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人贩子(三)(2/2)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有时候还是有道理的。人一旦穷到一个地步,活都活不下去了,怎么还会在乎做事情是不是犯法呢。
村里有几个残疾的孩子,被外村的几个出去的打工的向残疾孩子的父母们租走了这些残疾的孩子,反正残疾的孩子在家里又不能干活,还多一个吃饭的,租出去又能收点钱,又少一个吃饭的。多划算啊。
父母们很高兴的就把残疾的孩子们租出去了。听那些回来的残疾孩子说,出去是去大城市要饭去了,一年能要老多钱,村里人眼红,就纷纷起了这个心思。
于是一个带一个的,村里好多人都靠这个在大城市里发了财。后来做这个的人越来越多,可孩子不多啊,那怎么办呢,就只有去偷人家的孩子,拐人家的孩子。
做这一行做的久了,也就认识了很多同样做这一行的人。
阿波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他们村里最早开始带残疾孩子去大城市里要饭赚钱的小伙子。他发了大财,也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什么人只要往他跟前一过,是好是坏他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村里的残疾孩子毕竟有限,附近村子的残疾孩子,镇上的残疾孩子,都被搜罗来了,也不够越来越壮大的丐帮们剥削的了。
于是他打算自己单干,开始的时候他是跟着隔壁村子的人一起干的,只是自己给他们打打下手,学了个驾照后每日就开车早出晚归的把那些残疾孩子们带出去放在各个繁华路口。
到了饭点就去给他们送饭,深夜十一二点再把他们接回来,随时看他们身前的破盆里有没有堆积的零钱,有的话就收走。
和村子里面朝黄土背朝天整日的干农活还没有多少收成的日子比起来简直太快活了。
阿波迅速爱上了这种不劳而获的来钱方式,而且他永远也不想再回到那个生他养他的故乡了。他要买车买房,他要凭自己的本事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扎根。
俗话说人不狠,站不稳。
阿波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有了一点积蓄,摸透了这种经营模式,很快就回村组织了一帮也想发大财的小伙子出来赚钱了。
那么问题来了,附近已经没有残疾的孩子租了,别人的孩子也一时之间偷不到,拐不来,怎么办呢那就自己扮惨吧,越惨越好,于是一大帮有志青年第二天就或跪过躺的出现在了各大街头。
跪在那里的身边必然有一位躺着的,躺着的那位地下垫个破草席,身上盖个脏的发黑的破被子,头上缠个白布,两眼一闭躺那里就可以。
而跪在那里的则要不停的向路过的众人凄惨的呼号:“求求各位好心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给点钱吧,给条活路吧,谢谢,谢谢!”
只要有人路过就磕头,头上也缠一块白布,白布还要沾好多像鲜血一样的颜料,好让路过的人以为这磕头都磕出血了。
也是敬业到了极致了。