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合作基础(1/2)
商人逐利,说白了他们渴望的是和气生财。
简单来说,只要有足够的利润,商人们不介意和自己的仇人合作。当然,前提是这个仇人不是那种杀父夺妻之类的仇人。
段旭要做的,就是把李婉和马晓刚用商业的手段束缚起来。
因为一旦牵扯到了利益关系,两个人就不可能轻易的退出。
商量好合作的事情,接下来就是利益分配了。
段旭也不饶圈子,直截了当的说道:“娱乐公司由影视公司和音乐公司组成,我分别和两位合作,咱们各自占据百分之五十的股权,怎么样”
“啊”
马晓刚和李婉一阵莫名其妙,不明白段旭的意思。
段旭呵呵一笑:“第一,我们的公司不会上市,也不会融资,所以股权分隔就是咱们各自的利益分配。第二,为了避免出现争夺权力的事情,我才用这样的方式来解决。”
按照他的说法,为了避免马晓刚和李婉之间出现利益分歧,索性干脆自己就分别和他们合作成立公司,然后这两家公司联合起来,组成娱乐公司。
马晓刚眉头皱了皱:“按照这样的划分,岂不是你一个人就要占据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权”
连李婉也笑道:“可不是么,你这个小滑头,如意算盘打的很响啊。”
段旭耸耸肩:“这很明显啊,两位,如果没有我的话,你们觉得这个娱乐公司,能撑下去么”
李婉和马晓刚默然不语,他们忽然想到了一个之前完全被忽略的问题。
如果没有段旭的话,他们自己能够独立经营公司么
答案很明显。
不可能!
京城的娱乐公司太多了,影视制作公司也好,演员导演自己成立的工作室也罢,甚至包括音乐唱片公司,实在是多如牛毛。
以至于每天都有几家新公司成立,也有同样甚至更多一点数量的公司在倒闭。
说白了,人们都希望能够一夜暴富,却忘记了,一夜暴富的那些人,他们身后藏着的累累白骨。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想要在娱乐圈里面出人头地,是真正需要踩着无数人的肩膀甚至是尸体才能够达到目标。
以李婉为例,前前后后在音乐公司上面投了不少钱,如果不是遇到段旭的话,她这些年的积蓄肯定收不回来,更不要说离开不夜城了。
哪怕说马晓刚,如果没有段旭的话,他就算是声名远播的商业片导演,有投资商愿意给他投资拍戏,可被汪朔封杀的话,没有人敢给他写剧本的结果,就是他拿着钱却花不出去。哪怕能够收到剧本,可问题是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剧本,对于一个导演而言,无疑是一件更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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