌”的话,没怎么特意练习过,她有点担心签不像。
奚墨将阮夜笙的名字签在了手账本上,正松口气,陈璇又小心翼翼地说:“可不可以再给我写一句你在踏歌声里的台词呢”
奚墨:“……”
眼前这情况,不可以也得创造可以。
奚墨心里绷着,脸上和煦如春风,说:“可以的,我想想我最喜欢哪句。电影拍了很多年了,当初背的台词现在也不一定记得那么清楚,要是文字有偏差就不好了,我上网查查确认下,你稍等一下。”
陈璇点点头,表示理解:“是啊,很多年了,我虽然反复看了很多遍,不过一些台词也只记得大致意思。”
奚墨挪了下身子,换个坐着的方向,将手机遮了遮,装作查网页的样子,实际上是给阮夜笙发短信:“她要我写踏歌声的台词,你别的笔迹我可没学,就只会签你的名字。她那么喜欢你,肯定熟悉你的笔迹,你赶紧过来找个机会给她写了,别露馅。”
陈璇是生怕耽误她的时间,又忙不迭道:“没关系的,其实不写台词也没事,我有签名就很满足了。”
奚墨向来言出必行:“答应你要写,就一定会写的。”
陈璇大为感动,心想踏歌真是太温柔了。
“温柔”的“踏歌”现在正襟危坐,一边装作查手机网页的认真模样,一边腹诽阮夜笙怎么还不来。
阮夜笙看到短信,很快就拿着果汁过来救驾了,将果汁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陈璇受宠若惊地站起来,连连道:“谢谢女神!”
阮夜笙朝她笑了笑,转过脸看着奚墨,奚墨瞥了她一眼,阮夜笙心照不宣地走了过去,拿起那本手账饶有趣味地翻看,朝奚墨说:“这么多你当初跳舞的照片呢。”
她说这话时还朝奚墨眨了眨眼。
奚墨:“……”
一看阮夜笙拿起了手账,陈璇的注意力也一下子被转移了,她的两个女神都站在她面前,而且一个女神还在翻看她另外一个女神的照片!陈璇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砸晕了头,简直如烟花炸开,感觉现在就是让她去天安.门广场跳广场舞她都愿意!
“我能翻看下么”阮夜笙问了一句,看似自然地坐在了奚墨另一边。有奚墨在中间,差不多可以挡掉一些陈璇的视线,坐下的同时,奚墨不动声色地塞给她一支笔。
“当……当然!”陈璇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两个女神同框,说不出的养眼,甚至是说不出的般配。
般配这个词也是突然在陈璇脑海里冒出来的,刚开始她还有点诧异为什么是般配,然后看到奚墨和阮夜笙并肩而坐,都那么美好的模样,登时就坚定了自己的用词——没错!就是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